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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200问

基础知识

乡村报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捉出的新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基木常识]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兴有效前物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限贫政体成原的,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能意见,限责目标任务完成后,要按照中央设立5年过设期和严能有“四个不摘”要求,聚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根兴、健全农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三大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做好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国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群众生活改善、乡村全面振兴。

2.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主要有哪些方面

答:主要包括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健全特困群体关爱保障机制、健全产业保险和防贫保险“两项保险"防贫机制,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监管机制等方面,并在此基础上,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档升级,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主要做好哪些方面的衔接工作

答:主要做好推动体制机制衔接、工作体系衔接、机构队伍衔接、发展规划衔接、政策举措衔接、考核机制衔接等。

4、全省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重点帮扶县、整体推进县有哪些

答: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为了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全省100个县(市、区)划分为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正点帮扶县、整体推进县。

先行示范县有18个,分别是安义县、彭泽县、永修县、浮梁县、芦溪县、渝水区、余江区、信丰县、大余县、全南县、樟树市、靖安县、婺源县、德兴市、吉水县、泰和县、临川区、东乡区。

重点帮扶县有25个,分别是修水县都昌县、莲花县、南康区、赣县区、上犹县、安远县、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瑞金市、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广信区、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井冈山市、吉安县、万安县、遂川县、永新县、乐安县、广昌县。

其他57个县(市、区)为整体推进县。

5、省定“十四五"重点帮扶村的选定条件有哪些

答:重点帮扶村选定条件:按照“三弱二多一不强”即:产业发展相对薄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集体经济相对薄粥;低收入人口相对较多;社会矛盾相对较多;基层组织力不强等情况进行选择。红色资源村、传统古村落和旅游开发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6.省定“十四五”重点帮扶村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十四五”期间,对选定的1841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将从资金投入、项目布局、金融保险、土地政策、社会力量五个方面进行大力支持,确保每年投入重点帮扶村衔接资金达到100万元以上。

7.省定“十四五"重点帮扶村有哪些重点工作

答:重点帮扶村主要有“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着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努力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切实强化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等七个方面重点工作。

8.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是什么

答: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9.五大振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是指: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10.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说的“乡村"范围是指哪些

答:按照《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释义,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民族乡、镇)、村(含行政村、自然村)等。

11.乡村振兴的工作责任机制是什么

答:建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责任制,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政策措施,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建立乡村振兴挂点帮扶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设区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科学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或者实施方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动员村民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12.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历史性转移,工作重点有什么要求

答: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历史性转移,工作重点实现“三个转向”,即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民、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做好“三项任务“即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扎实稳业妥推进乡村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13.什么是“两山"理论?

答:两山”理论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13年,习近平同志对“两山”理论的深刻内涵作了进一步深化,“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生动形象表达了我们党和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两山”理论是对绿色发展的形象概括,绿色发展是对“两山”理论的理论升华,已经成为全党认同,全民认同的普遍性发展理论。

14.省委、省政府对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之地有什么要求

答:到2022年底,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之地扎实起步开局。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的制度和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样板创建“十百千”工程(10个样板县、100个样板乡镇、1000个样板村)。到2025年底,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之地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样板创建“十百千”工程全面完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构建,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3079万亩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8:1,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村庄道路硬化占比达到99%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8万元左右。到2035年底,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之地基本形成。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县域内农村基本生活要件与城镇大体相当,农民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乡村振兴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督察考核]

15.我省2022年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暗访督导工作如何开展

答:从省市县三级及其他社会力量推选业务骨干纳入省级暗访督导人才库,从中抽取人员开展暗访督导。优化督导形式,分为综合督导组和媒体暗访组,分别开展暗访督导,将暗访督导贯穿全年工作始终。综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接入户)方式开展暗访督导,通过入户调查、实地核查、随机访谈、业务指导等形式,帮助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暗访督导发现典型问题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促进举一反三整改。

16.我省2022年省级巩气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暗访督导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各项监测监管机制的落实情况。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两不愁三保障”监测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监测帮扶机制、扶贫项目监管机制、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等。二是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包括特色产业提升、消费帮扶、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推进乡村建设、厕所革命等。三是驻村帮扶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是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调整优化、驻村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落实情况等。四是各类问题整改的落实情况。重点是中央和省委巡视、国家和省级考核、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审计、12317平台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7.我省12317平台受理范围是什么内容

答:12317平台全称“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主要受理本省管辖范围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政策的业务咨询合理诉求、监督举报以及监测对象自主申报等。

18.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如何部署安排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

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动态监测帮扶,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动态清零。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2月3日至5日赴贵州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的讲话

【监测对象】

19.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几类

答: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

20.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概念分别是什么

答:脱贫不稳定户是指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返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是指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一般农户。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是指虽然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监测范围,但受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影响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人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这类群体可以是脱贫户,也可以是一般农户。

21.易返贫政贫人口与监测对象的区别是什么

答:易返贫致贫人口与监测对象是同一个概念。

22.监测对象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答:综合考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具体工作中,可以分两类情况:一是农户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且因受各种原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农户。二是虽然农户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监测范围,但因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人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农户。

答:认定工作要坚持应简尽简,公开公正,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其中乡镇根据县级比对核实结果,对拟纳入对象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在村公示不少于5天(根据国家《指南》精神,将我省原规定的“在乡和村同时公示不少于5天”调整为仅在村公示不少于5天)。

【监测程序】

24.监测对象识别是否有规模限制

答:不得设置规模限制,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确保做到应纳尽纳。

25.农户有哪些情况需着重核实甄别,谨慎地识别为监测对象

答:(1)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部门统发工资单位工作,或在国有企业和大中型民营企业工作,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的;有作为企业法人在工工商部门注册企业、有年审记录且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有私营企业主或长期以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

(2)家庭成员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地产等(不含因灾宠建、易地搬迁和拆迁建房)的,有高价战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船舶等设备的,有大额存款、理财产品或基金、服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4)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非法经营、非法套取医保基金的,有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有特需医疗(美容、正畸等)、自费出国留学等高消费情况的;

(5)整户长期(两年以上)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空挂户的

(6)拒绝接受家庭资产核查的;

(7)对举报或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需经村民民主评议认定,根据家庭际情况综合研判,不搞“一刀切”。

26.在监测对象收入计算中,农村基本养老金是否应该计入?

答:应该计人。沿用脱贫攻坚期计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的口径方法,农村基本养老金等应计入家庭收入。

28.监测对象是按户籍地还是常住地识别

29.监测对象识别程序

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初步筛选、村级申报、部门比对、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公告标识”等步骤识别纳入新增监测对象,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30.防止返贫监测三线并行方式是指什么

32.监测对象消除风险程序

答:按照“民主评议(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级公示(不少于5天)、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退出监测范围。消除风险后,不再按“监测对象”监测帮扶。

34.监测对象合规自付支出如何计算

答:一般指的是刚性的、有佐证的必须要支付的钱,例如因意外事故、大病住院报销后自付的部分。不计算过度消费,比如贵族教育、医疗过度消费等。

【帮扶机制】

35.对监测对象应该如何帮扶

答:纳入监测的对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帮扶措施要防止政策大包大揽,管用够用就行,不能养懒汉。对风险单一的,可实施单项帮扶措施,防止陷人福利陷阱;对复合型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36.帮扶措施是否越多越好

答:不是,帮扶措施要防止收策大包大揽,管用够用就行,不能养懒汉。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类精准帮扶。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根据风险类型、家庭信息,设置了“必选帮扶措施”、“禁选帮扶措施”和“备选帮扶措施”三个逻辑校验规则,对单一风险设定了帮扶措施必选项、不可选项和可选项。

