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粤西高州石板镇某村的钟伯年逾七旬,是一位忠厚老实、待人热情的果农。在自己几十年的悉心操持下,一家人的日子过得殷实。但随着子女们长大,先后外出工作,家里只剩下钟伯和生病的老伴,带着一个小孙子。
2019年7月,村里来了一帮邻市的施工队修水渠。施工期间,钟伯好心把厨房借给施工队使用。施工队里负责做饭的女工李某,50多岁,精明能干、能说会道,很快与钟伯聊开了,并把钟伯家里的情况问了个遍。
不久,钟伯的老伴去世了,只剩下钟伯带着小孙子。李某对钟伯嘘寒问暖、体贴入微,还有意向钟伯表露心声,称自己的丈夫多年不回家,自己想离婚另找一个像钟伯这样顾家的男人。钟伯则因刚失去老伴,心里孤单,也正想找个伴安度晚年。两人一来二往的,便偷偷确立了“恋人”关系。
甜言蜜语背后是无休止的“索要”
钟伯对这段“黄昏恋”十分珍惜。也许是因为自己比对方大了10多岁,钟伯心里有些歉疚,所以对李某充满包容和疼爱。
李某则称自己与丈夫没有登记结婚过,随时可以跟钟伯结婚,只是自己身患子宫瘤,不方便马上结婚,需要治好病后才能结婚。李某还向钟伯承诺“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然而,李某的“子宫瘤”却一直不见好,经常“复发”,需要不断的“住院”“手术”,并不断向钟伯索要“住院费”“手术费”“医药费”“营养费”等等。奇怪的是,钟伯提出要到医院看望李某,李某却说医院很远,怕钟伯找不到,不让去。让李某提供住院单据,李某也无法提供。结婚的事则一拖再拖。
此时的钟伯才开始醒悟,四处打听李某的情况,才了解到李某根本没去住院“做手术”,而是在家里忙着盖新楼房,她与丈夫的关系也一直不错。至此,钟伯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钟伯多次找李某要求退钱遭拒后,最终选择了报警。
“我们是恋人”,一审判无罪
2021年9月,李某被依法抓获归案。在侦查机关侦查期间和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李某对以谈婚论嫁为名骗取钟伯钱财的行为供认不讳。
然而,在庭审中,李某却推翻了之前的说法,称自己跟钟伯是恋人,因自己与丈夫没有登记结婚,具备与钟伯结婚的现实能力与条件,当时确实想跟钟伯结婚,谈婚论嫁是真实的愿望,钟伯转账的钱是恋人间的赠与,不是诈骗。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为证实李某主观上具有通过婚姻许诺骗取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虚构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的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成立。
2022年5月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无罪。
让证据“说话”,二审终改判
茂名市检察院对案件高度重视,要求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理涉老案件,全力追赃挽损,强化诉源治理,切实用“检察蓝”守护“夕阳红”。经审查全案证据,该院认为案件证据体系可以证明李某构成诈骗,一审判决确属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决定依法支持抗诉。
“到底是‘婚恋赠与’,还是‘婚恋诈骗’,是案件争议焦点。必须补强证据,深挖扩线,让证据‘说话’,才能增强说服力、公信力。”经过对全案证据的全面分析,承办检察官确定了补强证据的方向。
“一年左右511次索要钱财的频率绝非一般恋人之间的正常赠与行为,极不符合常理。”二审庭审中,李某及其辩护律师仍然坚称其“索要”的钱款是“婚恋赠与”而非“婚恋诈骗”。承办检察官通过充分举证、详细论证,让证据“说话”,用大量翔实的证据从主观、客观方面证实了李某的诈骗行为,戳穿了李某的“婚恋谎言”,使其诈骗伎俩无处遁形,原形毕露。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抗诉意见,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巨大,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李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李某向钟伯退赔人民币266890元。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针对农村老年人的“黄昏恋”诈骗时有发生。部分农村老年人因子女不在身边,容易产生情感孤独,渴望被关心关爱;并且与外界接触少,信息闭塞,识骗防骗能力弱;再加上老年人面对“黄昏恋”时,因怕被嘲笑而选择隐瞒,更容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对此,检察官提醒,老年人在婚恋过程中,要强化防范意识,若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一定要提高警惕,冷静思考,认真辨别,多与子女、亲友商量,多向周围人群了解核实情况,谨防掉入“爱情陷阱”而遭受财产损失。一旦遭受财产损失,一定要注意保全和收集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也提醒子女们,要在生活上、情感上多关心关爱老人,尽量常回家看看,多陪老人谈心,多了解老人的生活、财产等状况,及时发现异常,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