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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完成的第一部小说。
马尔克斯曾说:"这一部是我最好的作品,是我发自内心的创作。"。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磴过三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制成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爰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爰情的恍惚意义。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全书以爱情之名,却描写了大量的现实问题,亲情与友情,爱情与面包,死亡与生存,战争与和平……更倾注了作者对世界独特的见解。
很难说哪一种爱情更为高尚,只能说这是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可能遇见的情感问题,故事的结局取决于当下的选择而已。如果医生压抑了自己出轨的冲动,如果阿里萨决心斩断过去开始新的生活,如果费尔明娜一开始便选择了精神之爱,一切也未必会变得更「美好」。因为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任何选择都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难题,无人幸免。
有人问书里谁最幸福我认为都是一样的,大家都坚持了自己的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可以说是求仁得仁吧。
我为阿里萨坚持了半个世纪的爱情而动容,同时觉得医生与妻子间的「稳定」婚姻很幸福。费尔明娜也是如此,她应该也认为两种爱情都是同等分量的存在,所以在丈夫死后不无感慨地说即使重新来过,她依旧选择与医生结婚,但她恐怕也依旧无法逃脱阿里萨的爱情魔咒。
作者以一种平稳的语气向我们讲述了横跨50余年的与爱情有关的故事,其中也大量描写了人性的善恶,但并没有流露出对某个人,某件事抑或是某种爱情的褒贬。生而为人,我们身上都背负着善良与邪恶,没有理由要求所有人都是闪闪发光的天使,邪恶的念头也无非是人性和欲望使然,有些人可以控制,但大多数人毕竟还是做不到吧。
马尔克斯当然能够读懂每一种行为,光荣或者可耻,都是鲜活的人间。这便是作家的伟大之处:阅遍人间百态之后,对人类表示谅解和关怀。
有人说这本书就是为了给渣男洗白,当然不是,作者不评价只是为了展现人物饱满的形象,医术高明的医生也会出轨,扛着爱情大旗的阿里萨情妇无数,信奉宗教的修女见风使舵……任何过多的褒贬都影响我们对人物的判断。究竟什么才是对错,不用问作者,问自己就够了。
人生就是这样啊,没有什么对错,也充满了不确定,正是因为如此,生活才变得有趣。所以呢,没必要老是纠结该如何选择,也不用为某种放弃而后悔,毕竟无论你选择哪条路,日子都不会更好过一点。
而无论你选择哪条路,都希望你忠于自己的内心,保持人格的独立和强大,哪怕是充满荆棘,也永远不能如藤条一般攀附树木,否则你可能会向上,但就再也无法向前了。
大概的内容是一个穷酸文艺少年(阿里萨)在年轻时钟情于一位闺中白富美(费尔米娜),后来阴差阳错,白富美的父亲把她许给名望很高的医生,知直到晚年医生去世,这位已是古稀的阿里萨依然守护自己的爱情。
听起来很浪漫对吧
其实浪漫只是这部作品的一个线索,以之为中心展开的,是种种肮脏破碎的现实,作者用了一根金色的长线,绣起了爱情的华服,然而拼凑起这华服的材料,却是一些支离破碎的,凌乱的,甚至有些肮脏,自私和残忍的“爱情”片段,在这个层面上,作者是有野心的,他试图通过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一生,来道尽这世间的万般情愫.
不得不承认,他做到了。
早在上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哥伦比亚,控制书信往来的,仍是航运,阿里萨写给他的费米尔一封又一封的爱情告白,也是通过海上运输实现的,无巧不成书,年轻的阿里萨是一个航运天才,精通各类天文地理,更巧的是,他有一个控制全地中海航运的大公司的总裁叔叔,叔叔后来把海航运输事业交给阿里萨继承,这也使得故事多少有点逆袭的色彩。在那些思念缠绵的夜里,阿里萨改变整个地中海的航运路线,只为给他心爱的女孩送上一封情书。这个情节设定,真的不知道捕获了多少的少女心。阿里萨虽然天赋异禀,但他似乎更感兴趣写诗弹琴,这种浪漫主义,也多少成为了他今后爱情的基调——一个追求极致浪漫和绝对忠贞的人,要么在现实面前妥协,要么维持着脆弱的本性,痛苦过完一生。
没错,阿里萨是后者。
我不知道我们这个年纪,是否还有人愿意相信“一见钟情”,但不得不承认,读到阿里萨第一次见到费米尔的片段,还是会觉得好浪漫,大树下的初次邂逅,以花为誓的坚贞不渝,一封又一封的情书,夜半小山坡的提琴独奏,只为让心上人明白自己的思念。但是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经过重重阻挠,在一个集市上终于有机会单独说上话时,却成了“见光死”——费米尔见到瘦弱矮小的阿里萨站在自己面前,又说了一句并不讨喜的话(姑且认为是命运的安排吧),竟怀疑起自己的爱情来。她苦恼,懊悔,甚至羞愧,为自己竟把爱情许给了这样的人,这看上去很莫名其妙,但又多像年少时候的我们——总是把所爱的人想的那般完美,而距离拉近,缺点放大,甚至,受“命运的嘲弄”,根本来不及放大,只是展现了并不那么客观的一隅,于是我们掉头就走,不去细想,直接全盘否定之前的所有细节,将幼嫩的爱情襁褓扼杀在摇篮中。
