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总部: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明确地址:_________
合作加盟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的地址: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连锁经营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资共同遵守。
2、连锁经营的方式和内容
2.2甲方向合伙门店授予连锁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包括专用的商业名称、商标、店面装修指引、培训体系、财务体系、_________食品、经营指导、开业指导、管理手册,核心是_________商标,_________食品和经营管理标准。
2.4连锁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系列及公司的代理产品。
3、连锁经营费用
3.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加盟费不收。
3.3货款和结算:营业额为活动资金,当日营业额第二天交品牌出让方周转,第二个月的5日由品牌出让方按上月营业额25%的商业毛利返回。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合伙连锁门店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连锁门店提供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连锁经营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连锁门店不得复印和扩大使用范围。
4.4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连锁门店的服务质量和《手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5向合伙门店提供所有连锁经营资料和门店平面设计图。
4.6负责企业的形象、品牌宣传,组织促销活动。
4.7有权向连锁店配送本公司各种包装物品及各种带有企业标识商标的易耗品,由合伙门店结算。
4.8按照合伙门店的订货单及时保质保量将食品送到乙方门店。
5、合伙连锁门店的权利和义务
5.1合伙门店按甲方要求(门店设在繁华商业网区和中高档住宅区,并由甲方认可),自行负责筹备经营场所,申请办理开业所需等手续,为连锁门店落实经营面积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并按甲方提供的形象设计进行装修,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连锁门店的开业经营条件。
5.2合伙连锁门店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甲方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5.3乙方或连锁门店发生重大变动时,必须在3日内通知甲方,连锁门店改变经营场址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或连锁门店应保证连锁门店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连锁经营管理。
5.5乙方或连锁门店不得在连锁门店之外使用连锁权,不得擅自将连锁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连锁门店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甲方的标志。
5.6连锁门店必须按甲方提供的价格和展示方式进行销售。
5.7连锁门店只准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得经营其他企业的产品。
5.8连锁门店必须在甲方指定处购买营运所需的设备、器具、用具。在甲方处购买所需的包装材料、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
5.9按甲方的要求参加连锁会议和公关活动及各种培训。
6、连锁门店的管理
6.1连锁企业应严格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乙方连锁门店执行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7、督导制度
甲方根据需要对连锁门店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导。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督导人员工作。
甲方:乙方:
第一条总则
第二条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产品。
第三条细则说明
1、首期进货超过首期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加盟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2、甲方每次发货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甲方可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6、乙方全年进货额(按实际支付的进货货款计算)达到50000元,可按累计进货额享受2%的业绩奖励。全年进货金额达到100000元,可按累计进货额享受4%的业绩奖励,并以业绩奖励以货款形式返回。
第四条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进货额且无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发生,则乙方可将交纳的品牌使用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转为货款;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进货额达到100000元,则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加盟费全额退还给乙方。
2、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货款。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连续三个月月平均进货额低于5000元;乙方仿冒,滥用商标;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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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特许加盟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个人情况年龄性别职业
所在城市和居住地址
候选或已有店铺地址
邮政编码
曾经从事的自营事业
正在从事的自营事业
了解和童装网的途径
请填写您的经营意向:
是否有合作人选:A、无[]B、亲属[]C、朋友[]D、业务单位[]
准备投入资金量A、1~3万[]B、3~6万[]C、6~10万[]D、10万以上[]
是否现有候选店面A、无[]B、有[]
候选店面面积:
候选店面所处的商圈情况:
店铺的定位:A、专营童装[]B、兼营其它[]
如果兼营其他,想兼营什么商品:
店铺商品的价格定位: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说明:
1、本公司将对申请表之内容严格保密。
2、本加盟合同和申请表格填写完毕后,请邮寄至本公司:。
食品加盟协议书
食品加盟协议书【1】
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5.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为充分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珍惜和维护“**”品牌形象,乙方须向甲方戛纳品牌保证金
----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2.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甲方提供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
(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
8.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10.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
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总部尽量协调和建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
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
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开业前20天。
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
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
8.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锅成品底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甲方对乙方的物配应与其他加盟店一视同仁,不得因此对该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场行情暴涨以外,则按市场行价而定)现为了保证乙方与其它分店的统一味道,总部统一物配:**专用火锅底料-----元/斤;**专用味精-----元/件;**专用鸡精-----元/件;秘制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负责人擅自改动和独自在外乱采购,给予乙方造成味道改变或损失则与总部无关,总部有权追究一切经济责任并终止合同。
