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征婚当事人和婚姻介绍机构的合法权益,尽快地为求偶者找到合适的伴侣。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求偶信息,介绍异性情况,安排异性见面,力促乙方求偶成功。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全额退款,并登报道歉。
2、甲方为乙方服务,必须做到热情、耐心、认真、周全。无服务时限,无次数限制。
3、甲方有责任维护乙方的隐私权。乙方与异性见面后,如愿意深入交往,应互看证件。
4、甲方努力做好乙方需要帮助的一切合理的服务工作。
5、经常举办各种类型的交友活动,为单身朋友增加接触和选择机遇。
6、虚心接受征婚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不足,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成功率。
7、为了使会员达到均衡,提高成功率,甲方有权根据婚介市场状况调整收费标准。
第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2、乙方必须真实详细地填写《征婚登记表》,要求字体工整,不能遗漏栏目。若情况不实,给甲方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终止服务,概不退费。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等量经济赔偿。
6、乙方在征婚过程中应遵守社会公德,如发现异性有不良企图,应终止与其交往,有责任和义务告之甲方。如情况属实,甲方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终止其服务。
第三条费用与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商定服务费元,若征婚成功,交纳成功和赞助费元。
2、按双方协议,乙方必须交齐全部服务费,故意拖欠服务费者,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服务。
3、乙方因自身因素要求提前终止婚介服务,甲方一概不予退款。征婚是一个多次和长期的选择过程,乙方对推荐人选和自选人选不满意,应另选他人,不得以此提出退款。
4、乙方通过其它渠道找到了伴侣,或因调往外地,不需要服务者,服务协议自行终止,慨不退费。
5、乙方若有损害甲方信誉的行为,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服务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其他
1、甲乙双方应像朋友一样相处,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温馨、健康、文明的婚介服务氛围。
2、在服务过程中,甲乙双方对一方出现的小小失误要给予谅解。出现分歧首先需要双方耐心协商,互相理解,互谅互让,以求公平解决。
3、服务成功或服务期满及终止服务后,乙方资料由甲方归档封存。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交友介绍服务,本着积极推荐,热情服务,认真负责,努力提高交友成功率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交友服务,所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甲方在登记(入会,下同)前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委托乙方作为交友介绍人。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交友服务,收取登记费,服务费,年费与交友成功费。登记费,服务费,年费因服务对象常住地不同分别按以下标准收取:会员:管理费50元,甲方如中途退会,以上收费不予退还。
三、交友成功费由双方约定,在甲方因交友成功后一个月内支付。甲方同意在乙方交友成功时,以人民币若干酬谢乙方。若甲方违反此项约定,隐瞒由乙方交友成功的事实或拒交交友成功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甲方追索交友成功费。
六、乙方本着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的宗旨,承诺对甲方实行”一次性登记,服务期限至顾客找到合适配偶为止”。但甲方在登记后每满一周年(从登记的当月当日起至次年的当月当日,以此类推)时,应向乙方重新填写交友表格以确认近况,并按本协议第二条款向乙方交纳年费,方保留会员资格并享受乙方提供的交友服务,否则视为甲方自动退出,乙方将终止对甲方服务。
以上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身份证号:
第一条1、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求偶信息,介绍异性情况,安排异性见面,力促乙方求偶成功。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全额退款,并登报道歉。
第三条1、甲乙双方商定服务费元,乙方需全部付清,故意拖欠服务费者,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双方首次见面,甲方必须在乙方安排和陪同下下进行,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下见面。若甲方未经乙方允许私自会见对方,视为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外,造成对方财产或者人身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日后交往行为,属于甲方个人行为,与乙方无关。
3、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解除协议。乙方因自身因素要求终止婚介服务,甲方一概不予退款。征婚是一个多次和长期的选择过程,乙方对推荐人选和自选人选不满意,应另选他人,不得以此提出退款。
5、乙方若有损害甲方信誉的行为,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服务协议,并不负责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第四条1、甲乙双方应像朋友一样相处,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温馨、健康、文明的婚介服务氛围。
第五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第六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根据国家《婚姻介绍服务》规定,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应一切以征婚者为中心,尽力满足其需求;提供令其满意的征婚对象资料、安排双方互换联系方式等;甲方在三年内没有为乙方提供任何服务,所交费用全部退还。
2,甲方不得向征婚者提供虚假信息,并保障征婚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3.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问题要求,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从登记之日起,服务时限为三年,无次数限制。
二、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4,征婚是一个多次和长期的选择过程,乙方对推荐人选不满意,应另选他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退款。
5,乙方若有损害甲方信誉的行为和在办公室恶意吵闹、辱骂工作人员,影响正常工作,应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服务协议。