紧接着,费米尔嫁给了年轻帅气又有威望的年轻医生乌尔比诺,这是一次接地气的相遇,也是一段接地气的婚姻。费米尔说医生对她的追求不是连绵不绝的浪漫情话,他能给她的只有最世俗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虽然不是爱情,一旦相加,也等于爱情,于是她选择嫁给医生。我不评判这样的选择,就个人而言,相较于阿里萨,我还是更喜欢医生这样的人设。且听我分析一下阿里萨这个人。
书中花了巨大的篇幅讲阿里萨的各种“情史”。抛弃偏见,理性看待的话,这无非也就是一次又一次人与人灵魂的对话。这其中最多的时寡妇,我记得有一段描写,有一个和阿里萨保持联系了很多年的寡妇,在年老色衰时,阿里萨忽然造访,她竟自卑到不敢正视当下的自己。我忽然好可怜这个女人,不知道她这一生又是否真正被人疼爱,是否享受过真正的爱情;还有印象最深也是感触最深的,是那个黑人女孩卡西亚尼(特地找出了她的名字,以表示对她的尊重),她爱阿里萨,她为他扫清事业上的一切障碍,但她从未失去自我,她也从未轻视自己,在爱着阿里萨的同时,她成就了最好的自己——从一个看上去只能打扫卫生的女佣变成了精明能干的职业女强人,摆脱了她出生的阶级——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爱情,我愿意相信这才是爱情最好的样子。
然后还有因他而死的3个女人:养鸽人的妻子,疯子,还有最可怜的阿美利卡.维库尼亚,这个年仅16岁的高中女学生,竟被阿里萨的“爱情”给活活害死了,在照顾阿里萨生病时,她发现了他写给费米尔的一封有一封情书,原来那些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他消遣的工具,于是她在学校自杀。
这些“爱情”,大多自私,肮脏甚至残忍,但也许这就是世间爱情该有的万般姿态,亦或,在每一段感情里,都多少有这些影子——悸动,纯真,美好,踟躇,羞惗,试探,激情,欲望,理性,自私,遗憾。。。但我多么羡慕费米尔与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平淡,庸俗,甚至有污点,却能嘟嘟囔囔吵吵闹闹,彼此不离不弃过完一生。
码了这么久的字,也没有写出个所以然,看完书的时候是近一个月前,那时候有万千思绪理不出来,总觉得作者想表达的爱情哲学太过宏大,自己又无法高屋建瓴,索性等过一阵再写,却没想到此时此刻也没有表达完当初想法的千分之一。不知道当初推荐我读这本书的人,是否也有着相似的感慨。
刚开始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特别欣赏和羡慕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状态,像一场战争、像一种游戏。书中道出了婚姻的许多本质。费尔明娜曾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作为一个已婚两年的我来说,渐渐会感受到这些,因为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看到对方的所有,婚姻的真实面貌慢慢就会变成越来越接近世俗和彼此较劲的一场游戏。但是这些不妨碍他们继续相爱,反而会增加某种黏性,我把它称之为亲人间的纽带。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这真的是一本伟大的史诗般的书籍!故事的原型人物是马尔克斯的父亲,他是一名报务员、诗人和小提琴家,正是弗罗伦蒂诺的原型。包括里面姑妈的设定、阿里萨在福音花园夜拉小夜曲。等等这些细节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真的,作家就是有非凡的能力,能把生活变成艺术。
我所能想到,上天给一个年轻人最棒的礼物,大概是“热爱艺术”。越是用心孤苦的,越是能抵御世俗。
“我一生有622个情人,但我只爱过你。”
爱情是最困难的事,因为他(她)面对着的是一个无法完全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只是三五年,有的持续了几十载,而有的是在另一方逐渐走向尽头时才对耳边人呢喃一句:“真不可思议,我对于爱你这件事竟坚持了一辈子。”
太过深情即悲剧一桩,必须以死来句读。费尔明娜与阿里萨初见时的惊鸿一瞥,竟成了彼此—生的眷恋。没有怎样的幸福能与我跟你并肩看夕阳沉沦,岁月老去相媲美。自开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有一种放不下的感觉,于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少见的排满"外交活动"的繁忙周末,还是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了通篇小说。仿佛跟随着一章荡气回肠的交响乐经历了一场跌宕起伏激情壮阔的人生之旅。
马尔克斯是个名副其实的文学大师,他沿袭着“百年孤独”以来一贯的语言风格,用词洗练而精准,韵律感十足,画面感极强,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呼之欲出,最难得的是他惯用犀利加幽默的语言方式嘲讽世事,叙述现实社会残忍,用充满了浪漫主义情怀而又不乏人性温暖的笔触描写着现实社会最真切的伤痛。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
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宮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我想,这是那些为了所谓苦衷便闹得误会重重的恋人们所无法想象的吧。半个世纪,一辈子,阿里萨将守候等到了尽头,将爱情酿成美酒。两个鹤发鸡皮的老者,终于于“忠诚号”上牵起了对方的手。这不存在相守恨晚,无关乎虚度了前面的时光。此时的他们,已经经历过了人间的浮华和无奈,剩下的只有最简单的爱。