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本部”)与_________(以下称“加盟店”)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使用由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_________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食品零售店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特签订本合同。
为使_________公司食品零售店事业的成功,总部开发了以_________公司为标志的统一设备、部品、设备、店铺运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不断改善和实践,_________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标签、招牌、著作权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社会广泛认识,并由此确立了信誉。
加盟店同意总部规定的_________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_________公司商标表示的食品零售店。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_______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营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_________公司店铺”:_________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食品零售店。
“_________公司商标”:指称为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___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_________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_________公司店铺中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_________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
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________公司字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条件消除
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_________公司形象,损害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_________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______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授___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_________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_________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_________公司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加盟店。
4.第二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在第七条第2款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_________公司店(以下称追加建店)时,除以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为对象的本合同外,还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_________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_________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人垢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_________公司商标为_________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向总部支付本项教育进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5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官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二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主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营运部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1.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内外装修装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装修装饰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决定。
4.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通过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
8.加盟店同意向“_________公司商业协同组合”租赁总部开发的售货机,并按规定程序操作。
9.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促销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六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瓮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加盟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
2.加盟金中,_________元为第十一条第2款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_________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地理条件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八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_________元的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它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本合同第四十三条第2款和第4款规定的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让撤除所有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剩余的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6.除前项第三十三条的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表示_________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营业象征一年,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九条特许金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年毛利额10%金额的特许金。
2.前项“年毛利额”为年销售总额减去年进货额的剩余,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计金额。回扣金指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扣金及进货对象支付加盟店的进货回扣金。
“年销售总额”指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期间,加盟店在本合同下进行营业所发生的销售额,包括现金和信用销售(信用销售无论是否已兑付)加上加盟店自家消费的商品零售额(自家消费商品零售额中不包括加盟店被盗商品零售额及腐坏商品、过期商品零售额)的合计金额。
4.总部按每月毛利额10%的金额,于下一个月的10日前向加盟店索要每月的特许金。加盟店最迟至该月末或持现款发到总部指定的场所,或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加盟店负担。
5.按第三十二条计算的年特许金同第四十二条每月支付的特许金的12个月总计数之间出现差额,由当事者双方核清解决。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作为_________公司总体进行的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二十一条拖欠损失金
第二十二条回扣
1.总部至每年2月的最后一天,将上一年度(11月1日-下一年10月31日)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支付给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额通知加盟店。