【风险消除】

37、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条件是什么

答:收入持续半年以上稳定且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帮扶措施已全部落实并产生了持续效果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38.风险消除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是要认真评估帮扶效果,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按照“民主评议(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级公示(不少于5天)、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退出监测范图,并在监测系统中及时标注“凡险消除”。

二是标注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必须是风险稳定消除,不能出现帮扶措施取消后又重新产生同类型风险的情况。如又出现了其他类型的风险,则需要按照新的风险类型重新纳入监测对象。

三是标注风险消除后,不再按照“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也就是不再享受“监测对象”特有的帮扶措施,但如原来是脱贫户的,仍可继续享受相应的脱贫户政策。

答:过渡期内,除风险自然消除外,收入持续稳定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40.风险消除的最少时长是多少

42.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的脱贫户是否还可以享受帮扶政策

巩固三保障两不愁成果

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

一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据新华社北京2021年12月26日电

[教育帮扶]

43.如何理解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

答:要全面保障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不失学辍学。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建设,全面提高脱贫地区的教育保障水平。按照学籍地原则全面落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应助尽助”。

44.如何理解按学籍地原则落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答:按学籍管理的要求,由学生就读所在的学校按在籍在校原则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45.农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象主要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等。

46.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在学前教育阶段有什么政策

答:符合入园年龄的脱贫户家庭幼儿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其他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各地标准执行。

47.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有什么政策

答:(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行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2)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活补助,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特教增加20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500元、初中每人每年625元。

48.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有什么政策

答:(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2)普通高中免学费:对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按学费标准免除学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按照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执行,高出部分,可以向学生收取。(3)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对当年考取普通高校的江西籍农村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人5000元标准发放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49.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中等职业教育方面有什么政策

答:(1)中职国家助学金:对在教育部门管理的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一、二年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2)中职免学费:对在教育部门管理的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在教育部门管理的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按照当地公办中职免学费标准执行,高出部分,可以向学生收取。

50.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普通高校就读有什么政策

答:(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对在高校就读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按照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分为2200元、3300元、4400元三档。(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在高校就读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研究生,按照硕士每人每年6000元,博士每人每年13000元标准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3)生源地贷款:对当年录取和在高校就读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按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额度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该项目遵照自愿原则)。

51.如何落实学校校长与乡镇属地管理双负责制

52.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就读技工院校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答:就读技工院校全日制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免除在校生学费,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同时技工院校对帮扶家庭子女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安排在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助学政策、优先生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雨露计划]

53.“雨露计划"培训对象是哪些人群

答:农村脱贫户和需要实施教育帮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的学生。

54.“雨露计划"中高职业教育培训学校有哪些

答:中等职业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高级技校、技师学院等。

55.“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56.“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雨露计划中、高职业教育的培训补助标准均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每学期1500元)。严格在国家比对信息发布后2个月内完成学生信息核实和补助发放工作。

57.“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如何申报

58.“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档案资料应包括哪些方面

答:(1)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江西省雨露计划中高职业政策落实情况档案表》;(2)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江西省雨露计划学生就读信息核实情况表》;(3)入户核实的继续学习学籍证明复印件;(4)雨露计划政策补助公示信息材料。

59.“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有什么政策

答:各职业院校进一步完善就业帮扶机制,启动“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招聘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等招聘方式,组织开展校园招聘、定向招聘、专场招聘等校企对接就业帮扶活动,建立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开展重点帮扶,为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毕业生至少提供3个以上就业岗位选择,力争实现100%就业。提升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完善未就业实名台账,纳入本地就业失业管理服务,分级分类精准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一次专业化体验指导、三个有针对性岗位推荐、一次高质量培训项目推介;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场地支持等全要素创业服务。

[健康帮扶]

6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政策

答:从2022年起,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保不再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设置倾斜政策,对稳定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费财政不再资助,恢复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功能。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可报销政策范围内费用的90%,二级医院可报80%,三级医院可报60%。年度封顶线10万元。财政资助购买医疗保险仅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四类群体予以资助。

61.大病保险有什么政策

答:大病保险起付线统一至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稳定在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5万元。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再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至65%,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62.医疗救助有什么政策

答: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针对不同对象分类救助。

特困人员、孤儿按100%救助,无年度救助限额;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75%予以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不低于5万元。

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和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年度累计超过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不低于3万元。

对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年度累计超过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以上部分,按6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不低于2万元。

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因病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的返贫致贫风险消除后不再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63.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个人自付费用较重的如何给予倾斜救助

64.重大疾病专项救治病种有哪些

答:2017年7月起对患耐多药结核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卒中、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专项教治。2018年,将肝癌、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5种大病纳入专项救治。2019年增加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专项救治。2020华增加膀胱癌、卵巢癌、风湿性心脏病、肾癌4种疾病。大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至25种。

65.门诊看病的报销政策有哪些

答:我省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木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50%左右(其中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65%左右)。

66.特殊慢性病治疗有哪些医保政策

答:将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住院水平,即: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I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67.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有哪些

答:我省将部分慢性疾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范围。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有27种,其中I类7种,I1类20种。I类7种:(1)恶性肿瘤;(2)系统性红斑狼疮;(3)再生障碍性贫血;(4)帕金森氏综合症;(5)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7)地中海贫血(含输血)。I1类20种:(8)精神病;(9)血友病;(10)高血压病;(11)糖尿病;(12)结核病;(13)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脉支架植入术后)(14)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脏合并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15)慢性房颤;(16)心肌病(原发性);(17)慢性肝炎;(18)慢性支气管炎;(19)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0)慢性支气管哮喘;(21)肝硬化(22)慢性肾病;(23)脑卒中后遗症(24)癫痫;(25)重症肌无力;(26)血吸虫病;(27)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68.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级诊疗有什么要求

答:遵循县域内首诊、逐级转诊的原则,农村低收入人口市域内就诊率不低于90%,合理控制救助对象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占比不超过10%。各设区市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转诊等管理制度,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不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医疗救助等倾斜待遇;对按规定转诊就医的,省域内住院起付线连续计算,享受相应倾斜待遇。

69.我省市域内“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的人群有哪些

答:规定经基层首诊转诊的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在市城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均可实行“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免除其住院押金。

[危房改造]

70.哪些住房属于安全无保障

答:主梁断裂、承正重墙体严重开裂或倾斜、地基局部大幅度沉降、房屋倾斜、临时简易房屋顶局部坍陷、鉴定为C、D级有整体倒塌或局部倒塌风险的住房。

71.农村住房安全鉴定等级如何划分哪些等级需要列入改造范围

答:住房安全鉴定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B级为安全住房,C级(局部危险)需要修缮加固,D级(整栋危险)进行拆除重建。

72.危房改造的对象有哪些

答:危房改造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对象。同时,对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瑞金市、安远县、会昌县、寻乌县)住房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有意愿、有能力且符合条件实施抗震改造的农户也纳入改造对象。

73.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分别是多少

答:我省2021年度农村低收入人群分类补助标准如下:新建房屋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补助资金不低于2.2万元,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具有残疾人身份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可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不低于2000元标准增加安排补助资金。维修加固房屋的(含抗震改造),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

[安全饮水]

74.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有哪些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依据国家制定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达标或基木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只要有1项未达标或未基术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

75.水质检测指标增减项如何确定哪些机构的检测报告可作为水质评价依据

答:对于当地人群肠道传染病发病趋势保持平稳没有突发的地区,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消毒剂指标可不纳入评价指标;集中式供水工程可仅将总大肠菌群列为微生物评价指标;有煮沸饮用习惯的分散式供水工程用水户可不评价微生物指标;不存在放射性指标污染风险的地区,可不评价放射性指标;有污染源或近期发现特征污染物的地区,增加特征污染物指标评价。

县级及以上的卫生健康、水利等部门的水质检测机构和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正式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可作为水质评价依据。

76.水烧开后有水垢是不是饮水不安全

答:一般情况下,地下水烧开后有水垢表明水的硬度比较高,饮用水中,总硬度大于20mg/L时,烧开后就会出现水垢,但在标准规定限值(万人工程450mg/L万人以下工程550MG/L)范围以内时,不能响人体健康,视为安全用水。

77.是不是必须供水入户?怎样才算供水入户?

