你们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的提案》收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交由我委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会办。现综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解决“不能生”的问题方面
(一)积极开展预防出生缺陷项目。一是全面实施“长沙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近三年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2.1万余人,查出高风险因素1万余人,均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关口前移,为预防出生缺陷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开展遗传罕见病综合防控项目,通过在辖区婚检、孕检人群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家系调查—遗传咨询—遗传学检测—风险评估—生育指导”为一体的新型综合防治体系,对遗传性高风险人员进行精准的家系调查和干预,预防出生缺陷儿发生,促进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二)创新开展生育力促进项目。一是全市多个区县相继开展免费抗苗勒氏管激素(AMH)及精液常规检测,提供高水平的生育力评估,及早干预,帮助对象尽早实现生儿育女梦。二是开展人流术后关爱,保护女性生育力。做好劝导生育,对近期无生育计划女性,落实高效避孕措施,有效地避免重复流产的伤害,保护了女性生殖健康及生育力。
(三)开展爱心助孕服务。一是针对失独家庭开展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自2017年以来,我市已为90多个失独家庭提供免费爱心助孕服务,最高免费4.2万元/对。二是开展爱心助孕优惠服务项目,为每个不孕不育家庭提供2400元爱心助孕优惠,每年为约3000个不孕不育家庭提供爱心助孕优惠服务,妊娠率达72%。
二、关于建议完善普惠配套政策,支持“敢生能养”方面
(一)加大普惠托育机构建设
1.制定普惠托育建设方案。2022年底,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长沙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原则,推动建设一批便捷、普惠、优质的托育服务机构,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托育服务需求。今年,市财政安排普惠托育专项建设资金951.2万元。
2.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普惠托位建设。2020—2022年共争取中央资金3100万元,支持建设38个托育机构,2023年拟争取340万元支持4个托育项目,共计可新增普惠托位3440个。
3.新建小区配建托儿所保障托育用房供给。新修订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住宅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意见》文件要求,1200户以上的新建住宅开发项目按每千人10个托位,每班18人配建托儿所。自2021年5月文件执行以来,全市新建小区共规划配建托儿所75个,设置托班214个,2025年前后将陆续建成交付使用,预计建成后将提供普惠托位3852个。
4.探索多业态发展,丰富托育供给。湘江新区、望城区推动社区提供社区用房支持普惠托育园建设;省政府二幼创新托幼一体公办托育新模式;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创新校企合作新模式,引入社会机构建设托育中心,普惠服务校职工和周边居民的同时建立师生实习实训基地。
(二)拓宽报销范畴,提高住院分娩报销比例
1.单身女性生育可享受生育津贴。目前长沙市在申请生育津贴时,已取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证明”这一条件限制,未婚生育女性无需提交该项资料也可以按流程申领生育津贴。
三、关于建议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想生乐养”方面
(一)“十四五”规划引领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行生育奖励假,探索建立育儿期弹性工作制度;支持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机构发展,加大服务供给;倡导“从一米高度看长沙”,积极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指标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通过规划宏观引领,促进形成生育友好型社会良好氛围,并将生育友好、儿童友好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和指标中。
(二)制定优化生育政策长沙方案
中共长沙市委市人民政府2022年7月30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长发〔2022〕21号),聚焦群众生育养育教育的痛点、难点问题,在购房优惠、延长休假、育儿补贴、托育服务补贴四个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形成长沙解决方案。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依法生育的夫妻除享受育儿假外,在子女一周岁以内增加10天亲子假;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及以上每孩可享受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十四五”期间,新建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完成登记备案,按实际收托数1个托位1万元标准进行补贴。
(三)落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长沙市政府印发《长沙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长政发〔2022〕10号),从营造良好婴幼儿照护环境、创建儿童友好城市等多个方面重点明确支持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托儿所,托儿所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由政府主导举办普惠托育机构;依托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长沙市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实现托育机构、家庭与医疗卫生机构有效对接,共同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按“政策友好、服务友好、福利友好、空间友好、环境友好”五大维度,制定创建儿童友好城市24项行动、55项任务,从全民参与、全龄共享、全域覆盖三大方面完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四)提供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1.学前教育获得长足发展。2022年底,我市共有幼儿园2461所,全市普惠园覆盖率达91.48%,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24.68万人,占比58.04%,较好地解决了“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基本形成了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老百姓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2.支持有条件的园所开设托班。市教育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园所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开设2-3岁托班173个,共收托幼儿2738余名,通过幼儿园托班拓展了普惠托育供给。
四、关于建议构建新型生育文化,倡导“早生共养”方面
(一)塑造养育责任“夫妻共担”的新型生育文化。一是积极推进落实陪产假、育儿假。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为出勤”。二是切实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加强劳动监察,推动《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三是开展维护妇女权益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受理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损害妇女休息休假权、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婚恋文化建设,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婚恋观
1.开展婚恋课堂进社区活动。近年来,长沙市妇联推动“星城家事”“婚恋课堂”进社区活动,深入街镇、社区(村)开展婚姻沙龙活动,助力文明家庭建设,更好地为幸福婚姻、和谐家庭护航。
2.开展婚恋交友服务活动。今年5月20日,由湖南省总工会主办,长沙市总工会承办,株洲市总工会、湘潭市总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协办的“会聚良缘·湘工恋”首届长株潭区域示范性婚恋活动在长沙开展,本次活动采取“线上婚恋课堂+线上缘分墙+线下交友”形式,长株潭联动,共有2000余人参加线上活动,长沙市近200人受邀参加了线下活动。通过总工会的平台,切实帮助青年解决好在社会融入、婚恋交友等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引导树立正确的婚育观。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提案建议,进一步落实优生优育举措,加快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感谢您对我市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