2.加盟店委托总部无限期寄存前项回扣金。
3.如加盟店要求归还前项回扣金,总部须在接到归还要求日后的一个月内归还给加盟店。
4.加盟店在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的合同执行期间而终止合同时,不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该年度的回扣金。
第二十三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___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它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管理。
第二十四条物品的保养、维修
1.加盟店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它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五条帐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传票。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第二十六条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准确把握经营状况,及时报告总部。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存结果、检查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告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七条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署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须将通告同时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应得利益,则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八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九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同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秘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文本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三十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_________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第三十一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_________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书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须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其它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须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它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的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它处置。
(6)加盟店向他人泄漏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等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它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_________公司事业者或将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如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2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拖欠第二十二条第3款规定的给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自己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使用权丧失。
(7)法令、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四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的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3.有第三十三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的解约权。
第三十五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_________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消除_________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六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它_________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七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偿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上后,须及时清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续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营业及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归属加盟店,总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有权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日本不动产研究所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九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追索赔偿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四十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它劳资纠纷和x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四十一条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二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它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三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必须向总部赔偿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二年时,第二、三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最近一年特许金的月平均数计。
5.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五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六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_________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八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特许方(盖章):___________加盟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拓展甲方产品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_________”品牌形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有偿、互利的原则,就特许经营加盟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特许经营加油站,编号为“省市简称+字母(同当地汽车牌照)+特许_________号”。
第二条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交纳税费和承担民事责任。乙方不得依据此合同,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行使权力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为维护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健康发展,乙方必须在加油站特许经营“五统一”,即统一标识名称、统一配送油品、统一油品质量、统一油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的原则下,按照“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经营及安全管理。
第四条甲方权利
