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周岁(须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
出生满28日至40周岁:交费期间可选择3年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30年交;
41周岁至50周岁:交费期间可选择3年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
51周岁至60周岁:交费期间可选择3年交、5年交、10年交;
61周岁至65周岁:交费期间可选择3年交、5年交;
66周岁至70周岁:交费期间可选择3年交。
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18周岁(不含)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
后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18周岁(含)之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下列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
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已交保险费乘以下表所列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对应的返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3)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到达年龄所对应的返还比例按下表确定:
案例演示
被保险人为40周岁,男性,20年交,基本保险金额500,000元,年交保险费15,000元,红利领取方式:购买交清保额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