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6日讯今天,青岛市消保委发布了《2020年度消费投诉典型案例》,主要集中在新冠疫情期间酒店预订、婚介、家庭装修、预付卡、车辆及4S店、旅游等领域,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发布,解案析法,引导消费者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心仪对象难寻觅婚介合同难履行服务费到底退不退?
2020年4月17日,郑女士在青岛市市南区某婚姻信息咨询公司,花费15800元购买婚姻介绍服务,签订了服务协议。商家陆续介绍了3位男嘉宾,但郑女士发现男嘉宾个人信息存在诸多虚假,个别嘉宾还有违法记录。同时,商家将自己的个人信息也发布错误,于是郑女士联系商家要求退还12000元费用,但商家只同意退款6000元。无奈之下,郑女士投诉到青岛市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八大关分会寻求帮助。
疫情期间婚宴无法举办损失谁来承担?
2020年1月31日,张先生投诉称,因疫情不能举办婚宴,要求取消2020年2月9日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某酒店举行的婚宴,并全额退还费用。经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最终酒店同意为消费者退费17.6万元。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适用不可抗力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以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发生的,并且是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第二,不可抗力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行为所造成的,即不是由于当事人的主观原因所造成的。第三,不可抗力是双方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即这种事件的发生是不能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三者缺一不可。第四,客观后果是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第五,维持原有合同效力将显失公平。
但是,不可抗力并不是在所有合同中都可以援引适用。只有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客观后果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且维持原有合同效力将显失公平的情形下,合同当事人才可以适用不可抗力,免责或部分免责。就附期限预付卡而言,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消费者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无法接受商品或服务,可适用不可抗力条款。但是如果根据合同具体内容,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不会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而受到不利影响,则不能适用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