1、为保证特许经营体系的规范发展,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安全预案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加盟金、信誉保证金,以及使用商标、名称、经营技术资产等的特许金。
3、乙方如发生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第五条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完整的中国石油加油站形象识别系统和加油站经营管理规范,并负责必要的人员培训工作。
2、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油,并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保证乙方稳定的货源供给。
3、向乙方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当地其他具有成品油批发资格的成品油批发单位的供货价格。
6、确认乙方为中国石油特许经营零售点。
7、审核乙方制定的加油站安全预案。
第六条乙方权利
1、享受甲方对特许经营加油站的优惠政策。
2、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促销活动。
3、获得甲方提供的培训和经营指导。
第七条乙方义务
1、遵守中国石油特许经营加油站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自觉维护特许经营加油站的名誉及统一形象。
2、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加盟金、信誉保证金和特许金。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定期如实上报各种经营报表。
4、除甲方提供的成品油外,不销售第三方资源。
5、在经营活动中不在油品中掺杂使假,缺斤短两,不实施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6、除非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再就本合同所指的加油站与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如果必须采取其他形式的合作,应首先考虑与甲方合作。
7、按照甲方提供的形象识别系统及GB50156-进行加油站包装、改造和编号。
8、将甲方资源在当地进行宣传。
9、按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规范》安全管理方面规定制定加油站安全预案并报中国石油当地销售分公司备案。
10、保守特许者的商业机密。
第八条经营指导及培训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为使乙方能持续经营,甲方须向乙方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乙方在开业前必须派遣经营者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获得经营特许经营加油站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乙方开业前后三天,作为特许经营加油站营运入轨期,甲方须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4、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培训计划定期接受培训,并承担此类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5、乙方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特许经营工作会和临时经营工作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地点及参加人员。
1、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乙方应协助甲方按照中国石油加油站形象识别系统及GB50156-2002规定完成特许经营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工作。
2、甲方负责组织加油站的包装和改造工作;乙方为甲方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工作提供方便,并承担费用。
3、加油站的包装和改造工作完成后,乙方应积极维护加油站形象。如果根据经营情况需对加油站进行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组织设计和施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促销有关事宜
第十一条销售价格的设定
1、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零售价格体系。
2、乙方应执行甲方下达的零售价格。当价格背离市场情况时,乙方应积极建议甲方更新价格,甲方应快速响应,尽快调整。
3、乙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不得以价格不合理为由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甲方:###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区民族学院号
法人代表:
邮政编码:100089
乙方:
身份证号(附复印件):
通信地址:
传真:
为拓展“###”品牌系列舞蹈用品的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为共同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市场秩序,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代理产品种类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自月月日止。
2、乙方如需要在本合同期满后续签的,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代理协议。
第三条销售区域
2、乙方不得擅自扩展销售区域范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经销协议,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需扩展范围,需在获得甲方书面批准且从新签订合同,乙方方可扩展。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作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乙方应在保证金扣除后十日内补足保证金全额,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提前终止的,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4、如本协议期满终止的,甲、乙双方结清货款,并办理完交接手续之日起7日内,甲方将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订货方式及指标
3、由于乙方需要特殊的包装、发货渠道产生的费用、托运费及托运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先行垫付的费用,甲乙双方在对货物的结算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4、乙方在代理期限内一年进货量不得低于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指定进货量60%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在该区域的经销权或提高“###”服装用品的零售价规定的批发价。
5、面积为平方米。
6、首批货款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人民币货款,作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且首批货款需于合同签署当日起九个月内消费完,否则剩余货款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产品定价
1、“###”服装用品的零售价格由甲方统一规定,甲方按“###”服装用品的零售价规定的批发价向乙方进行供货。其中体服系列产品(国产氨纶面料产品除外)甲方按零售价格的4.5折(不含税)供货给乙方;其它产品系列甲方按零售价格的5折(不含税)供货给乙方。特价商品或促销商品折扣由甲方另行制定。
2、在本合同期限内中甲方有权根据原材料价格成本的提高对价格进行修改,并作为双方执行的标准。
第七条货款支付方式
1、甲方对乙方供货实行款到发货制度,由于乙方迟延汇款所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白石桥支行
户名:北京###舞蹈健美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031840012025716
第八条货物运输
货物由甲方代办运输,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承运人后视为交付乙方,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货物验收
1、乙方提货时如发现包装破损等异常,必须凭甲方发货单当场验货,如货物本身没有受到损害则乙方应接受货物,如货物被损害的则应要求托运部门开具货损情况证明。
2、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24小时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逾期未验收的,视为货物验收合格。如乙方发现货品与甲方发货单不符时,应在3日内将差异情况在原甲方发货单和承运方单据上注明,并传真给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办法。
