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9日至9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共青团太湖县委员会开展了巡察,11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共青团太湖县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将意见反馈后,团县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
二是细化分工,逐条逐项扎实整改。团县委针对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由班子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
三是层层安排部署,明确整改责任。明确各责任部室,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把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明确团县委书记李雯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各责任部室负责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情况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层层约谈督促、层层督察督促、层层宣讲督促,传导责任,压实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级级夯实责任,压实落实整改责任网络体系。
二、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系统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问题。
(2)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为契机,对《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内容反复学习,同时深入一线与基层团组织书记一同开展红色教育活动,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二是持续加强基层团组织跟踪问效机制。2022年年底,开展基层团组织业务培训会,要求各乡镇团委书记要研究好团的工作新路子,抓住共青团工作主线,常态化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打造青年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并严格规定基层团组织工作创新的力度和积极性、活动开展的次数及成效将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三是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有力。细化责任分工,制定任务落实台账,紧盯青年急难愁盼的问题,做好“一专一站两联”建设,采取定期调度模式,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2023年年初,新仓、城西等乡镇团委已组织专题学习培训1次,开展“我为青年做件事”主题实践活动1次。
2.聚焦思想政治引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
(3)针对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教育管理常抓不懈。对宣讲团成员以谈心谈话、集中会议等形式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指出宣讲团成员宣讲内容上的问题,并帮助解决宣讲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促进宣讲取得实效。2023年年初,对2022年青年宣讲团成员进行考核,表彰了5名优秀青年宣讲员,增补13名成员新进青年宣讲团。二是宣讲制度建立健全。与宣讲团成员多次沟通,主动“开门纳谏”,建立健全青年宣讲团宣讲计划,联合中共太湖县委组织部、中共太湖县委宣传部、中共太湖县委党校、太湖县教育局下发太青联〔2023〕4号关于开展太湖县2023年“青年宣讲团”工作的通知文件,将22名青年宣讲团成员分为四组,分别赴15个乡镇和开发区进行宣讲,要求每月开展1次青年宣讲活动,每一次宣讲结束后,结合宣讲对象意见及工作成效,对宣讲团成员宣讲的内容开展效果评估,评估不合格不纳入评优范围。2022年11月份组织青年宣讲团开展“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1次,开展效果显著,从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份,共开展“青年大学习”7期,全县平均参学率达100%。三是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将全年宣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议事议题,同时把宣讲活动当作一堂生动的“党课”,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得到加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单位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修订了《团县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11月份以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切实担负起团县委班子抓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做细。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为网评员,2023年年初向县委报送团县委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三是加大宣传引导意识形态工作力度。2022年年底召开基层团组织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基层团组织撰写新闻稿件的水平,加强稿件审核力度,经培训后,基层团组织新闻稿件没有出现标题错误问题;2023年年初召开办公会议和全县团干部培训班,对全县基层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就新闻报道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加强业务人员对网站、公众号的管理,经培训后,业务人员一直加强网站审核力度,及时维护更新网站信息。
3.主责主业意识不强,抓基层团组织建设力度不大
(5)针对基层团组织建设较为薄弱问题。
(6)针对“两新”组织中团组织覆盖面不广问题。
(7)针对“智慧团建”系统建设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4.守正创新不够,联系、服务青年有欠缺
(8)针对“一站两联”工作开展不力问题。
(9)针对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够问题。
5.团员教育管理力度不足
(10)针对指导督促有欠缺,基层团组织团员教育管理不规范不严格问题。
一是基层团组织团员教育管理不断夯实。利用调研走访活动,严格要求基层团组织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要求学校团组织深化思想政治和价值引领,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教育,引领学生自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团员教育业务能力提高,程序进一步规范。开展了团干部业务培训,规范团组织工作程序,对违法犯罪团员要求及时处理并上报上级团组织。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
(11)针对公务接待控制不严问题。
7.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12)针对白条入账、支出附件不齐全不规范、科目核算不准确等情形时有发生问题。
8.机关内务管理有欠缺
(13)针对2019年以来,班子会议记录存在涂改、隔页记录、补记等情形,收文工作不细致,部分文件来文处理标签上,无分管领导办理意见,无文件办理情况问题。
一是办公室人员工作意识进一步强化。开展办公室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责任意识,同时要求加强办文业务的自主学习,规范办文业务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收文登记、分办、承办、督办、归档等工作。二是办公室人员更加稳定。2023年1月调入一名选调生,负责办公室业务工作,并开展岗前培训,副书记牵头业务移交事宜,确保业务移交细致到位。三是进一步健全档案管理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保证归档资料适时完整、真实准确、规范存放、能随时调阅。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严格
(14)针对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不严问题。
一是“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室,细化责任分工,2022年11月份以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二是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健全了谈心谈话制度,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要负责人通过“上门”、座谈会等形式,与单位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力争把工作上的问题谈清楚、把思想谈明白,加强干部教育引导、提醒帮助,充分发挥谈心谈话制度作用。
(15)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2023年年初制定了团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定期督导,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断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一岗双责”有效延伸。制定了“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坚持团县委书记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率先垂范,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团县委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时对单位职工开展谈心谈话。2022年共开展谈心谈话4次。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学习力度。团县委副书记履行岗位责任,自觉承担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带头学习党纪法规,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重点对酒驾醉驾、违规吃喝等问题进行警示教育,2022年共学习警示教育典型案例4次。
10.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6)针对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会后抓整改不够问题。
一是提高对组织生活认识。对2022年以来团县委组织生活会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严格对标要求,召开好巡察整改等专题组织生活会,将检视问题明确到责任部室、责任人,确保2023年1月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组织生活规范有序。2023年年初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认真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出辣味,直面问题。
(17)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党建工作进一步强化。2022年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2次,从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切实把握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健全支部评议党员制度。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在后期开展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开展,并指定专人负责材料记录和保管。
11.干部人事工作不够扎实
(18)针对学习贯彻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不够问题。
12.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9)针对十五届县委巡察指出“未按规定核缴团费”“基层团组织未按规定上缴团费”问题持续整改不力,部分基层团组织仍未据实测算、收缴团费问题。
一是加大对巡察整改重视力度。分管领导牵头,与办公室工作人员一同认真梳理十五届县委巡察指出“未按规定核缴团费”“基层团组织未按规定上缴团费”问题,确保团费收缴工作不再出现问题。二是团费收缴管理进一步加强。开展团组织团费收缴大排查,督促2019及2020年度未缴纳团费或只缴纳部分团费的单位,明确并严格执行未按时完成年度团费上缴任务的团组织,不列入当年度共青团各类评优表彰的工作范围。2023年年初,市场监督管理局总支等8家团组织已缴纳剩余团费,徐桥镇等6家团组织已缴纳2019至2020年度团费。三是严格落实团费管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团费管理工作制度,下发团费收缴工作通知,提前做好2022年度团费收缴准备工作,确定上缴团县委(包括上缴团市委、团省委、团中央)的团费金额。2023年年初共向团市委缴纳2021年团费9514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整改落实为动力,抓好下一步工作。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总是阶段性的,团县委将继续按照县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有力的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的各项建设,巩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快速发展。
三是建立健全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党建知识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督促全体党员集中学、个人学,确保学习有效果,思想有进步。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加大党建工作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人,干任何事都要把党的纪律放在前面,不违纪、不违法、不超越“红线”。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种操作规范,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立即制定和完善,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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