初次拿到这本书时,吸引我的是他的书名—霍乱时期的爱情,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爱情是青春期的情窦初开,还是不惑之年的感慨万分,亦或是耄耋之年的回首相望,这一切的一切,在作者马尔克斯笔下,演绎出了多种爱情存在的方式。
阿里萨在一个偶然的场合邂逅了费尔明娜,从此对女主人公暗生情愫,为了获取费尔明娜的芳心,他写了一封又一封情书,日积月累,慢慢的走进了费尔明娜的内心,他为女主人公做了所有他能做的一切,然而当费尔明娜将这种内心对爱情和婚姻的憧憬和向往在父亲面前试探时却遭到了父亲的强烈反对,换来的确是一场远行。即使当时霍乱肆虐,费尔明娜就这样与初恋告别了,等到她再次回来的时候,走进了父亲给她安排的在别人眼里看来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嫁给了一个当地受人尊敬的医生乌尔比诺,阿里萨从此也消失在她的生活里。阿里萨经过了半个世纪的漫长光阴,俨然成了一位蹉跎的老人,可是在他内心深处,仍旧住着这样一个女人,一个能让他怦然心动的女人。当阿里萨得知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消息时他感到难过,但正是这样也终于有了表白的机会,不同于年轻时的热情洋溢和纸上谈兵,而是脚踏实地、以心交心,每日与费尔明娜交流谈心,一起度过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小说结尾,作者给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他们扬帆远航,在一艘轮渡上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为的是没人能够再打扰他们的爱情世界,一生一世。
有人说,爱情是什么这个问题无从回答。因为每个人的感受不同,对爱情的理解也不同。如果说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的爱情是那种少女情窦初开、懵懵懂懂的、激情四射的爱情,那么医生乌尔比诺和费尔明娜的爱情则是平淡无奇、迟缓却偶有起伏。前者是感性的梦幻的,后者是理性的世俗的,作者并没有轻蔑任何一种爱情,只是对各种爱情和形式做了一种诠释,费尔明娜和医生在一辈子的相濡以沫中,坚定地走到了最后。在我看来,这种如沐春风、沁人心脾的爱情,也是一种永生永世。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作者把普通人眼里的生活赋予了新的生命和意义,轻轻的翻开它,细细地品味,慢慢地体会......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终身未娶,他总是“逐林而居”,这个“林”是林徽因女士。即使在林女士已经去世,她的先生梁思成又娶了第二任太太的事实面前,他也没有改变对林女士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或者能给他一个公平的开始。
初见时不受掌控的心动,后来的执着也许只是因为求之而不得,最后是为习惯和顺从。有什么样的幸福比得上和着岁月一起见证你逐渐老去的容颜,在你不知晓的幽深角落安静地驻足,倾听时光哗哗流逝的声音,我们共有的记忆终于长成一株参天大树。
“我等了你51年4个月08天。”花白头发,弓腰驼背的florentino站在阳光明媚的客厅里,颤巍巍地开口,我的泪一下就涌了出来。和单身母亲生活在一起的这个男人,心思细腻而敏感,51年前宿命的一眼是他一生苦痛的开始。fermine,一个有着亚麻色长发的迷人少女,从此在他的心中扎下根,长出叶,生出刺,开出花,如此娇艳,也带来无比清晰的伤痕。
“爱情不过是个幻觉。”美丽的fermine总是这样说。某一日在人声鼎沸的集市,蓦然回首再见到年少时疯狂爱慕的面孔,她突然失去了所有感觉。“就是这一刻,我觉得我不再爱你了。”她决然离去,剩下呆立当场的florentino,仿佛从天堂直落地狱。这种流逝,连神也不能挽回的流逝,让那些心心念念以为永远的承诺可笑得像个谎言。
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爱一个人同样也不需要理由。
那只是漫长一生的开始。她结婚、怀孕、生子、儿女成群,都是和另一个男人完成的。她的微笑,她的哭泣,她的恼怒,她的娇嗔全部为另一个男人绽放,与己毫无干系。最快乐的事,就是借着镇上公众活动带起拥挤人群的掩饰,远远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美的容颜。最多最多,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脱下礼帽轻轻说一句:晚上好,urbino太太。于半个世纪的守望里,唯一有勇气说出的话。
“我会等她,等到她的丈夫去世。”
“可是你们都还年轻。”
“没关系,我会等下去。”
“我不怕死,我只怕自己变老,她的丈夫看起来越来越年轻,而我的样子却越来越憔悴了。”
“fermine,我等这一天等了51年4个月08天。”
“爱情不过是个幻觉。”
“对我来说,它是真实的。”
他们终于在她的丈夫去世后得以再次携手倾谈。然而,半个世纪已经过去了。两个老人,干枯消瘦,垂老熠熠,相携走向花园的那张长椅。长椅上,50年前他刻下的“fermine”还清晰如昨。物是人未非,上天垂怜,我们都还活着。
她恐怕早已忘了当初拒绝他的理由,在婚姻层出不穷的烦恼中偶尔探出头呼吸。她也会设想另一种可能:假如我那时嫁给了他……但一切竟是设想,浮光掠影般跳跃着,须臾消失不见。她也终未想到53年后他们又走到了一起,在黄黑相间的霍乱旗帜下,孤独漂于长河的邮船上,笨拙僵硬地在对方枯朽的身体上喘息。
“那究竟是什么呢爱情……哦,爱情,爱情是最困难的事……”fermine如是说。
“原来爱你是我一生的宿命。”florantino如是说,他早在53年7个月11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
“是毫无疑问的,苦扁桃的气息总勾起他对情场失意的结局的回忆......”