3、乙方如认为货物有质量问题,应在验收期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货物交付托运,寄回甲方。经甲方检验后确属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换,并向乙方支付因退换而造成的一定托运费用;如货物不属甲方产品《退货管理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货,乙方已支付的邮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产品的调换额度
在产品包装没有破损、产品质量没有改变的前提下,乙方可享受季度内进货额10%的调换额度,每季度调换一次,调换产品为前两个月及当月订购的产品;退换货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承诺在经销期限内,满足乙方经甲方认可的定货和补货要求。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均符合质量标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因质量问题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
3、为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商誉,有权对乙方提出必要的营业标准和要求。
5、甲方为实现总体的经营战略目标,有权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检查、考核。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实际的整改情况做出通过要求或继续整改。
7、为保证市场的稳定发展,甲方对经营管理协议及执行标准、操作指南每年修订并与经销商签署,甲方对上述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8、甲方承诺按照产品标明的售后服务内容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2、乙方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店面照片、店铺详细地址、店铺周边环境、店内布置及产品陈列照片报甲方备案,以使甲方更好的实行管理。
3、乙方必须在申请经销代理权时,向甲方提交所属分销区域的市场营销报告,其报告内容应有:分销网点、市场分析、市场设计、销售目标值、资金运营计划等,乙方的报告应由甲方综合考查评估并确认。
5、协议有效期内,当季新品的零售价低于产品统一零售价的6.5折时,乙方需书面上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6、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以便甲方能提供更为适销的商品和更优质的服务。
7、乙方享有不定期参加甲方举办的培训、加盟商研讨会及宣传促销活动的权利。
9、如属乙方的过错致产品受损的,甲方不予退换,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由乙方依法自行承担,该税费与甲方无关。
11、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前,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再经营甲方产品,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并配合甲方正常交接,如乙方该种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12、乙方有权利在市场开发销售政策方面享受甲方的指导和建议。13、乙方有权利在店面选址及店铺装修方面得到甲方的指导。第十三条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乙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商业秘密泄漏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彻底履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责令违约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仍未纠正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乙方违法经营,给甲方产品信誉和销售造成影响的;(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规范运作,超范围经营的;
(3)代理期限内,乙方月/季度订货额未达到协议要求的订货额指标的。(4)乙方擅自使用“###”商标及甲方企业的任何标记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事项;
(8)如本协议签订一个月后(装修期除外)乙方未实际经营,或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后续事宜的处理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甲方:xxxx服饰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互相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就乙方加盟马上赢牛仔服饰品牌的具体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加盟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本合同长期有效履行,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并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办理完毕一切手续之日起7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或对甲方够成侵权,甲方将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三、合作方式:
1、产品价格:甲方按制定的价格体系中的供货价格执行配送,商品价格如有变动,甲方应提前15天告知乙方。
2、订货方式:首批订货根据乙方提供的市场资讯以及甲方商务代表的实地考察,由甲方指定的物流中心负责配货。首批订货数量应根据乙方店铺面积及当地消费水平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店铺开业以后,订货数量应由乙方根据销售情况自行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货商订货。
3、付款方式:首批订货,乙方必须在开业前15天将首批货款预存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以便于甲方为乙方备货。店铺开业后订货款项,在乙方取货或甲方发货时,甲方遵循“款到发货”原则。乙方支付商品货款及其他款项,可采用现金、银行转账等支付方式。
4、供货及运输:
(1)甲方产品交货(提货)的地点为甲方仓库,甲方协助乙方按常规包装、发货,并按乙方指定的方式和要求代办托运、保险等事宜。甲方在经营地的短途拉车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收货后,发现甲方货品在包装完整的情况下出现短缺情况,应在收货后24小时内将本人签收的收货清单以传真方式书面通知甲方,逾期视为乙方认可,甲方不再受理;
5、退换货条款:
(1)甲方对乙方实行有条件换货;
(2)滞销货品自发货起30天内、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调换不能超过20%:A、甲方仓库存有该商品
B、乙方未发生补货记录。
(4)换货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运杂费)均由乙方承担;
(5)换货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清洁、商标吊牌齐全、无人为污损、可第二次销售,否则奖不予换货;
(6)采用“订货制”订购的货品均不能换货;
(7)经甲方确认,有质量问题的货品,乙方可以100%调换同类货品。
(8)另有下列情况者,不能换货:经鉴定为认为损坏包装或认为损坏货品或其它人为损坏的不予退换。
四、乙方必须具备条件
1、持有由当地工商、税务部门核准的合法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现代经营管理意识;
3、良好的商业道德和经营素质,确保马上赢品牌形象不受损害;
4、遵守并执行公司指定的产品销售价格及促销体系;
5、拥有30平方米以上的正街铺位或中高档商场的经营场所。
五、甲方优惠政策
2、装修补贴:公司根据营业点实际面积补贴600元/㎡。补贴费用分三年返还,第一年返还30%,第二年返还40%,第三年返还30%。
3、开业期间,公司将派遣督导及销售骨干等帮忙顺利开业。开业后不定期派遣督导前往经销点进行监管和扶持。
六、甲方权益
当出现下列问题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保留继续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违法本合同约定,在当地进行批发供货、发展下级分店等行为。5、擅自销售与公司同一行业的其他品牌产品。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动甲方制定的销售价格体系。7、其他违反公司各项营运管理制度的行为。
8、倘若因乙方的财务状况,导致经营管理发生任何重大变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七、甲方义务:
1、甲方为使乙方更好的经营,应大力组织货源,并开发新品,保证产品质量,最大限度为乙方供货。
4、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店面装修设计(包括门头、橱窗、店内装修布置设计)。
5、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商品陈列指导、员工培训、销售分析、货品结果分析,以书面、表格、报表等任一形式为乙方提供运作标准、服务流程指导,协助乙方业务运作。
八、乙方权益
1、乙方有权接受甲方的培训及经营指导。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店面装修设计。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运作标准、服务流程、销售分析、货品结构分析。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促销支持方案。
