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9月修订):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大兴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三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jdx.gov.cn)
2.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查阅。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3.大兴区档案馆查阅。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18号;
4.大兴区图书馆查阅。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11号(大兴区文化活动中心内);
5.其他方式。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大兴区人民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大兴区人民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申请接收渠道
地址: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2.邮政寄送
收件人:北京市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科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10-81296407
4.邮件提交
请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将申请表(见附件)中各要素填写完备后,通过qzfgkglk@bjdx.gov.cn提交我们,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5.网络平台提交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北京市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领取,也可以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大兴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办公地址: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传真号码:81296407
互联网联系方式:qzfgkglk@bjdx.gov.cn
四、权利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北京市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