“穷光蛋爱上了公主,公主却嫁给了王子,穷光蛋求而不得,黯然神伤。”这是很多爱情故事的套路。可马尔克斯却让这个穷光蛋从公主嫁人的那天起拼尽全力奋斗,只为能让他的所有配上她的节奏,最后成为王子。后来他身边,一个个女人走过,可是他内心仍在为公主守候。五十一年后王子的那场葬礼,肃穆而庄重,公主没有眼泪却满脸哀愁;人群中,他却全身颤动,热泪潸然。这眼泪,不是像他自认为的那样,自半夜一直强忍着的眼泪,而且从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起就强咽的眼泪。
霍乱时期的那场爱恋,如朝露般璀璨却短暂,它真的像极了霍乱,不知所起,却疯狂蔓延,无法治愈。五十几年来,阿里萨带着对费尔米娜无穷无尽的思念,经历了无数次逢场作戏的爱恋,参透了各式各样的爱情,这也是能引起很多读者共鸣的原因之一。可是我曾经一度怀疑,他在大半生中经历了肤浅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卑劣的、隐秘不伦的多场情爱纠葛,这究竟是为了排解思念费尔米娜痛苦,还是打着爱她的幌子自我安慰,事实上却是为了寻欢作乐呢如果真的是为了排解对费尔米娜爱而不得的痛苦,那这种爱情到底有没有变质呢可我也相信,最后在那远离尘嚣、驶向永恒的巨轮上,阿里萨说出那句五十几年前就准备好的台词“永生永世”时,他是绝对炽热真诚的。
爱情究竟是什么样子是阿里萨长达半世纪的痴痴追寻,是费尔米娜深藏内心的未熄灭的火种,还是乌尔比诺医生长久的陪伴我无法描绘出爱情真正的样子,但是似乎没有人规定过爱情必须是纯洁无暇的。阿里萨的爱情,疯狂,扭曲,混乱,无法为常人所理解,可是却能够穿越这五十几年的岁月,走过各色风流韵事,情爱纠缠。即使他已经苍老,然而那热情却依旧涌动如豆蔻,真诚而动人。
多年以后,阿里萨手持鲜花,期待日落黄昏时,费尔米娜的心还能再次为她绽放,在荒野里燃烧如昼。他们在黑暗中相拥,他们在长河里共游,这条爱情的航船定能长行到永久。通过这场近乎史诗般的爱情,马尔克斯似乎在告诉我们,只要爱得够深,坚持得够久,最后我们都能牵起梦中人的手,像阿里萨一样,说出深藏心底多年的倾慕与思念。
霍乱席卷的时代,人们一旦感染上,就无可幸免,无可救药,越接近死亡,它的威力就越大。爱情亦是如此,距离死亡越近,爱就越浓郁。阿里萨苦等了一个霍乱时代,终于等来了一个与费尔米纳重逢的机会,等来了从五十几年前蔓延至今的那场爱情的美丽结局。
我从未见过这样一场爱情,热烈而炽热,燃烧了整整一生。
有初遇。不过是朝窗子里匆匆的一瞥,从此便梦绕魂牵。如同许多初坠情网的小伙子一样,阿里萨也不可克制地每日在费尔明娜上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的路上假装看书,终于得到了她的注意。二人在姑妈的帮助下互相通信,甚至私定终身。然而阿里萨不过是一个邮局的小职员,不可避免的不被费尔明娜那位一心想将女儿嫁入名门望族的父亲接受。在费尔明娜一天上课时被校长发现正在写一封将要给阿里萨的情书,此事决计再也瞒不住了。面对女儿对爱情的坚决,无计可施的父亲将她送去旅行,以图用旅途使女儿忘却这一段过于年轻,宛如海市蜃楼的感情。
阿里萨真是一个最浪漫的人。沉船传说虚无缥缈,但他还是愿意去相信。爱情所隔千山。不仅是距离,还有阶级,但这一切都不曾让阿里萨退缩。
对费尔明娜的爱,在入驻心房的那一刻起,便成了他的信仰。
费尔明娜最终是嫁给了一个名望极高的贵族,正合她父亲的心意。饱受打击的阿里萨重新振作起来之后,还是没有放弃心中的信仰。
所谓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不过如此。几十年来,阿里萨的身边总有各式各样的女人,但阿里萨的心灵,妻子的位置,以及年轻时为迎娶费尔明娜而买下的一套打理得宽敞明亮的房子,都只为费尔明娜完整的保留着。
他是个孤独的人,尽管也和形形色色的女人有过或长或短的不为人知的恋情。但那毕竟是阿里萨漫长生活中排遣孤独的一种方式罢了。有人说这本书说的是各色各样的爱情,但各种所谓的感情,只不过是支撑阿里萨坚持信仰的工具罢了,又怎么能够和他对于费尔明娜的感情相提并论呢他不是为了生活而爱,而是为了爱而生活。费尔明娜从来都是他生活的目标。
然而不曾发现,一生就快要走到尽头。阿里萨已经不再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了,他的一生都在一个名叫费尔明娜的身后耗尽。逐渐感到了身体上的衰老,让他痛苦,因为他害怕老去,便不能等到费尔明娜回心转意。
德高望重的乌尔比诺医生意外去世,阿里萨心爱的女人成了寡妇。不再年轻貌美,而是被岁月吸干了琼脂却依旧高傲的女子。为了散心,费尔明娜答应外出旅游,乘坐阿里萨公司的航船,阿里萨在那艘船上的总统舱里亲吻到了这个想念了半个世纪的女子,虽然嗅到了她身上属于老人的酸味。
“我们走,一直走,一直走,重回黄金港!”
