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和张女士夫妻经常吵架,为试图修复婚姻关系,他们在某心理咨询App上找到一位五十多岁的心理咨询师,购买了20多万元的心理咨询课程,但也未能挽回婚姻。
李先生和张女士想退剩下的课程费,但被咨询师拒绝。二人于是以未按约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系侵权为由起诉咨询师,但被法院驳回。不甘心的二人于是又再次以心理咨询师不符合资质为由起诉,这次,青浦法院能支持他们的诉请吗?
买20万咨询课仍未能挽回婚姻
李先生因创业压力大,经常与妻子张女士为琐事发生争吵。2017年,想修复夫妻感情的张女士在网上搜索后,认为夫妻俩需要进行心理咨询,遂下载了某心理咨询类App,并检索到心理咨询师王老师。
王老师简介写有“上海XX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医生、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美国XX心理治疗师、私人心理咨询师”,并称其“从事伴侣与婚姻家庭治疗工作近十年”“擅长情绪障碍、焦虑、抑郁等领域”。
2017年7月至11月期间,王老师向夫妻俩陆续推荐《心灵成长课程一对一高阶定制》《心灵成长课程一对一高阶定制续课》等系统课程。课程内容包括心智模式成长匹配幸福美满婚姻、在亲密关系中成长等课程模块。
夫妇俩欲退咨询费起诉咨询师
2021年6月,张女士和李先生将王老师起诉到法院,称其未按约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系侵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未获法院支持。
2022年7月,张女士和李先生再次将王老师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承担减价的违约责任,扣除掉行业标准计价费用后,还应当退还服务费145200元。
张女士和李先生诉称,心理咨询师王老师是在未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情况下,为其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及相应课程,属于“以假乱真”错误履行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是以被告系具备相应资质的主体为标准计价,现被告提供的服务价值与约定价值不符,且实际上二人的心理及情绪障碍等问题并未能解决,反而加剧,最终二人以离婚收场。
王老师则辩称,张女士和李先生的主张没有任何依据。2017年9月12日,人社部取消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考试。虽然王老师没有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但是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于2011年颁发给自己相应的资格证书,确认已具备职业心理咨询师(中级)资格,自己是合法持证上岗的。心理咨询行业并没有政府指导价格的说法,涉案合同价款系当事人根据服务的内容、周期等协商一致确定的价格。
法院:违规!判退还4万余元
因此两原告有权向被告主张减少费用。至于退还费用的金额。现两原告主张应按行业标准计算实际服务费用,但并未提供上海市心理咨询行业的收费标准。考虑到被告确为两原告提供了相应服务,且原告张莉曾对被告的服务内容予以认可。法院综合考量涉案合同的性质、履行程度、双方过错等实际情况,酌情判定王萌退还两原告服务费42000元。
法官:该类服务极易产生纠纷
最后,两原告因在维权肇始错误提出侵权赔偿主张,从而耽搁了权利行使期间,导致撤销权消灭,后两原告只得选择主张合同违约。然而,合同欺诈与合同违约存在明显的差异,在合同已经基本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审查合同欺诈事实是否影响合同履行、是否存在合同违约行为等,存在一定的举证难度。因此,消费者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当正确行使权利、及时提出权利主张,节约诉讼成本,避免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