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无权更改,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征婚者)身份证号码:
乙方:(婚介服务机构)
受甲方所托,乙方为甲方提供婚姻介绍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内容:
2服务内容:提供对方详细信息,安排双方见面约谈,促成双方交往
3服务次数:
4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5收费标准:服务费元(大写:)定金元(大写:)婚介成功费元(大写:,在甲方结婚登记后支付)
二、双方义务:
3、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和定金。乙方完成委托事务后,退还定金。若甲方有违约行为,乙方将不予返还定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4、鉴于恋爱交往本身的不确定性,若甲方与对方交往失败,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服务费用,若此时甲方表示不继续履行该合同,则乙方退还定金。
5、若婚介成功,甲方应该在双方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婚介成功费,若甲方违反此约定,隐瞒结婚事实或者拒绝支付婚介成功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甲方追索婚介成功费。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者未促成双方交往之前,若甲方单方决定终止合同的,乙方退还定金和服务费,但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合理费用()元。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未能完成所托事务,则退还甲方定金和服务费,但是乙方有权扣除已经实际发生的开销费用。
征婚者(甲方):
婚姻介绍服务机构(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姻介绍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
1、加入会员单次介绍
单次介绍是指(可多选):
(1)给甲方提供令其满意的征婚对象资料□
(2)安排甲方和征婚对象互换联系方式□
(3)安排甲方和征婚对象见面□
(4)给甲方提供让甲方见面后感觉满意的征婚对象□
2、以上项目“3”内容可根据双方实际需求约定。
二、合同有效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服务内容
1、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本机构会员的个人资料供查阅;
2、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个别约见服务;
3、提供婚恋心理咨询和婚恋法律咨询;
4、提供本机构举办的各项联宜活动(约定可收费或免费)。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
1、服务费用合计为元,大写:元。
2、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应足额付清服务费。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其他收费约定:。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证明身份和婚姻情况的有效合法证件,甲方须如实填写《个人资料登记表》,如实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及要求,如有弄虚作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婚姻介绍服务。
3、在甲方与另一方征婚当事人交往过程中应遵守社会公德,如有欺骗行为,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如触犯法律的,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4、甲方在征婚交友过程中发生婚恋矛盾和财务纠纷,应与另一方征婚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5、甲方如因自身因素要求终止婚姻介绍服务,乙方不予退款。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积极、热情、诚信、规范地为甲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婚姻介绍服务。
2、乙方应当保护甲方的隐私权,不得侵犯甲方的个人隐私,并为其保密。
七、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八、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征婚者(甲方):婚姻介绍服务机构(乙方):
一、服务项目
1.加入会员□
2.单次介绍□
(1)给甲方提供令其满意的征婚对象资料;
(2)安排甲方和征婚对象互换联系方式;
(3)安排甲方和征婚对象见面;
(4)给甲方提供让甲方见面后感觉满意的征婚对象;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个别约见服务;
2.提供婚恋心理咨询和婚恋法律咨询;
3.提供本机构举办的各项联谊活动(收费与免费)。
4.跟据所加入会员级别,按级别内服务条款进行服务。
1.服务费用合计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2.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应足额付清服务费。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其它收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证明身份和婚姻情况的有效合法证件,甲方须如实填写《个人资料登记表》,如实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及要求,如有弄虚作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婚姻介绍服务。
3.在甲方与另一方征婚当事人交往过程中,应遵守社会公德,如有欺骗行为,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如触犯法律的,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4.甲方在征婚交友过程中发生婚恋矛盾和财物纠纷,应与另一方征婚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5.甲方如因自身因素要求终止婚姻介绍服务,乙方不予退款。
1.乙方应积极、热情、诚信、规范地为甲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婚姻介绍服务。
2.乙方应当保护甲方的隐私权,不得侵犯甲方的个人隐私,并为其保密。
3.如乙方不按本协议进行服务或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有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服务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退款。
4.合同服务期满或终止服务合同后,甲方的个人资料由乙方归档封存6个月。6个月后如甲方不取回资料,乙方有权自行销毁。
七、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几种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