“见鬼,那您认为我们这样来来回回的究竟走到什么时候”船长问。
“一生一世。”他说。
我也曾觉得这样的结局太过于仓促,然而书是那样厚厚的一本,不必细看,都知道一页页,全都是阿里萨挣扎坚持爱情的漫长一生。我也觉得这样的爱情太不可思议,毕竟本来二人就没有在一起,乌尔比诺医生也算是享了晚年,竟然在这样的年岁里最终走在了一起,实在是出人意料。可是也在情理之中。这是阿里萨的坚持,守候到的美丽果实,这是真正的爱情,只不过在书中饱受波折,来之不易罢了。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幸福的女主角(费尔明娜。达萨),那个可怜的人(佛罗伦蒂诺。阿里萨),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书籍简介:《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它讲述了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展现了种种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小说穷尽世间爱情,洞穿爱情真相,充满了对生活的思考。
“一个世纪以前,人们毁掉了我和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技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
费尔明娜.达撒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
在这五十年的跨度中,费尔明娜结婚并有了自己儿女,但丈夫乌尔比诺医生却在八十一岁时,从树上摔下来,跌断脊椎而亡。
平静偶有跌宕的爱。
二十八岁的乌尔比诺医生认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的波澜。但最后,他不可救药的被她那种质朴的魅力迷住了。其间虽有林奇小姐之间羞涩大胆的爱,但直到八十一岁那天他们都过着平淡幸福的生活。
他们因为世俗在一起,因为习惯变成相互依赖,也在日积月累的相处中产生了爱情。乌尔比诺给她的是一生的稳定,不是幸福。
正如他所说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信念坚守的爱。
在费尔明娜结婚后,阿里萨决定为她保留童贞,等候一生。他宁愿放弃一切、宁愿死,也不愿有负于费尔明娜.达撒。二十岁时的相遇便注定一生,读后感.在这漫长的五十年等候中,爱情对于他最大的诱惑便是找到一个费尔明娜的替代品,他开始消磨打发自己孤寂的时光,结交了一个个女人,但没过多久对费尔明娜的思念又会占据他全部的空间。
为了能配得上这个女人,他开始努力工作,注意自己的外形,他要给她今后的生活幸福,他加强体魄,他知道他要等到乌尔比诺死的那天。为了所爱之人,努力改变,这也许就是爱情最美好的地方吧。
静静相伴。
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一生一世”的答案。
他坚持的等候,克服了儿女的阻拦,赢得她的接纳。在费尔明娜丈夫去世后,他如朋友般的心灵慰藉,给了她活下去的信念,他不期待她立马的接收,只是一步步的靠近她,如一个老年忠实的陪伴者,他知道她需要什么,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不疾不徐。
面对等候一生的爱人,他不再强加干涉,只是静静陪伴身旁,这一天他终于等到了。
他用一生一世的承诺,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候诠释了他的爱情——是不分年岁的坚守。
从一开始,我就能感觉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绝对是个对爱情忠贞无二的人。一辈子,他都用来爱。即使费尔明娜达萨以那样无厘头的理由拒绝了他,他都没有选择恨,而是选择了等待。看似懦弱无耻却也是一种坚持。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岁月,他不断思念,不断渴望。他找了各种女人企图替代她的位置。但却悲哀地发现:生命中有些人无法替代。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此心系一人,一人系此生。
对于“爱情”,中西方都是极为推崇的,历代的文人墨客都将爱情极尽渲染,“爱情”的神圣是共同的,但在具体的价值理念上还是会出现差异性,而文学作为对社会现实艺术性的反映,在文学作品中也会将这些差异性体现出来。《霍乱时期的爱情》很多细节方面是不能被中方传统道德伦理所忍受的,所以在阅读过程中产生了不少的麻烦,我在阅读的过程中甚至一度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与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情产生强烈地质疑。
本来已经将要修成正果的二人,却离奇的被分开了,费尔明娜·达萨和乌尔比诺医生结婚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心上人转眼已是乌尔比诺医生身边的枕边人。费尔明娜·达萨却没有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有过丝毫解释。自己已经找到婚姻的归宿,不管是因为物质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怎么说也要给自己的恋人一个交代吧可以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漂泊一生心却是一直系在费尔明娜·达萨。一边儿孙满堂,一边仍是孑然一身。并且显而易见她的婚姻是不幸的,餐桌上的茄子就可以说明这一切,她选择的枕边人似乎并不尊重她的喜好,而且在第一夜乌尔比诺医生就明白他其实也并不爱这位妻子,连当初求婚的原因甚至不是对她的爱慕。我们将幸福美满的婚姻视作爱情的最终阶段,所以中国传统的爱情故事都是将婚姻作为爱情故事的完美结局。而费尔明娜·达萨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似乎看不出什么幸福可言,可以说他们的婚姻和爱情是没有一点关系的。
