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市税务局在发票协查中查到受票方从北京一公司取得总计为400万元咨询费的普通发票数张,已经入账并记入管理费用的咨询费中。
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咨询费400万元
税务局询问该受票方企业负责人,400万元咨询费,咨询的是什么问题企业负责人答非所问、闪烁其词。
近年来,一些法院判例中,出现了不少通过咨询费,虚开发票的案例,主要包括:
01、通过开具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技术咨询费,套现企业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作为公司账外资金;
02、虚构咨询事宜,虚开多份咨询费项目发票,开票单位收到受票方款项扣除10%左右费用后,再将资金汇入指定个人账户中;
03、在财务账目中编造咨询费,将其包装成合理经济业务项目支出;
发票虚开,在真发票假业务情况下,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询平台查验发票真伪时,一般无法发现虚开的问题。由于目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上升的趋势,建议企业财务人员取得这类发票,一定要在开具单位所在地的税务局网站查询资金流向是否真实。
为了更好规避由咨询费带来的纳税风险,企业在取得咨询费发票时,首先应查询开具发票单位纳税状态是否为“非正常”。如果是“非正常”状态,该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更不要支付款项。这种情况的出现,通常是暴力虚开的明显特征,开票方一般是在设立公司2、3个月内走逃,给企业带来很大风险。
1.公司发生大额咨询费支出,应签订相应合同。
是否与提供服务方签订规范的业务合同,合同中是否明确列明收费标准、咨询服务内容、发生争议解决办法等。但很多企业的大额咨询费,只有简单的发票和银行转账记录,缺乏其他资料,根本无法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2.公司发生大额咨询费支出,应注意与规模相匹配。
有些企业明明规模很小,每个月销售额大概60万、70万,但是每个月总有那么20万、30万的咨询费支出,这时就需要打个问号了。
享受条件: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专家咨询费是指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政策依据:《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
根据《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
第七条,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
第九条,不同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活动适用专家咨询费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