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写明有无夫妻共同财产,有的写明有哪些共同财产,总价值多少,要求按照何比例分割等)
三、(写明有无子女,要求由谁抚养,抚养费由谁承担等)
四、诉讼费由xxx承担。
此致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x
xxxx年xxx月xxx日
原告:姓名xxxx,性别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出生,汉族,住xxxx
被告:姓名xxxx,性别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出生,汉族,住xxxx
(1)请求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双方夫妻共同财产;
(3)孩子抚养权依法判归原告;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xxxx年xxxx月,自行相识恋爱,后于xxxx年xxxx月xxxx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xxxx年xxxx月xxxx日育有一女/子,现年xxxx岁。
原告曾试图挽回与被告的夫妻感情,但是几经努力,双方感情仍没有好转迹象,毫无效果,致使原告对婚姻失望。近期,原告抱着“好聚好散”的心态曾试图与被告协商解决离婚事宜,但是被告一拖再拖,毫无诚意可言,原告等待数月之久,仍无协商可能。
现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故原告特依《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如诉请,以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原告:
职位:
住址:
联系方式:
被告: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或儿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_______年经人介绍认识,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一女儿(或儿子),取名_______,现在_______读书。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又乘酒兴殴打原告,还用菜刀背敲打原告头部,至今原告头部常常疼痛。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处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绝,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殴打,致使原告多处皮血肿,软组织挫伤。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后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原告:xxx,女,xx岁,汉族,xxxx有限公司职员,现住本市xx路xxxx弄x号xxx室,邮编xxxxxx
1、与被告离婚;
2、儿子xxx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xxx元生活费;
3、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写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写明小孩抚养的`要求和依据。
写明夫妻财产的情况以及如何分割财产。
综上请求,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请,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xxxxxxxxx人民法院
诉讼请求
1、原告与被告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3、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分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3月原告与被告经征婚相识,由于当时原告已年届三十,考虑对方条件还不错,受过高等教育,又有正式工作,就抱着美好的憧憬与她交往,4个月后,即20xx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年12月生有一女。
为了逃避这痛苦的家庭生活,20xx年起原告外出工作,从此双方两地分居,本以为距离能让双方矛盾缓和,无奈事与愿违,不但夫妻感情没有丝毫改善,反而分歧越来越大,在原告短暂的回家期间,几乎每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争吵越来越激烈,使原告痛苦不堪。今年3月,被告与原告父母发生激烈冲突,原告得知后非常难过,遂不再对婚姻抱有希望,今年4月和7月,原告两次回家与被告商量离婚事宜,被告表示同意离婚,并且签有两份离婚协议,但是被告在签订协议后又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反悔,不愿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失败是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又没有建立起感情,虽经原告多年努力,仍没有好转的`迹象,原告对这场婚姻已彻底失去信心。因此原告只想尽快结束这场让双方都感到身心疲惫、痛苦不堪的婚姻。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陈秦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我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某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陈秦。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陈秦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秦香
年月日
原告杨xx,女,197x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王xx,男,197x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原被告持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认为,原告对被告的人品、素质等各方面缺少了解,原被告之间婚前相互了解少、感情基础差;婚后被告对原告非打即骂,想方设法折磨原告,毫无夫妻感情可言,使原被告本来就比较脆弱的感情彻底破裂!
为维护原告婚姻自由和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裁判,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