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票面开具要求(最新最全)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一、发票监制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区、市)税务局”]将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版式文件上的发票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江苏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样式见附件。

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升级工作,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文字使用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三、购买方和销售方信息

1、名称: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2、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3、注册地址: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

经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填写注册地址。

5、开户行及账号:开户许可证或者税务局备案的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四、“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开要求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名称要和实际一致,并准确选择税收编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提醒】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五、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和单价栏

1、货物等实务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和单价栏,必须填写,并与实际业务相符合;

2、服务或者劳务,可以不填写

六、增值税发票清单

增值税发票的版面最多可以添加八行,超过八行时,就需要用到增值税发票清单。

按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七、“税率”栏填开要求

1、「0%」,或者「免税」,税额显示「***」,表示销售方发生应税行为适用零税率或者免征增值税政策。

2、「***」,三种可能,一是税额栏也显示「***」,表示对方免征增值税;二是税额栏有数,备注栏显示「差额征税」,表示对方选用了差额开票功能;三是税额栏有数,备注栏显示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属于个人出租住房,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情形。

4、「不征税」。特定情形,目前一共十二类,编码为601~613。打开增值税开票系统,在“商品编码-税务编码”栏目类,可以清楚地看到系统自带的属于“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

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604代收印花税

605代收车船税

606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

607资产重组涉及的房屋等不动产

608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609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610有奖发票奖金支付

611不征税自来水

612建筑服务预收款

613代收民航发展基金。

5、小规模纳税人开票

(1)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栏次显示“***”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率栏次显示应税行为对应的征收率;

(2)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栏次显示应税行为对应的征收率。

6、特殊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373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等文件虽然明确了电子发票效力、使用与开具等一系列问题,但对于税率与税额栏的填写内容等却未给予明确。一些地方也就根据发票管理规范的原则自行予以明确,其中有一些地方明确规定,对于电子发票一律在税率栏和税额栏中填写“*”

八、备注栏

1、运输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其中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2、建筑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其中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中的内容除了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和项目名称,还要打印“YD”字样。

3、销售不动产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23号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出租不动产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还要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5、差额开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6、预付卡结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公告规定,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多用途卡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代收车船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8、物流代开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规定: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在境内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向国税机关自行申请代开专用发票,也可以委托试点企业按照以下规定代开专用发票:

……

试点企业使用自有专用发票开票系统,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代办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第六条规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综服企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九、发票盖章

(1)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2)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690号):上海市范围内试点,试行税控收款机卷式发票开具时不加盖发票专用章,以方便纳税人开具操作。其他发票开具仍需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有关规定,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对于是否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的问题未做明确规定。经与公安部协商,决定从2006年10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

十、不合规发票处理

1、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土地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五条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THE END
1.开具专票是必须有开票电话吗虽然电话号码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密产生密文或二维码的数据项目,对密文的解密不产生影响,但填写电话号码是符合发票管理规定的。 总的来说,虽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没有对方电话也可以,但最好还是填写上电话号码,以符合相关发票管理规定。参考文章 专票上面没有写电话号码可以吗 客户要求开专票必须开吗 开专票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737ec6cf1d098a000822
2.开专票没有电话号码可以吗?在不同情况下,开专票没有电话号码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如果购买方能够提供电话号码但遗漏在发票上,应及时联系购买方补充信息并重新开具发票。如果购买方无法提供电话号码,可以协商使用其他联系方式替代,并在发票备注中注明。若购买方坚持不提供任何联系方式,且发票的认证不受影响,可以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先行开具发票,但https://wap.findlaw.cn/wenda/q_46077549.html
3.专票那里必须要写公司电话号码吗,如果没有写电话,那这个票还能用吗这张发票购货人信息出格子,然后电话号码多写了法人手机号,这样的专票能用吗?https://www.chinaacc.com/wenda/detail/xt/316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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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增值税专票必须要有地址和电话么增值税专票必须要有地址和电话么 对于开具专票而言,购买方的专票地址电话需要填写,因为专票是纳税人凭其营业地址和电话向其买方发放的发票,购买方的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还有开户行及账号)必须在发票上正确填写,这样发票才能有效,被买方后续用于抵扣税款。抬头上的地址电话也要填写,它是发票的有效凭据,https://m.dongao.com/scjy/wenda_sw/202406274450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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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 五、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https://hainan.chinatax.gov.cn/ssxc_3_10_4/0894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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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专票的时候要填电话号码,企业没有座机可以填手机号码吗要加区号嘛?还是直接写手机号码 https://www.kuaizhang.com/ask/question_9833249.html
12.现在开全电发票,开专票的话,购方的地址电话和银行及银行账户号码现在开全电发票,开专票的话,购方的地址电话和银行及银行账户号码,开票时是不是要写上去,不写有影响吗 回答1 2024年07月24日 我来答 关注问题 点击后查看完整答案 吉祥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这个不写没事的哈,发票上是不体现的。 2024-07-24 0 0 解答不满意?继续提问https://m.niuacc.com/wdglkjs/1529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