对此,我开始的想法是这是中西文化价值差异所致。文学创作是从内在心理体验到外在形式形成的过程,作者本人的主观价值必然反映在他的作品之中。确实,中国传统的文化价值没有将“爱”细分成生理层面和精神层面,而由于长期的保守思想对生理层面的爱——性,是没有过多的笔墨去书写的,文人墨客多颂风花雪月,对床帏之事则多有避讳;西方不同,对“性”的开放程度比我们高,将“爱情”从内心的波澜可以一直书写到床帏,丝毫没有保留的展示情与爱。文学作品不能用现在的眼光来评判过去的价值,同理不能用东方的儒家伦理道德去看待西方的浪漫热情。
这种解释似乎比较合理,即便如此还是很难解释费尔明娜·达萨为什么突然嫁给了医生。“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了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这句费尔明娜的心里话似乎可以解释。爱情前面有这样那样的困难,《霍乱时期的爱情》不是单纯的浪漫理想式的爱情,而是现实而复杂的爱情。面对生活,出于主观或客观的因素都有可能去左右这个风雨飘摇的爱情小舟。现实中的人也是复杂的,有着或多或少的优点,也有着或多或少的缺点。
复杂性在书中是方方面面的'展现,令人羡慕的婚姻,不过是场面上的表演;忠贞的情人,却是一个浪子;完美的绅士,也有自己的不堪……这些都可以用复杂性去解释。社会的现实原本就是复杂的,人更是如此。常言道,人非圣贤谁能无过。书中的这些形形色色的人,因为有了或多或少的劣性反而使之更加饱满而鲜活。
太过深情即悲剧一桩,必须以死来句读。费尔明娜与阿里萨初见时的惊鸿一瞥,竟成了彼此一生的眷恋。没有怎样的幸福能与我跟你并肩看夕阳沉沦,岁月老去相媲美。
平心而论,马尔克斯的这部作品并没有在开头即摄人心魄,他选择了从古至今被无数人歌颂的“爱情”这一老调来作为主题,看着渐颓的夕阳,就着码头旁工人的长歌短调,将这个故事娓娓道来。
“我等了你五十一年四个月零八天。”头发花白,弓腰驼背的男主人弗洛伦蒂诺站在风光正好的客厅里,颤巍巍地开口。面对着眼前这位寡妇的男子,心思敏感而细腻,在五十一年前宿命般的一眼是他苦痛的开端。菲尔明娜,那个长着一双杏核眼,有着一头亚麻色长发,走路像一只小母鹿的迷人少女,就此在他心底抽出芽,生出刺,长开花,成了这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的源头。
费尔明娜结婚、怀孕、生子、儿孙绕膝都是跟另一个男人完成的;她的欣喜、悲切、娇嗔、恼怒都为另一个男人绽放,与阿里萨毫无干系。最令他快乐的事莫过于借着小镇举办活动之际,在人头攒动的时候远远地,默然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艳的容颜,最多最多,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脱下礼帽问候一句:“晚上好,乌尔比诺太太。”这是在半个世纪的守望里,他唯一还有勇气说出的话。
如果人生是一个不倦的迷宫,那么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就是一曲乐音,一声细语。
“在某一个傍晚我遇上了你,我试图走近你,用我所有的黑暗、困惑、苦闷去打动你,从此颓废的生命里遭遇了忐忑不安的际遇,还在荒凉的爱情里偏偏开出了妖娆痛楚的花朵。
不过瞬息,阿里萨便为费尔明娜倾心;不过瞬息,费尔明娜便从自己生活里抹去了那个名为阿里萨的幻影;不过瞬息,乌尔比诺先生就俘获了费尔明娜的芳心;不过瞬息,阿里萨就对费尔明娜倾诉了自己数十载的衷意。五十一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不过瞬息。
爱情是最困难的事,因为他(她)面对着的是一个无法完全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只是三五年,有的持续了几十载,而有的是在另一方逐渐走向尽头时才对耳边人呢喃一句:“真不可思议,我对于爱你这件事竟坚持了一辈子。”
费尔明娜结婚、怀孕、生子、儿孙绕膝都是跟另一个男人完成的;她的欣喜、悲切、娇嗔、恼怒都为另一个男人绽放,与阿里萨毫无干系。最令他快乐的事莫过于借着小镇举办活动之际,在人头攒动的时候远远地,默然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艳的容颜,最多最多,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脱下礼帽问候一句:“晚上好,乌尔比诺太太。”这是在半个世纪的守望里,他唯一还有勇气说出的话。
不过瞬息,阿里萨便为费尔明娜倾心;不过瞬息,费尔明娜便从自己生活里抹去了那个名为阿里萨的幻影;不过瞬息,乌尔比诺先生就俘获了费尔明娜的芳心;不过瞬息,阿里萨就对费尔明娜倾诉了自己数十载的衷意。五十一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不过瞬息。
马尔克斯展现世界的方式很美,这点无需讨论。但他的世界我曾一度拒绝苟合。
这本书,最神的是不停进行的视角切换。我们一起过的人生,在你我看来,也能是如此不同的经历。我们认为的对对错错,在对方眼里可能恰好是错错对对。
我读得挺吃力,从来没有因为一本书这么生气过。
以下是我两个月前写的:
我想这只是多轻薄的感情,就能靠个模糊形象意淫一辈子。费尔明娜是谁不重要,这个具体人的脾气爱好都不重要,是个任意美好形象就可以。插播一条真理:请记住一个颓丧,自卑,没有自我追求的形象不讨任何人喜欢,这种人念出的爱情就像淋了大雨败在污泥里的花。一个没经历过爱情就生出负面情绪只能宣扬自己床上功夫的男人就是很可怜,别人就是很幸福,那种幸福是什么样的感觉呢,呵呵,你永远体会不了了,就在泥里继续栽着吧。
“高尚”的人要灵魂相恋就只走灵魂好了,最后又上的什么床。