如果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管网已经进入农户小区、院子或已经铺设到院子门口附近,具备了入户条件,但农户因为自己有压水井、认为开户要钱用水收费等个人意愿而没有开户通水,视为入户。

78.家里有自来水,也有手压井,供水保证率怎么评价

答:无论采取一种还是多种供水方式,只需统计或测算用水户能获得符合《准则》水量要求的天数,如全年累计水量不足天数少于36天,供水保证率符合要求。如自来水供水系统出现停水、断水等特殊情况时,家里自备的手压井能满足水量要求或者当地政府、供水单位组织应急送水等,也视为符合要求。

79.自来水为什么有时候会出现白色气泡

答:有时水龙头放出来的水呈乳白色,这是因为自来水管道中有压力,空气溶解在水中,放水时就与自来水一起释放出来,形成微小的气泡。当把水放置一会儿后,这些气泡就会自行消失,不影响正常使用。

[社会保障]

80.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2022年,江西省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400元。

81.农村特困自理人员供养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2022年,农村特困自理人员供养救助标准均为每人每月780元。

82.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是多少

答:2022年,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080元。

83.农村孤儿的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是多少

答: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600元、1200元、1200元。

[残疾保障]

84.残疾人“两项补贴”指的是什么补贴对象有哪些

85.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2022年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86.残疾大学新生助学有什么政策

答:受助对象: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大专以上残疾新生。受助学生条件:具有本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资助标准:对残疾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对残疾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4000元;对残疾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87.为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普通高中生减免学杂费有什么政策

答: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88.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有什么政策

答:(1)改造对象。全省城乡有无障碍改造需求、拥有非租借的固定住房(有产权、户口成长期居住和公租房),并且其住房具备改造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2)资助标准。每户的资助资金可以根据需要灵活确定,统筹调剂。项目资金必须专项管理、专款专用。(3)改造内容。肢体残疾人家庭:着重对其厨房、卫生间、卧室等部位的基础设施进行有针对性改造,包括改门、改坡、改灶、改水、改电、平整地面、安装坐便器和扶手等,消除其居家障碍;视力残疾人家庭:对其主要活动场所平整地面,安装扶手、语音对讲门铃、电脑盲人读屏软件,改造卫生间、改装电器遥控开关以及配置具有语音提醒功能的生活用品等;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为其房屋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配置闪光水壶、震动闹钟等无障碍生活用品等。智力精神残疾人家庭:改造其家庭室内电源线路,安装高位遥控开关,安装安全防护网,配置密码刀具箱等,以降低其居家生活风险。

[养老保险]

89.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建立的以保障参保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为目标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一,是由政府主导,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实行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

90.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年满16周岁(不包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江西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9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都有哪些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9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档次标准

答:我省从2018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4个缴费档次。各地可根据财力等因素,自行提高缴费补贴标准。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行选择,鼓励选择高档次缴费。

93.对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惠民政策

答:1.代缴政策:对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江西省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县(市、区)政府按100元为基数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2.代发政策: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十四五”时期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支付终身。

9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为多少?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95.域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是多少

答:从2022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23元。

9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97.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其养老金如何处理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98.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如何进行缴费

巩固拓展提升

就业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要积极发展乡村产业,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就业,让群众既有收入,又能兼顾家庭,把孩教育培养好。

一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2月3日至5日赴贵州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的讲话

【就业帮扶】

99.就业帮扶服务的对象范围有哪些

答:就业帮扶的服务对象包括全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人口。

100.就业帮扶“二扩二贷十补贴"内容是什么

答:“二扩":将就业帮扶对象扩大到所有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将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纳入就业补助资金补贴范围;“二贷":对有贷款需求的就业帮扶车间和自主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于创业担保贷款和“小额信贷“扶持;“十补贴”:实行社保、公益性岗位、交通、求职、创业、培训和鉴定、见习补贴,生活费、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帮扶车间等十项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帮扶对象,引导各类人员返乡创业、带动更多帮扶对象就业。

101.帮扶车间如何认定

102.帮扶车间认定运行后如何管理

答:帮扶车间认定后纳入动态监测管理。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建立监测台账。通过监测评定为正常运行、监测待处置、清理三种状态。对动态监测中吸纳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不足,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运行不稳定、经营困难等造成不达标的帮扶车间,评定为监测待处置,监测待处置的帮扶车间原则上要有6个月监测缓冲期,不能简单的“一摘了之”一清了之”;监测缓冲期后仍不达标的帮扶车间进行清理。帮扶车间监测缓冲期间各项政策补贴标准不变。

103.帮扶车间应怎样分类处置

答:对经过监测缓冲期后,仍无法维持正常经营、难于恢复生产、吸纳股贫人口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不足5人货达不到30%的帮扶车间予以清理。对环境污染较大、违规违法经营,群众举报问题较多、已转产或停业难于恢复的帮扶车间,经核实后要及时清理。清理后不再视为帮扶车间,不纳入动台监测范围。同时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对帮扶后符合条件的及时重新认定为帮扶车间。

104.就业帮扶对象在就业帮扶方而有哪些政策补助

答:主要有以下政策补贴:(1)交通补贴:2021年开始,省外务工的交通补贴可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中安排,具体享受人员和标准由各地自定。省内县外补助按原标准原渠道仍由就业补助资金安排实施。

(2)一次性求职补贴:对毕业学年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特困人员以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

(3)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农村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4)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5元/人、初级(五级)260元/人、中级(四级)310元/人、高级(三级)350元/人、技师(二级)56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参训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6)生活费补贴: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职业培训的,培训期间享受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

(7)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认定的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务工协|议、承揽协议)且累计工作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吸纳1人,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1000元的补贴。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

105.就业帮扶对象社保补贴有什么要求

答:用人单位与招用就业帮扶对象(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帮扶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帮扶对象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给予补贴。就业帮扶对象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106.为了应对疫情等因素对就业稳岗的影响,针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我省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一是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对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信息建立常态化监测分析体系,推动与人社等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动态掌握就业状况,摸准务工需求,建立帮扶台账,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

二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分别按每人1000元、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疫情防控期间,对新吸纳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超过10人的企业或帮扶车间,除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外,每超过1人,再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是全力支持返乡创业。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人乡创业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创办帮扶车间,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小额信贷支持。

四是落实就业补贴政策。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跨地区求职就业到省外务工的给子每人500元交通补贴,所需资金从衔接补助资金中列支;到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给予每人300元交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因疫情灾情等原因导致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可开发一批公益性特岗子以安置,按每月不超过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子岗位补贴,安置期限为6个月以内。

五是搭建就近就业平台。确保公益岗位、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就业规模较上年只增不减。梳理园区及区域内重点企业等用工需求,搭建供需平台,加强就业援助引导帮助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到本地园区企业就业。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劳务报酬资金占比提高到15%以上。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六是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开展“131”就业服务,对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岗位信息和推荐至少1个培训项目。建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台账,“一人一档”“一人一策”重点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3个以上岗位选择,对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对今年新签订借款合同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涉及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其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免除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107.什么是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哪几类岗位

答:公益性岗位是指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各部门和单位使用财政

108.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109.公盐性岗位安置对象具体有什么要求?

