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智能终端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技术要求
1范围
治理能力、网页防范治理能力和应用程序防范治理能力等。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为移动智能终端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指导。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预警劝阻来电warninganddissuasioncall
3.2
预警短信warningshortmessage
3.3
电信网络诈骗风险telecommunicationnetworkfraudrisk
可疑但尚未定性涉案的电信网络诈骗。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URL:统一资源定位符(UniformResourceLocator)
5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基本要求
移动智能终端应具备反诈功能模块,应集中配置管理涉诈风险提醒、涉诈资源拦截、涉诈信息举
3
程序等多方面具备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治理能力。
6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技术要求
6.1.1.1涉诈风险来电识别、提醒
移动智能终端应具备涉诈风险来电识别及提示用户的能力,技术要求主要包括:
a)移动智能终端应具备识别陌生来电的能力,并在来电界面展示明显区别于非陌生来电的样式
(例如特殊标签等);
等码号情况识别涉诈风险来电并通过特殊标识样式(例如特殊标签等)对用户进行提示提醒;
c)对通话记录界面中的涉诈风险来电记录,移动智能终端应展示对应特殊标识样式(例如特殊标
签等)。
6.1.1.2预警劝阻来电识别、提醒
移动智能终端应具备预警劝阻来电识别及提示用户的能力,技术要求主要包括:
区别于其他来电的样式(例如特殊来电标签等);
b)对预警劝阻未接来电,移动智能终端宜具备未接提醒能力(例如通知响铃、亮屏震动、重复提
醒等);
c)对通话记录界面中的预警劝阻来电记录,移动智能终端应展示对应特殊标识样式(例如特殊标
6.1.1.3境外来电识别、提醒
移动智能终端应具备对境外来电号码归属国家或地区进行识别、提醒的能力,技术要求主要包
括:
a)移动智能终端应具备通过号码规则识别境外来电的能力(例如“00”或“+”开头为境外来电
等),应在来电界面展示明显区别于非陌生来电的样式(例如特殊来电标签等)并展示来电归
属国家或地区;
b)移动智能终端应在接到陌生境外来电通知后,通过弹窗或其他显著提醒等方式提醒风险性,可
支持引导用户在通话中或通话后确认是否开通境外陌生来电拦截功能;
c)对通话记录界面中的境外来电记录,移动智能终端应展示对应特殊标识样式(例如特殊标签
等)并展示来电归属国家或地区。
6.1.1.4呼叫转移识别、提醒
移动智能终端呼叫转移提醒能力技术要求主要包括:
a)当用户操作移动智能终端进入呼叫转移状态时,移动智能终端应在进入呼叫转移状态前提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