至于费尔明娜,一个在父亲商品标价式教育下长大的心理不健全女孩子而已,对好的买主来说她是个优秀的商品,可惜对一切情感来说她从没学会怎么爱,因为她没见过爱的模样。
以下是看到费尔明娜准备在生活中抹掉初恋时写的:
我现在开始明白了,少年时期多少次瞬间清醒的决绝可能不是“渣”,只是现实一口吞噬日复一日用幻想勾画出的虚假形象。那不是恋人,那只是想象出的影子。直到有一天,一个泛着温柔光泽的人微笑走来,爱情正式光临了,安定下来,代替了它先前躲躲藏藏造成的幻境和梦魇。
后来就把这本读到一半的书从四月丢到了六月。前两天竟然发现自己是希望费尔明娜和弗洛伦蒂诺在一起的,我希望费尔明娜幸福,希望她找回自己。直到读费尔明娜说的那句“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了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技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我才发现自己也是带着多大的偏见看待爱情。
我也是被马尔克斯通过欺骗带到结局的读者。期间骂过鄙夷过,最后还是只想说:马尔克斯牛逼!
《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应该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最受欢迎的两本书了。但是对于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来说,感觉这两本书都被它们的名声耽误了。前者因其复杂的家庭关系,难记的人物,是出了名的难读,让很多人望而却步;而后者的书名又会让人联想到是描写特殊时期坚贞爱情的俗套故事,而失去翻开的兴趣。但是没有人能逃过“真香定律”,《百年孤独》是我去年读过的书中,最为推荐的一本;而《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截止到目前,今年读到的最喜欢的一本。
就像《百年孤独》感觉并不是在讲“孤独”,而是在说与孤独正好相反的东西,似乎是人类旺盛的生命力。虽然结局是整个家族的倾覆,曾经所有的一切都化作尘土,消失殆尽。但是我却没能感受到本应该感受到的凄凉,仿佛家族的世世代代依然活在某个平行宇宙中,生生不息。
是呀,每当有一位读者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书中的人物都会因为他或她再活一次,宛若新生,可能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
禅宗说人生又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这句话恰好描述了我看这本书的心路历程。读书之前,虽然没有什么成功的经验,但是并未怀疑过自己是否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是看得过程中,我迷惑了,不再那么确定,产生了深深的疑问,到底什么是爱情。读过之后,感觉这本书其实是在讲爱情,又不是在讲爱情,讲的是爱,讲的是人生、衰老、死亡。
这让我想起了语言,我们刚出生的时候,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通过学习语言我们渐渐了解这个世界,这是山、那是水、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对这个世界了解的更深,更透彻,而是变得越来越迷茫,与此同时,我们渐渐发现了语言的局限性,有时候我们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或者让人更好的理解我们。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家同时看一本书,每个人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对爱情下的定义各不相同,我们又如何说得明白,这本书到底是不是在写爱情呢(事实是在讨论过程中我们竟然对“出轨”的定义也起了冲突)也就是说,如果想找到自己理想中的爱情那就更难了,如果真的存在的话。
“学会把爱情想成一种美好的状态,而非达到任何目的的途径,爱情自有其本身的起点和终点。”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描写了各种类型的爱情,高尚的、幸福的、贫穷的、庸俗的、羞怯的、粗暴的、放荡的。她们是达萨的替代品吗?阿里萨是真真切切地爱她们的,小说中也有明确的回答。人的感情是复杂的,这种复杂性远远超过了非黑即白的逻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爱点,这种可爱点一旦被别人发现就会爱上。但是,总会有一个人集中了你所有爱的点,于是当你遇到就会有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觉,从而断绝了之前的那些关系。阿里萨就是这样,当他重新收获达萨的爱情之后,他就结束了与最后一个情人的关系而一心一意对待达萨。
爱情很神奇,离死亡越近,爱得就越深。他对她说:“我为这个机会等了半个多世纪,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很多人怀疑阿里萨对达萨的爱,可能是阿里萨的不甘和臆想,因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何况在半个世纪以来,他只是没有结婚,但他不缺形形色色的情人。马尔克斯说到底还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他要让阿里萨和达萨从心灵到肉体完完全全合二为一,即使两人已经白发苍苍,皮肤松弛。他们不象新婚夫妇,更不象晚遇的情人,而是一下越过任何曲折,直接奔向爱巢,到达爱情彼岸。医生死后,两人的爱情贴着地气真正的开始了。他需要她,她需要他,面对生活,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生活或者说死亡已经帮他们脱去了各自的衣服,爱情也得以呈现它原本的模样,于是他接受了她干瘪的身体,她接受了他死亡扩散的气味。