答:重点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执”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具体由各地结合安置时象申请、健康、年龄、家庭等情况。在安置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特别是年龄较大的安置对象时、安置对象必须有适应岗位要求和履职尽责的能力。

110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时限要求是什么

答: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的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补贴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期限确定。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脱贫劳动力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备案。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其他资金补贴的公益性岗位按照安排资金的部门规定。

111.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要求有哪些

答: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等工作。用人单位应当自聘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乡村公益性岗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期限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对发现的不履职取酬、轮流坐庄、冒名顶岗等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直至撤销岗位。

112.公益性岗位是否可以一人多岗安置

113.就业技能培训对象是什么

答:培训对象为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培训年龄为16周岁以上,年龄上限原则上控制在60周岁以下。培训重点为本地就业和未就业人员,不能将丧失劳动能力的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培训对象范围。

【以工代赈】

114.以工代赈的含义

答:以工代赈是以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农村产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为重点建设领域,以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为赈济对象,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设置公益性岗位、资产收益分红为主要赈济模式,充分吸纳农村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集就业促进、基本建设、应急救灾、收入分配、区域发展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帮扶政策。

115.以工代赈的实施范围

答:以脱贫地区为重点,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以及受自然灾害影响较重地区倾斜。

116.如何准确把握以工代赈的建设领域

117.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义

答:在农村生产生活、农村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等基础设施领域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最大程度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最大限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118.以工代赈的劳务报酬怎么确定

答: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的工程项目,发放劳务报酬应不低于该项目中央、省级以工代赈补助资金的15%,在此基础上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产业帮扶】

(当前,产业帮扶光伏帮扶政策处于调整过渡期,待国家新政策出台后按新政策执行)

119.带动经营主体是什么

答:带动经营主体是指:通过“自主经营带动发展、流转经营带动发展、领养促进带动发展、资产托管带动发展、资产收益带动发展、就业务工带动发展、消费扶持带动发展、技术支持带动发展”等八种带动发展方式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创业致富带头人。目的是为了实现原则上脱贫群众增收途径不减、增收效果不降,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八种带动发展方式具体参考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扶贫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助推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

120.村级(联村)扶持产业基地是什么

答:村级(联村)扶持产业基地是指:有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包括财政资金投入建设、资产物化到村和财政资金给予了奖补),并根据基地规模自主确定带动一定数量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村级(联村)产业基地。目的是为了实现村集体经济和基地所带动户的持续稳定增收。

121.资产收益帮扶的规范要求是什么

答:用于资产收益帮扶的财政资金,形成可核查的物化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收入,用以设置公益岗位、开展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和实施奖励补助。根据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劳动力状况,分类进行扶持。

122.光伏帮扶项目的运行维护通常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光伏帮扶项目的运行维护通常包括现场环境维护、现场运行状态巡检、设备维护故障处理等方面。主要可分为普通日常维护操作和专业光伏维护两类,其中普通日常维护主要包括:通过定期巡检等方式,查看光伏组件有无破损、逆变器和接线线路有无松动或破损、是否有设备报警或停止运行;定期对光伏组件进行擦洗清洁,保持采光面清洁;对场地内进行除草等,排除安全隐患。专业光伏维护主要包括:对损坏的组件、逆变器等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对逆变器、涉网设备等的故障报警的情况进行对应的技术处理和修复等,目前主要依托全国光伏帮扶信息监测系统开展电站运行情况监测分析。

123.光伏帮扶电站发电能力是怎么计算的?

答:月度累计实际发电最÷理论发电量,其中理论发电量=装机规模x当地光伏发电年等效利用小时数x并网发电天数÷365天。

124.光伏帮扶电站发电收入和发电收益有什么区别?

125.村级光伏帮扶电站发电收入具体结转流程是什?

126.村级光伏帮扶电站发电收益帮扶方式有哪些

答:村级光伏帮扶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以设置公益岗位、开展小型公益事业和实施奖励补助。目前主要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光伏帮扶模块开展收益分配数据录人监测。

127.村级光伏帮扶项目收益资金的发放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答:由村委会每年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消费帮扶】

(当前,消费帮扶政策处于调整过渡期,待国家新政策出台后,按新政策执行)

128.“六进”活动是什么

答:帮扶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食堂和社区、交易市场等简称“六进"活动。

【金融服务】

129.哪类人群可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答: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

130.脱贫人人口小额信贷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对个别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

131.贷款期限是多久

答:3年期(含)以内。

13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鼓励银行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贷款利率可根据贷款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133.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否需要担保和抵押

答:免担保免抵押。

13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否贴息

答:2021年3月29日之前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风险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赣扶移字[2016]10号),继续执行原有政策全额贴息。2021年3月29日之后发放的贷款,根据《关于转发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赣银保监发[2021]2号)对于5万元(含)以下的贷款,原则上各地仍维持全额贴息的原有政策不变,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

135.风险补偿机制是否延续

答:已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县保持现行机制

基木稳定,鼓励其他地区通过适当方式分担贷款风险。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纳入风险补偿范用。

136.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可用于哪些方面

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137.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有哪些贷款条件

答: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138.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延续多久

答:至2025年12月31日。

139.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到期后是否可以续贷或者展期

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1次,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经办银行要合规审慎办理续贷或展期。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可多次申请贷款。

140.防贫保险主要保障对象

答:以县级为单位购买防贫保险,重点针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兼顾其他农村低收入人群,保险对象不事先识别,参保人数一般为当地农业人口的5%-10%。

141.防贫保险主要针对哪些风险

答:主要针对因病、因学、因灾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经核实,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按相应的标准赔付。

【易地扶贫搬迁后扶】

142.针对易地搬迁安置点和搬迁群众的日常监测重点是什么

答:要重点监测安置点搬迁群众就业和社区融入情况。要重点监测地质灾害、房屋质量、消防安全等重大风险隐患和疫情、群访群诉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分类健全监测工作台账,完善安置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143.如何统筹做好搬迁脱贫群众和同步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

答:在巩固拓展期,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重点是搬迁脱贫群众,同步搬迁群众可以共享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按照监测标准,及时将同步搬迁群众中的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纳入监测对象,做好帮扶工作。

144.如何做好搬迁群众的就业帮扶工作

答:要把稳就业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第一要务。

一是就业帮扶关键在于拓宽就业渠道,解决好“有班上”的问题。一方面,要想方设法让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就业。支持更多企业到安置点开办帮扶车间、种植养殖基地,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注重发挥以工代赈项目作用,优先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尽可能扩大就地就业容量。另一方面,要以安置点为重点,加大岗位归集发布和劳务对接力度,组织好搬迁群众外出务工。

二是就业帮扶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就业服务,提升就业技能,解决好“上好班”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引导搬迁群众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定岗培训、以工代训,发挥致富能手“传帮带”作用,帮助搬迁群众高质量就业。

145.如何发展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

答:一是要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发展纳入县城“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立足本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着眼市场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建设产业基地。

二是在有条件的城镇大中型安置点周边,提升新建一批与主导优势产业配套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地等,延长产业链增加搬迁群众就业岗位。

三是鼓励和引导在乡村小微型安置点周边流转土地,发展特色种养、农林畜产品加工等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安置点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等新产业、新业态。