九、乙方义务
1、乙方在开设马上赢牛仔专卖店(或商场专柜)内只能销售乐杰仕服饰有限公提供的马上赢牛仔系列产品,不得利用甲方按照本合同提供的资源、信息或资产直接或间接销售本合同以外的产品。乙方更不得销售其他竞争对手产品,或以其他产品代替或冒充甲方的产品,也不得协助或直接参与任何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
2、乙方不得生产、销售、转移匿藏、仓储运输假冒马上赢牛仔牌条系列产品。
3、在甲方发货前乙方必须将货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款到发货,甲方货品发出后,视为甲方的交付义务已完成。
4、乙方就执行合同的运行标准,须提供充分的人员、仓储和管理资源,充分满足区域消费者对市场销售需要,努力完成销售目标。
5、乙方应保持马上赢牛仔专卖店统一店面形象,商品陈列规范、清洁美观。6、乙方应保持充足货品。最低库存率不低于最初订货量。
7、乙方需自行制定本区域内的促销计划,市场推广活动计划并以文字形式提交给甲方品牌运营部进行指导、审核。乙方如果在区域内进行价格促销,应提前三天将变价详细情况和内容以书面方式传真给甲方,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后方可实施。
8、乙方应遵守甲方同意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
10、乙方如想将特许权转让或变相转让给第三方,需提前告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方可转让。
十、合同解除或终止
1、如果甲乙双方有其中一方违反了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款,守约方可选择书面通知违约方改正,如违
约方未能在书面通知到达后三十天内纠正其违反合同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合同期满即本合同自然终止;
3、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发生,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终止,甲方需归还乙方保证金,合同双方互相免责,但是,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合同一方,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通知另外一方,否则,未通知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其他连带损失的赔偿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规定,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违约方应按实际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向守约方支付;应一方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须赔偿损失。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约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商议不能达成共识,甲、乙双方均可提交申诉到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三、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与甲方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后可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等法律效力。
3、为了维护甲方企业及专卖店全国统一形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设计形象进行装修施工,并在装修结束后将门店的户外形象及室内效果以图片文件上报甲方营运部审核。需经甲方审核后通知乙方方可摆货开业。如有与甲方装修设计不相符,采用欺瞒行为而获准开业者,一旦被甲方查出,甲方将扣除保证金,情节严重将终止本合同。一切后果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xxxx品牌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就做为“xxxx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市地区做为“xxxx”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经销商,并甲方不得在该地区做任何其它销售。
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可跨地区经营,并除甲方指定促销期内可降低销售价以外,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零售价出售。为了严格执行上述原则,乙方需预付保证金(即:专营按金),细节见第三条。
三.甲、乙双方的合作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xxxx年xx月至xx月,在xxxx市开设xxxx专卖店,专营按金为人民币xxxx元。
第二期:xxxx年xx月起,任xxxx市地区的总经销商,专营按金增加人民币xxxx元,共计xxxx元。
四.甲方产品以优惠价格批发予乙方,即零售价的xx%作为批发价(含增值税发票)。
五.乙方须按约定买断甲方产品,而且首次进货量不少于零售价七万元人民币,此后乙方须平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xxxx元(于第一期的合作期内),xxxx年xx月以后乙方须平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xxxx元。并于收货后30天内,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品种,但数量不可超过该次进货量的xx%(首次进货所需调换品种的数量不受10%的限制)。
六.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一次性付清货款。
七.补充协议
八附件
1.乙方营业执照;
2.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一切解释权;
4.如有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订地司法机关裁决,且甲方所在地为合同签订地;
5.乙方经营地址实地照片;
6.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对方款项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地址:地址:
甲方:合肥洋洋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满足消费需求,充分发挥甲乙方优势,共同经营“东方婉凤”品牌时装。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2.支持、配合乙方在该地区的销售,甲方免费提供店面的装修设计方案,免费提供喷绘门头或灯箱一幅(门头尺寸:灯箱尺寸)。
3.无偿提供企业文化形象宣传品、商品包装袋、店头POP及宣传资料等,无偿对乙方销售、服务人员提供免费培训。有偿提供开设专卖店/专柜所需要的附属品(如:衣架)。
4.邀请乙方参加甲方每年举办的一些全国性的经营活动(如:春夏/秋冬时装发布会)。
5.经常派人上门巡查,协助解决销售过程中的问题。
6.负责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调换(人为污损的除外)。
7.为乙方代办至的空运、铁路运输、特快专递、民航特快或汽运手续,按乙方具体要求代办保险。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甲方针对“东方婉凤”品牌服装制定的价格体系及营销方针。
2.保证专卖店/专、柜的专卖权,不营假冒伪劣商品,不摆放“东方婉凤”品牌以外的品牌服装,保证“东方婉凤”品牌经营的唯一性。
3.专卖店/专柜必须按公司要求统一装修,开业前乙方须将店面装修照片寄至公司市场部备案批准后方可开业。并使用公司统一的配件及附件,统一的企业文化形象。
4.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在客户与客户之间互相调货,以杜绝假货。
5.维护店面/柜台形象,选聘素质较高的营业员进行销售。
6.按公司的要求配置电脑及软件等信息工具。
7.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按时报送“周报表”及“月盘点表”等经营管理表格。
第三条财务结算方式
1.乙方首批投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元,其中诚誉金人民币
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反合同条款,甲方100%退还诚誉金,如有违反,甲方将按情节扣罚诚誉金。
3.甲方给以方提供货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
4.乙方每年销售服装净进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短缺货物出查询
1.为维护双方利益,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盗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乙方在提货时,应仔细查看箱体,发现有破裂等其他任何可疑情况,切勿提货和拆箱,应及时向承运单位反映,共同验货,确认是否被盗,以便向承运单位索赔。如箱体无可疑情况,受收到货后,应与运输部门复称,重量无误后方可提货。
2.货物到达乙方后,应立即安排验收清点工作。清点时若发现实收数量与销售通知单不符,应及时填写“货物盈余/短缺查询单”,反馈给甲方。查询单内容包括;
(1)发货日期与收货日期;
(2)有差错的具体箱号;
(3)具体货号;
(4)实收数和应收数;
(5)封箱情况,验货人及部门经理的签名。
3.查询单应在乙方收货后一周内发寄或传真给甲方,逾期甲方不予受理。
