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承诺书!邢台万和郡楼盘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网民留言:邢台市万和郡楼盘售楼部要求业主办理购房贷款必须用商业贷款,先商贷一年后再转为公积金贷款。但邢台市已停止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了。请相关部门帮助让我们可以正常使用公积金贷款。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经与该项目销售负责人沟通了解,该项目已签订了不拒绝公积金贷款承诺书,绝不阻挠、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批评教育!保定安国华都名晟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被约谈
网民留言:保定安国市华都名晟拒绝公积金贷款,一期购房业主首付已交,被告知只能使用建行的商贷,与开发商沟通无果。请有关部门调查,维护缴纳公积金职工权益。
安国市住建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好消息!唐山国花园已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网民留言:唐山市路南区国花园小区买房拒绝职工公积金贷款,该问题多次反映无果,请处理。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经过我中心有关处室多次与开发商沟通,现该项目已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邢台学府花园楼盘改正错误营销方式
网民留言:近日,我在咨询邢台市桥东学府花园楼盘时,被告知购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被告知需先办理商贷,一年后才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请相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维护公积金缴纳职工的购房权益。
积极协调!沧州任丘万锦新城已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网民留言:多次咨询,任丘市万锦新城楼盘售楼处工作人员均告知,购买万锦新城住宅只能全款或者银行商业贷款,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您好,经过任丘分中心的积极协调,万锦新城开发商已于4月26日到分中心提交资料备案。任丘分中心当场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并进行系统录入工作,同时将贷款所需资料明白纸与贷款申请审批表交由开发商带回。您可以在手续合规齐全的情况下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已审批通过!保定玉兰湾签署协议后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网民留言:保定玉兰湾项目不允许公积金贷款,一期购房业主首付已交,只能使用银行商贷。请有关部门调查,维护缴纳公积金职工权益。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您好,目前,玉兰湾1-12号楼项目我中心贷款评审委员会已审批通过,但保定蔷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未签署住房公积金合作协议,待协议签订完毕后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正在办理!唐山万科金域缇香已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网民留言:唐山万科金域缇香在业主有公积金的情况下,不允许业主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办理商业贷款。
经与我单位贷款中心联系,该项目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且目前正在办理。
立即整改!邢台皓顺一号院承诺业主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网民留言:邢台皓顺一号院让业主办理贷款,不让使用公积金办贷款,威胁业主必须马上办商贷,否则房子保不住。国家多部委联合发文要求不得拒绝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皓顺开发商还这么猖狂,恳请有关部门主持公道!
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一、项目基本情况
“皓顺壹号院”项目是由河北锦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位于邢台市静庵路西侧,英华大街北侧。目前该项目北区一期6#、7#、8#、20#、36#、37#和一号地下车库;二期28#、29#、31#、32#、33#、43#和二号地下车库;三期42#楼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达到预售条件。
二、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关于使用公积金贷款问题,该项目6#-8#、20#、28#、29#、31#-33#为洋房,经现场勘查,目前形象进度建至正负零以上,36#、37#、42#、43#为高层,目前形象进度建至一层,该项目施工进度目前尚未达到办理公积金贷款“多层封顶、高层主体过半”的准入条件,导致暂时无法为购房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根据邢房金【2018】7号文件要求,将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已在售楼部公示。经与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要求该公司向购房业主做好解释工作,并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后不得拒绝业主使用公积金贷款,该项目负责人表示将立即进行整改,规范销售人员言行,与购房业主充分沟通,获取业主理解,同时企业承诺在项目达到公积金准入条件时,将按公积金政策要求进行办理,届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户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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