四是鼓励龙头企业在安置点设立帮扶车间、种植养殖基地等,构建“核心工厂+卫星工厂”产业帮扶新模式,增强搬迁群众发展动能和抗风险能力。

五是保障搬迁群众迁出地原承包地各项权益,支持搬迁户自主发展产业,落实产业发展奖补和小额信贷支持。要为往返迁出地耕作生产的搬迁户提供便利服务。

146.县级可统筹全县后扶资金资源,集中发展壮大一个或多个后扶项目吗

147.投入搬迁后续扶持资金建成的后扶项目资产收益如何使用

答:要制定资产收益分配方案,主要可用于支持安置点产业发展、搬迁群众创业奖补、安置点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安置点公共维修基金搬迁群众物业费贴补、搬迁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方面,为安置点的后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148.安置点所在地村(社区)是否要派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答:对搬迁安置人数200人及以上(含搬迁脱贫群众和同步搬迁群众)的安置点,要向安置点所在地村(社区)派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驻村(社区)帮扶,重点做好搬迁群众的防返贫监测,后扶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对200人以下的安置点,不做派驻工作硬性要求。

149.如何进一步健全安置社区组织体系

答:坚持分区分类管理原则,不断提升强化社区管理服务能力。

一是对800人及以上的安置社区和具备条件的其他安置社区可单独成立基层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

二是对200人及以上的安置社区所在村(社区),由选派的驻村(社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与所在村(社区)“两委”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做好社区的乡村治理和后续帮扶工作。

三是对200人以下的小微型安置点,落实属地党委政府帮扶工作责任,发挥安置社区所在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帮助安置村(社区)培养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提升工作水平。

四是支持200人以上安置点所在村(社区),根据需要招聘安置点专职管理人员,将安置点专职管理人员工资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享受村(社区)干部同等工资待遇。

县级乡村振兴局要定期组织安置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学习解读、工作业务培训,强化社区治理工作能力和工作纪律持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150.如何进一步完善安置社区服务功能

答: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在进一步完善提升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场所、大众健身全民健康等公共服务功能的基础上,800人及以上(含搬迁脱贫群众和同步搬迁群众)的大中型安置点必须成立社区服务中心,为搬迁群众提供户籍,低保等事项办理的“一站式“服务。安置社区要建立迁入地党委政府牵头、迁出地党委政府协同的对接关爱帮扶机制,为搬迁群众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提供跑腿代办等便捷服务。

151.如何进一步加强安置社区的乡村治理

答:不断探索创新安置社区治理机制,构建完善以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所在村(社区)委会、监委会为基础,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探索开展“智慧社区”建设,推动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整合,统筹安置社区智慧治理力量,提高治理效能。

一是要推广运用积分制,鼓励因地制宜制定安置社区积分办法,激发搬迁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社会公德维护等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引导加快转变生活方式。

二是要推广运用清单制,结合实际建立安置社区小微权力、工作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清单,规范基层组织运行。

三是要根据安置社区规模、治安状况合理设置警务室,加强安置点治安综合防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区乡村治理。

152.如何进进一步促进安置社区开放融合

答:一是各地优先把搬迁安置社区纳入乡村治理的试点示范,定期组织开展“三讲一评”感恩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搬迁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提升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社会融入。

二是要依托县级文化活动广场、融媒体中心等平台载体,对安置社区搬迁群众经常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美德、社会公德、文化体育和科学普及等精神文明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是要在安置社区建设一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和积分超市,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少数民族特色节日,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致富标兵评比、劳动模范评比、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集体活动,促进安置社区人际交往、文化交流、情感交融,振兴中国传统文化,弘扬江西老区新貌。

153.如何进一步推进安置社区树新风易旧俗

答:一是要在安置社区开展酗酒赌博、封建迷信、高额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问题摸底排查和专项治理,建立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台账,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积分制、红黑榜、政策激励、法律法规等措施分类治理。

二是要按需建(设)立红白理事会和活动场所,制定办事章程,引导搬迁群众红白喜事由理事会组织快办或自行简办,逐步改变不良社会风气,推动安置社区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促进搬迁群众和谐互助。

三是要指导安置社区全面制定完善社规民约、居民公约并针对移风易俗出台约束性措施,提高群众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知晓度、认可度和遵守自觉性。

154.如何进一步强化安置社区环境整治

答:健全安置社区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社规民约,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搬迁群众转变不良习惯,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强安置社区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的管护,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持续改善安置点人居环境;安置点周边建设的各类产业园区、帮扶车间、旅游设施等应配套相应环保设施,推进公共卫生设施环保化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55.“一户一宅”安置的搬迁脱贫户住房能否扩建

“两必须”,即必须自愿申请,提供家庭自有收入依据,承诺扩建资金为自有积蓄,必须履行“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县级验收”的审批程序;“两严禁”,即严禁政府部门大包大揽或不尊重群众意愿搞“一刀切”,严禁搬迁脱贫户贷款借债扩建以及脱贫不稳定户扩建;“两确保”,即确保搬迁脱贫户不因扩建住房大额负债返贫,确保扩建的安置住房成本可控、符合规划、质量安全。

156.如何解决套房安置等无加层条件搬迁户的新增住房需求

答:坚持搬迁群众主体地位,引导搬迁群众通过自身努力,采取购买、租赁等市场化手段解决其新增住房需求。同时,积极探索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保障符合条件的易地搬迁群众新增住房需求的政策。

157.哪些是安置点配套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提升的重点

答:要将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与所在城镇、村庄一体规划、一体提升完善。完善提升的重点是,安置点与外界交通干线连接的道路、供排水管网、垃圾污水处理、供电、网络、供气、充电桩、公交站、天网设施、警务室、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和必要的幼儿园、中小学、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福利院、养老服务机构、红白喜事场所公共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

158.脱贫攻坚期内对易地搬迁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延续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6号公告《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已经明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159.对安置点如何排查防范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问题

答: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和消防安全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赣乡振字[2021]2号)要求,各地乡村振兴局要协调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单位,每年春节后组织地灾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要重点排查安置点和安置住房地质灾害隐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协调自然资源部门联系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开展调查,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

三是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在完成治理前,要按照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落实监测员及责任人,制定防灾避险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四是要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叮紧看牢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加强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预警,做到及时发现快速预警、有效避灾。

160.对安置住房如何排查防范和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答: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和消防安全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赣乡振字[2021)2号)要求,各地乡村振兴局每年春节后,要协调消防救援部门组织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是大中型安置点按要求组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装备,开展训练演练;针对老弱妇幼等留守群体,组织消防宣教员或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

三是要特别注意安置点帮扶车间、集贸市场及小作坊等重点场所,加强对有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消防主体责任。

161.如何提升安置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做好维护修缮工作

答:推动安置社区物业服务规范化,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安置社区的物业管理方式。

一是对具备条件的安置社区逐步引进市场化的物业服务模式,对小微型安置点鼓励探索建立政府主导、搬迁群众物业自管自治模式,通过政府贴补、安置点后扶项目资产收益贴补、搬迁群众逐步交纳、物业公司减免等综合办法,做好安置社区的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等物业管理。

二是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在“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中明确,衔接资金可以支持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内必要的配套设施。各地可从衔接资金中安排用于安置点内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162.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如何保障

答:一是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地方财政资金、金融信贷资金、社会资本等共同投入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二是衔接资金可用于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点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内必要的配套设施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予以补助。

四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各专项资金支持。原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的结余资金全部投入后续扶持。

163.如何做好安置社区舆情疏导管控工作

答:一是要健全完善县级安置社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后扶政策措施宣传,及时回应搬迁群众在线下、网上的各类诉求,有效化解矛盾问题,防范重大负面舆情。

二是安置社区干部、工作人员要深入搬迁户家庭,加强调研走访沟通,了解搬迁群众的意见想法,切实解决其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生态帮扶】

164.脱贫人口选聘生态护林员的范围和工资标准是多少

答:该政策实施范围主要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县。涉及我省40个县(市、区)分别为:浮梁县、莲花县、芦溪县、修水县、赣县区、南康区、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安远县、龙南县、定南县、全南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瑞金市、寻乌县、石城县、会昌县、靖安县、铜鼓县、广信区、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婺源县、吉安县、遂川县、万安县、安福县、永新县、井冈山市、南丰县、黎川县、宜黄县乐安县、资溪县、广昌县。