第五条调换货的规定
甲乙双方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美翠轩工艺品经营部的“HKJIG”区域一级代理一事,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公平诚信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一、区域一级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合法的独立运营的公司,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
2、乙方在所代理的地区拥有良好的地政关系和高效独立的运营团队。
3、拥有独立、充足的项目资金,同时对珠宝行业有着浓厚的兴趣。
二、区域一级级代理地域及地址
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获取“HKJIG”重庆合川区一级代理经销权,自愿接受甲方经营理念,认同并服从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2).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的一切经营行为提出意见,乙方应按照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考虑。甲方保有对乙方提出经营方向性意见并监督执行的权利。
(4).甲方在合同期内,应保证乙方的经营权益。必须按照甲方的区域保护政策及与乙方的区域保护约定限额加盟,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重庆市合川区域内的客户直接联系甲方并成功加盟的也视同乙方发展的加盟商,由乙方进行管理。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以在重庆市合川区域内发展以零售为经营方式的加盟商。
(3).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由乙方在加盟合同签约前按每店每年付给甲方品牌使用,收取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另外的费用收取协议。
(4).乙方所经营的珠宝首饰产品必须要在甲方认可的生产厂家(公司)进货,并保证所有产品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的规定。
(7)总代理区域内加盟商店铺所销售产品,必须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标签统一制作并打印标签。打印标签费用按以下标准由乙方统一收取:
镶嵌饰品及翡翠玉石饰品按进货价10%。
以上所收取款项由甲、乙双方按各占50%分成,每月1日对帐一次,每半年结算一次。
(8).加盟商所经营的“HKJIG”店铺,必须由甲方所指定的装修公司进行设计及装修,具体由乙方或加盟商与甲方所指定的装修公司联糸。
(9)加盟商所用的包装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首饰盒、手提袋、质量保证单等)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样品,乙方统一制作后配送给加盟商使用,并收取合理费用,单价需报甲方备案。
3、双方约定
(2).HKJIG商标:是指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第14类商品标识,注册商标注册号为8972808,其商标标识分别为:上天之石HKJIG.
(6).乙方或一级代理区域内的加盟商需要使用电脑销售软件的,必需由甲方提供,并收取费用。
四、合同解除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本合同予以解除。情节严重的,乙方还将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1).乙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应该在3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及时清算对甲方以及其他关系者的债权债务问题.
(2).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及其加盟商行为或因消费者投诉导致有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美翠轩工艺品经营部或“HKJIG”商标声誉的。
(3).末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特许经营权发放或转让给其他经营者的。
(4).乙方或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有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形。
(5).乙方被宣告破产、清算、被接管或者股权及控制权发生重大变化。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催促履行或要求改正后,乙方未及时履行或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违约责任
1、如因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国家政策、战争而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在无债权债务问题的前提下,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2.在重庆市合川区域内因乙方及其加盟商行为被政府部门认定有产品质量问题,或因消费者投诉而导致有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美翠轩工艺品经营部或“HKJIG”商标声誉的,为处理上述问题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乙方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通知与送达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书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甲乙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甲乙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双方均确认往来传真件的效力。
七.诉讼管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双方一致同意受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合同的终止与延续
签合同须在合同到期的前三个月内告知甲方,若合同到期,甲、乙双方没有续签合同,则视为合同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以补充合同形式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美翠轩工艺品经营部。
十一.“上天之石HKJIG”商标所有人为香港珠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美翠轩工艺品经营部
法定代表人:蒋敖
委托代理人:
确认签署: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xx品牌珠宝有限公司甲方(即授予者)与乙方(接受者)_____之间以同存共荣、保持良好关系为前提,缔结本合约
第四条:甲方应遵循的约束事项如下:
2.甲方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需得到乙方同意
第五条:乙方应遵循的约束事项如下:
1.应尊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一切决议事项
2.每月至少应拨______以上的费用,与甲方
4.不得私自转让或转借甲方给予的一切权利,乙方经营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六条:商品的进货、换货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厂价统一配货价结算,特供商品、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定,乙方贷款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后,甲方予以发货
2.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此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单验货
3.本合约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由____方承担,乙方是否参加承运保险由乙方自行决定,费用由乙方出,本合约签订__日后,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且要在_____万元以上,在合约期内,如乙方收到货物__日内有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除乙方或第三方认为造成的残、次商品外)
4.乙方连续____月来未进货,需有书面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说明的,甲方可视乙方单方面自行退出加盟
第七条:保证返还与返利:
乙方第一年度进货需达_____万元时,甲方返还保证金_____万元,次年度进货额达_____万元时,甲方再返还保证金_____万元,未达到本年度额定进货,则保证金不返还
第八条:本合约期限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有效期___年,自本合约签订日起,除非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提出延伸本合约的市面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本合约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