补助标准为:省级按照每名生态护林员每年补助1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县(市、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管护面积、管护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165.脱贫人口如何参加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选聘

答:生态护林员选聘对象要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农村脱贫人口。身体条件能够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能够在当地长期稳定从事管护工作。具体选聘程序为:

(一)村民委员会发布选聘公告。明确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程序、方式以及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

(三)林业工作站(乡镇涉林机构等)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初核名单交乡镇乡村振兴机构比对,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村民委员会。

(四)村民委员会将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进行公示,征求村民意见。

(五)公示期满经县级林业、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共同审定后,根据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村民委员会(社区)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劳务协议应当明确劳务关系、管护范围管护职责、协议期限劳务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奖惩条件及措脑等内容。

(六)生态护林员的聘期服为一年,经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可以续聘。

166.怎样种植油茶才可以领取补贴,补贴金额多少企业主是否有其他优惠政策

答: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林农、大户、企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种植油茶,符合质量要求的给予财政补贴,其中新造1000元/亩,改造400元/亩、提升200元/亩,(有些市、县还给予了额外的配套奖励,具体咨询当地县级林业部门)。具体的技术要求按照省林业局出台的《江西省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准。该补贴不区分企业和其他实施主体,符合《指南》技术要求即可申请补贴。申报补贴执行先做后补、逐级申报制,经当地县级林业部门自查合格后逐级上报至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省级绩效评价通过后,财政资金逐级下达后由县级林业部门拨付至实施主体。

167.改造毛竹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我省安排了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竹产业补助用于扶持毛竹低改,补助标准为:毛竹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150元每亩、笋竹两用林基地或笋用林基地每亩250元、雷竹林新造每亩补助350元。申请竹产业省级专项补助项目的实施主体,依据项目资金组织管理程序和要求发放,一般在4季度发放

168.森林药材有什么扶持政策

【资金管理】

169.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答;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可以用于以下方面:

(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和预警,强化及时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可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

2.“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

3.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采取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1.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后续长期培育,支持特色种养业全产业链发展,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区域统筹谋划基础上,支持脱贫地区必要的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村、重点帮扶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付圾清运路灯公厕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

3.实施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发展以工代赈项目,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发展。

170.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负面清单"有哪些

答: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三)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四)弥补企业亏损;

(五)修建楼堂馆所以及欠发达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作宅;

(六)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和垫资;

(七)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八)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支出;

(九)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支出;

(十)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无关的支出。

171.县级是否可以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使用范围有哪些

172.监测帮扶对象中的非脱贫户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能直接享受哪些帮扶措施

答: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各地可根据监测帮扶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帮扶。在衔接推进乡村振补助资金可使用范围中,监测帮扶对象中的非脱贫户与脱贫户获得帮扶口径一致,主要有: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雨露计划“补助等。

173.“十三五”易地搬迁中同步搬迁普通农户是否可以享受后续扶持政策

答:根据(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十三五”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对象是搬迁群众,其中包含同步搬迁的普通农户。

174.是否可以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非贫困村

175.哪些县继续执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纳入整台范围的中央和省级资金包括哪些

答:《江西省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明确:2021-2023年,我省24个国定脱贫县延续执行统筹整合政策。

纳入整合的省级资金有: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农业技术应用与公共服务专项(用于基层农业技术服务和农村沼气建设部分)、现代农业专项(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业产业、现代农业示范区奖补部分)、林业资源保护(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古树名术保护及风景林建设部分除外)、林业产业发展(用于油茶产业、毛竹产业部分)、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基础设施补助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省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176.统筹整合资金使用重点有哪些

答:脱贫县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可以按规定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177.编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时,项目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178.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程序有何优化

【资产管理】

180.扶贫项目资产清查范围是什么

答:需要清查2013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

181.扶贫项目资产如何分类

答:扶贫项目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管理。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生物性资产及权益性资产;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182.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经费怎么解决

答:(1)对经营性资产,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2)对公益性资产,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3)对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

183.扶贫项目资产收益使用有什么要求

答:继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所得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原则,通过“村提方案、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民主决策提出具体分配方案,体现精准和差异化帮扶,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获得收益,激发内生动力。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分配收益。对有劳动能力的,鼓励通过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对无劳动能力的,鼓励通过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等方式进行分配。提取的公积公益金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

184.扶贫项目资产处置需要注重什么

185.衔接项目资产如何管理

【驻村帮扶】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靠人。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吸引包括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在内的各类用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4月10日至13日在海南考察时的讲话

【选派要求】

186.哪些村要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

答: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所在的村(社区)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省市红色名村选派第一书记。

188.对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选派有什么要求吗

答: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主要从省市县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驻村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驻村工作队员应优先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

189.有哪些情况不得作为驻村干部人选?

答: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驻村干部人选:一是党性观念弱和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二是纪律观念淡漠、作风不实的;三是身体状况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四是近两年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五是临聘人员、工勤人员。

190.驻村干部中途能调整吗如需人员调整,怎么办

答:驻村干部无正当理由,中途不得调整。对任期已满,个人提出调整申请且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对因身体健康、岗位变动、家庭特殊困难等原因确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向派驻乡镇党委、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征求意见并征得同意,且提出符合条件的接替人选,再报经同级组织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进行调整。

191.干部驻村期间还要承担原单位的工作吗

答:驻村期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村,不占村干部职数,不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选派程序】

192.省派单位选派驻村干部人数的依据标准是什么

答:省派单位人员编制80人以上的,原则上须选派3人:31-79人的,至少须选派2人;30人以下的,不少于1人。

193.定点帮扶单位选派人员有困难怎么办

答:定点帮扶单位选派人员确有困难的,报同级组织乡村振兴部门同意后,由县乡统筹补齐;人数特别少的单位,由同级组织乡村振兴部门统筹,可以与人数较多的单位联合组队,并明确各自的派出人员和工作队队长人选。

194.对于县乡统筹补齐的驻村工作队要注意什么

答:乡镇不单独选派驻村工作队,在县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乡镇党委根据驻村帮扶的实际情况,选派干部对驻村工作队人员不足部分进行补充,但补充人员一般不能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长。

【工作职责】

195.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主要职责是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

【日常管理】

196.对派出单位领导到村调研指导次数有要求吗如何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答:派出单位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每年到村调研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半年到村指不少于1次,帮助解决帮扶村的急难愁盼问题。

198.驻村干部工作日不能在岗,怎么办驻村干部如何请假

答:凡是工作日不能在岗的(包括到乡镇以外地方参加会议、培训及办理公务),均要通过乡镇党委逐级履行请假或报备手续。因病因事一次性请假3天(含)以内由乡镇党委批准,请假4至7天(含)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请假8天(含)以上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请假15天(含)以上,派出单位要安排符合条件人员接替工作或视情况调整人员,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199.驻村干部什么情况下必须“召回"

【考核督查】

200.省派单位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的考核由谁组织实施

201.省派单位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采取什么形式考核驻村干部的考勤和工作表现情况由谁负责提供

答: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相结合。乡镇党委负责提供驻村干部考勤情况和工作表现情况。

202.省派单位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等同于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

答:省派单位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等同于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并记入个人档案。

203.省派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考核等次有哪些

答:驻村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驻村工作队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和“差”。

204.存在哪些情形,驻村干部不能评为“优秀”、驻村工作队不能评为“好"等次

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驻村干部不能评为“优秀”驻村工作队不能评为“好"等次:(1)所在村未能完成乡村振兴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的;(2)所在村违反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使用规定;(3)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干群评价满意度较低的;(4)纪检监察、审计及督查检查中发现所在村、驻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5)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在自查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205.驻村经历算不算基层工作经历成绩突出的可以优先提拔使用吗

答: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驻村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优先列为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206.驻村干部的优秀等次占派出单位的指标吗

答:驻村干部考核优秀等次不占派出单位指标。

207.驻村工作队的年度考核与派出单位的考核挂钩吗

答:把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双考核”。对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行的年度考核,纳入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驻村工作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工作保障】

208.驻村干部能享受哪些补助或待遇驻村干部差旅费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派出单位可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安排交通和通信补贴,派往艰苦边远地区的,还可参照所在地区同类同级人员的地区性津贴标准给予相应补助。每年安排定期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报销医疗费。对因公负伤的做好救治康复联系服务工作,对因公牺牲的做好亲属优抚工作。

209.派出单位要安排帮扶工作经费吗有无金额要求答:派出单位要保障驻村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1万元。

【工作纪律】

210.如何处理履行职责不力的驻村干部

答: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11.如何处理"召回"的驻村干部

212.如果中央驻赣单位驻村工作不力,怎么处理

答:中央驻赣单位对驻村工作落实不力的,由同级组织、农办、农业农村及乡村振兴部门约谈其单位主要领导,问题严重的,将有关问题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兴村振兴】

乡村振兴不能只盯着经济发展,还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重视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3月6日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的讲话

【人才支撑】

213.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申报职称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专业技术人员受组织选派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其在驻村期间取得显著成效且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的,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驻村期间工作年限视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所撰写的重要调查报告或执笔拟制并已实施的政策、规章、规划操作规程等工作成果,能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可作为评审的业绩材料。

214.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按需每年选派省级科技特派员1000名左右,组建规模和结构更加合理的省级科技特派团150个左右,引领带动市、县、区培养本级科技特派员队伍。政府引导、市场驱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新局面进一步形成。科技服务更加高效,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150个以上,建立科技特派员(团)创新创业和服务基地(工作站)150个左右,转化应用科技成果500项以上。

215.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方式有哪些

216.我省“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生活待遇和服务期满政策

答:(一)服务期生活待遇

1.工作生活补贴。我省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根据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动态调整。

2.一次性安家费。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为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3.社会保险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

(二)服务期满政策

1.“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只要考核合格,自愿留下的全部安置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

2.我省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一定比例,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17.我省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建设有哪些政策举措

答:一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省实施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等基层卫生人才计划,2016年以来,共计定向招收农村订单定向本、专科医学生916名;招聘306名全科特岗医师至乡镇卫生院工作。从2006年起,配合省人事部门开展“三支一扶”招考,招募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服务期满后,乡镇卫生院优先录用,并享受国家规定优惠政策。二是完善基层卫生人才招聘政策。联合人社部门出台政策,明确县级医疗机构招聘硕上研究生,乡镇卫生院招聘本科生以及县、乡医疗机构招聘公共卫生、全科医学、妇产科学、老年医学学、儿科学等急需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三是完善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我省明确对县区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晋升高级职称侧重于解决常见病、多发病、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的考核评价,淡化论文科研等要求。对乡镇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侧重常见病诊治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论文、科研等不做要求。

218.乡村医生的选拔条件有哪些

答:乡村医生的选拔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根据国家《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申请注册为乡村医生。二是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为优化乡村医生队伍人才结构,我省从2016年起,开展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村卫生室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可直接到村卫生室服务。三是大专以上医学学历应届毕业生。我省明确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医学学历应届毕业生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四是全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我省明确通过全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人员,可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我省通过对多渠道补充乡村医生人才,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219.乡村振兴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220.如何做好乡村振兴干部的分级培训

答:省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省乡村振兴局干部、市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重点帮扶村干部的示范培训,会同省委组织部开展好县级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省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部分重点帮扶村党组织书记的示范培训;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市乡村振兴局干部、县级乡村振兴局负责同志、部分重点帮扶村干部的重点培训,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好县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乡镇党委书记、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重点帮扶村党组织书记的重点培训;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县乡村振兴局干部、乡镇(村)乡村振兴站(室)负责人的普遍培训和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的示范培训.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好县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党组织负责人的普遍培训,并配合县委组织部指导乡镇开展好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等的普遍培训。

【内生动力】

221.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要继续激发脱贫地区哪两个内生动力

答:聚焦脱贫地区基层党组织带领发展和脱贫人口自我发展“两个内力”。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功能和组织能力。二是深入开展感恩教有行动和“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激发内生动力。推广“爱心兑换超市”等带扶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口勤劳致富。

【乡村建设】

222.乡村建设坚持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乡村建设要坚持六项工作原则:(1)尊重规律、稳扎稳打,(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3)注重保护、体现特色,(4)政府引导、农民参与,(5)建管并重、长效运行,(6)节约资源、绿色建设。

223.乡村建设的工作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工作重点任务有12项,具体归纳为抓好“183”行动。“1”就是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8"就是重点抓好八个生产生活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即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3”就是健全三大体系,即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三大体系。

224.乡村建设工作推进机制主要有哪些

答:乡村建设工作推进要突出五项机制创新,主要包括: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225.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答:到2025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基础设施逐步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乡镇、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建立。

226.什么是五美乡村

答:我省着力打造彰显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的江西新时代“五美”乡村,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227.江西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乡镇建设。通过五年努力,全面改善乡镇环境,提高乡镇服务农民的功能,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功能设施滞后、特色缺失、管理薄弱等问题,让乡镇成为人们向往的宜居幸福家园,努力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精品乡镇,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助推乡村振兴和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28.江西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3年,全省所有乡镇脏、乱、差的现象基本解决,干净整洁有序,服务功能持续增强、乡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全省100个左右的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到2025年,全省300个左右的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

229.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是什么

答:一、按照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建立乡村建设的评价机制,探索县域乡村发展路径。

二、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完善水、电、气、厕、配套设施,加强既有农房节能改造。

三、保护塑造乡村风貌,延续乡村历史文脉,不破坏地形地貌、不大拆大建、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老树、不盖高楼。

四、统筹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基础和服务设施联动建设发展。

五、提高镇村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进生态建设,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六、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以“公司+农户”等模式对接市场,培养文旅、休闲民宿、健康养老、传统手工艺等新业态,强化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产镇融合、产村融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30.村庄污水处理设计推广的“三定四改"模式是什么

答:是指建设前要制定建设规划、确定技术模式、选定运营模式,建设中要同步实行改水改厕、改管网、改污水处理终端。

231.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是指什么

答:简单说,就是持续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符合环保要求的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方式。

232.村庄整治建设“七整一管护"是指什么

答:是指村内道路、村内供水、户用厕所、公共照明、排水沟渠、村内河塘、搭靠“三房”整治建设,村庄环境日常管护。

233.农户“整洁庭院"整治“两清两整一美化"是指什么

答:是指组织农户开展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做到清除废品、清扫卫生、整治破乱、整齐摆放、美化环境。

234.农村“门前三包"是指什么

答:农村“门前三包"责任主要是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的范围是农户住宅四周、院(室)内、门前至人行道,两侧墙根至排水沟的区域。

235.实施美丽宜居先行县建设专项提升行动的“四精”要求是什么

答:是指落实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四精”要求,实施美丽宜居县动态监管,每年建设一批美丽宜居乡镇(村庄、庭院),示范引领农村人居环境由村庄整治向功能品质提升迈进。

236.实施"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专项提升行动有什么要求

答:坚持“围绕产业发展建好美丽乡村、建好美丽乡村促进产业发展”,通过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等方式,培育休闲乡村民宿等新型业态。积极推介一批“四带动"(带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盘活、带动村民就近就业、带动地方农副产品销售、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力、“五品”(设计有品韵、建设有品相、服务有品质、体验有品位味、营销有品牌)突显的休闲乡村民宿,联动建设一批美丽活力乡村。

237.推动乡村绿化美化有什么要求

答: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通过“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

238.村庄清洁行动“三清两改一管护”是指什么

答:是指深化拓展以清理垃圾、清理塘沟、清理废弃物、改庭院、改好习惯、管护村庄环境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

239.村庄整治“五定包干"管护机制是指什么

答:主要是指区分村庄定管护范围,区分项目定管护标准,区分层级定管护责任、定管护经费、定考核奖惩,进一步完善“省级部署、市级实施、县负总责、乡村落实、农户门前三包”的分级包干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管护责任。

240.农村为什么要改厕

答:一是减少疾病传播。农村改厕后能够控制粪尿污染,减少蚊蝇传播疾病,降低痢疾、伤寒、霍乱、肝炎、胃肠炎等疾病的发病率,阻断血吸虫病、蛔虫病、钩虫病等寄生虫病的传播。二是改善生活环境。农村改厕后通过密封等措施阻断粪污对环境的影响,减少臭气产生和蚊蝇滋生,源头防控粪污对水源的污染,解决因厕所粪污暴露带来的脏、乱、差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提高生活品质。厕所卫生条件的改善,可提高如厕的便捷性和居住的舒适度,并且经无害化处理后的粪污可作为有机肥料生产优质农产品,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在农村建造并推广使用卫生厕所,可以改变村民一些传统的不卫生习惯和生活观念,提高村民的卫生健康意识,有效控制农村生活污染。

241.农村厕所要改成什么样的

答:简单来讲,农村厕所要改成无害化卫生厕所。厕所以有墙、顶、门、蹲(坐)便器,地面硬化,化类池达到不渗,不漏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可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降低粪便中生物性致病因子的传染性。

242.无害化卫生厕所有哪些类型

答:无害化卫生厕所,按照粪尿收集处理方式分为三格式户厕、双翁式户厕、双坑交替式户厕、粪尿分集式户厕、沼气池式户厕和具有完整上下水道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水冲式户厕等几种类型。

243.三格式化粪池如何实现粪污无害化

答:三格式化粪池主要是在密闭环境下,通过微生物作用,杀灭粪和尿中的病原体,分解有机物质,实现无害化和稳定化。

244.如何正确建造三格式户厕

答:三格式户厕化粪池主要有砖砌结构和预制化粪池两种形式。砖砌结构化粪池施工主要包括挖坑、基础处理、池体建设(安装)、试水启用等.关键是做好防渗和过粪管安装工作。预制化粪池按要求安装即可。

245.三格式化粪池需要建多大

答:三格式化粪池三格容积比例为2:1:3.以一家四口为例.需建造1.5立方米,其中,第一格0.5立方米.第二格0.25立方米,第三格0.75立方米。

246.一体化生物处理户厕的组成及特点是什么

答:一体化生物处理户厕由厕屋、便器、粪管、一体化生物处理设备、排水管等组成。便器可采用水冲式便器,污水量小于6升/次,洗澡水、洗衣水可以协同处理.经过沉淀、微生物作用、二次沉淀消毒等环节,实现出水的化学需氧量和总氮达到一级B标准。

247.一体化生物处理户厕有哪些管理要点

答:防止异物落入堵塞、禁止倒入过量食用油、禁止倒入人消毒剂、防止曝气机引起火灾和触电、防止人跌落受伤、开盖板时防止缺氧或中毒。

248.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如何处理

答:厕所粪污含有氮、磷、钾、有机质等多种养分物质、从三格式户厕、双翁式户厕、双坑交替式户厕、粪尿分集式户厕及生态旱厕等厕所化粪池清掏出的大量粪便和污水经集中收集后,采用堆肥还田、肥水还田生态处理后灌溉水还田等途径可实现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减少环境污染。

249.分散的厕所粪行主要有哪几种收集处理模式

答:主要有以下三种收集处理模式。(1)集中收集城镇处理模式:距离城镇较近的村庄。可将厕所粪污统一收集就近排入城镇排水系统集中处理。(2)集中收集村内处理模式:人口数量较大、相对密集,粪污排放量较大,城镇管网不能覆盖的村庄,可通过管网进行收集,村内集中处理。(3)分散收集就地处理模式:人口数量较小、粪污量少,布局分散、地形复杂,难以接入集中城镇管网,或接入管网的投资大于建造处理设施的村庄,可通过抽粪车等收集就地处理。

250.完整上下水道水冲式户厕使用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禁扔杂物,防治水箱、管道结冰,冲水前,应将盖板盖严,定期清理,保持清洁。

251.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1)区域和对象为国家贫困县。(2)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新建站应400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功能达到“三室一厅”的标准:图书阅览室(包括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教育培训室、管理和辅助用室、多功能活动厅,配套建设文体广场面积、功能达到相应标准。村(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五个一“建设标准:设有1间多功能文化活动室,1个文休广场、1套全民健身器村、1套简易音响设备,1套应急广播系统(含山洪等灾害预警功能)。文体广场面积500平方米左右,建设用地不足的街道(社区),可以通过共建方式达到规定的面积要求。文体广场要配备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身边好人榜、公益广告牌、体育健身设施和灯光音响设备等,有条件的地方可搭建戏台舞台。

252.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答: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房和庭院外用地,不包括与宅基地相连的农业生产性用地、农户超出宅基地范围占用的空闲地等土地。

253.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

答:农村宅基地归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均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54.符合什么条件的农户可以申请宅基地

答:原则上,申请宅基地的农户必须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法定“一户一宅”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中情形:

1.无宅基地的;

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4.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避让地质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需要搬迁安置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255.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的情况有哪些

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1.已经获得一处宅基地使用权的:

2.不符合分户条件不能单独确立为一户的:

3.选址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则的:

4.出卖、出让、赠与住宅或将住宅改作他用的;

5.自愿有偿退出合法占用宅基地,且不再保留宅基地使用权申请资格,已获得完整补偿的:

6.有违法用地或违法建房行为未经处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乡村治理】

256.乡村治理坚持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农民主体、多方协同,坚持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提供江西样板、贡献江西力量。

257.乡村治理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258.乡村治理的工作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工作重点任务有13项,分别是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强化村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村民自治基础、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化平安乡村建设、落细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新时代农村文化、塑造新时代文明乡风、提升乡镇和村为民服务能力、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259.如何加强乡村治理

答: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发挥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把“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到实处,加大“积分制”“清单制”等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应用力度。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式方法,增加精神文化产品供给,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治理力度.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260.乡村治理中如何运用“积分制"?

261.乡村治理中如何运用“清单制"

答:针对基层小微权力“任性”,管理服务事项不清、责任不明、监督无章可循等问题,将清单制运用到乡村治理中。通过梳理清单、制定操作流程、明确办理要求、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等措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乡村治理方式。

262.如何整治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

答:(1)在适当范围开展专项整治。党委、政府将其作为一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谋划和部署。出台红白事节俭操办的指导标准。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制约措施。

(4)加强宣传教育和公益服务开展“零彩礼”典型、“移风易俗好家庭”等选评活动,举办集体婚礼,搭建免费婚介平台,组织义务红娘队等。在全域范围形成高压态势和强大的舆论氛围。

263.如何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

答:探索推广数字乡村治理新模式,拓展乡村治理数字化应用场景。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深化智安小区、平安乡村建设。继续加强农村公共区域视频图像系统建设联网应用.积极推进视频图像资源在疫情防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各行业各领域深度应用。继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移动智能调解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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