百年孤独——献给霍乱时期的爱情!马尔克斯是善良的作者。他几乎刀刀见血地剖白了各式各样的爱情,却留给了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一个圆满的结局,给了被婚姻束缚的她和倾心一生的他幸福。穿越了五十年的时光,少年和少女终于牵手。是啊,生活已经够破碎了,又何妨让故事完美一回呢。
可是当这623个爱情故事的主角都是阿里萨的时候,简直让人不寒而栗。费尔明娜是神坛上的女神,却是踩着622个牺牲者,站在上面的。阿里萨自认为他为费尔明娜保持童贞五十年,是因为这622缕云烟不值得他怜悯地提上一笔。
尽管这里面更多的是各取所需的互相温暖,但仍然改变不了,阿里萨和这些女人从来没有了解过彼此,只是火焰中燃烧的飞蛾。就连女神费尔明娜,阿里萨对她的了解,甚至不如乌尔比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缺乏最基本的感情基础,费尔明娜与其说是他的爱人,不如说是他的宗教,那么他的“忠贞不渝”就更好理解。费尔明娜是他一生做事的逻辑,那么否定了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便是否定了自己。
费尔明娜自己更是一生都无法看清,看不清自己是怎样的人,选择不了自己的生活,同样是被生活左右的浮萍。最后费尔明娜和阿里萨的结合,更像是“同情”而不是“爱情。”故事的悲剧就在于,我知道你爱我,我不知道你爱的是不是我。我想走进你的世界,你关上了门;让你走进我的世界,你别过头。故事中的主角们,从来没有试过去了解彼此,走进过彼此的内心世界。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框架中,用自己的体系去锚定别人的形象。我不否认陪伴、惊艳、思念是爱情,但是缺失了相知的爱情,还是相爱吗生活的悲剧在于,即便看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人们迷茫在哪里,也免不了将现实过的破碎不堪。即便明白灵魂需要知己,却仍然免不了独自前行。拥有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却也免不了百年孤独。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这本书我读的很慢,有的内容反复看了两三遍。在这本书里,除了痛彻心扉、缠绵悱恻的各种爱,让我更深刻的是关于衰老的描写,虽尚不能感同身受,但也惆怅泪流。开篇的那个自杀者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就是因为恐惧衰老而在生命的中途自行了断。我曾一度感觉这本书的每一页都在宣扬衰老的可怕:记忆的流失,身体的酸味,褶皱的皮肤……衰老和死去是每个人生命中无法抗拒且必须承受的事实,在永恒的爱情面前也一样,谁也无力与岁月抗衡。合上书入睡前,我试着去想象四十年后的自己,除了衰老的体貌外其他都想不到也想不清楚,但很害怕。后来读到最后,当老态龙钟的费尔明娜和阿里萨躺在一起,在黑暗中摸索对方的双手并坚定地握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他们终于释放了这一生恒久的寂寞的灵魂,我对衰老的态度突然勇敢了起来。想到阿里萨的妈妈对他说: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痛苦也是一种生命的馈赠,没有白吃的苦,只不过是另一种付出。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仍有与一大堆关于爱情的疑惑诶,那一定是因为我还小。
总之,不负时光,为爱生长。
这部小说既然被誉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其中一定是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我只是万千读者中的一员,就浅浅说一点我的见解吧:关于爱情。
初看到小说的名字时,我以为这会是一本充斥着生死抉择,大爱无疆,气势磅礴的爱情巨著,然而细细读下去,才发现恰恰相反,马尔克斯的笔触犹如涓涓流水,又如一壶陈年老酒,平缓却又持续地向读者描述着一个延绵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没有什么高潮迭起的情节,也没有什么感人至深的桥段,在这样从容不迫地叙述之下,初恋的青涩,热恋的炙热,失恋的煎熬,婚外情的刺激火热,夫妻间的相互依存,露水情缘的易逝,老少恋的暗流……仿佛是回甘的草药一般,令人回味无穷。
仔细看来,书中给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直接的爱情除了在他们炽热的年少时光之外,几乎都是在描写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后生活,以及同一时刻弗洛伦蒂诺和他25个本子上的女人中度过的。年少时候的爱情大概是随处可见,面对对方的情感困惑时,人们的回答也几乎是清一色的劝分不劝和,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相爱时有多痴情,分开时就有多怨恨,甚至于将爱情变成了一场博弈。
可是像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这样的爱情,又有几个人能,不,还是说,敢做呢《霍乱时期的爱情》给我们展示的是一种与世俗偏见截然不同的爱情:彻彻底底的不计较回报,没有输赢之分,没有自我陶醉和寻死觅活,双方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没有后悔,没有怨天尤人,甚至于耐住了整个人生的考验。有人说这本小说就是在讲一个人到底可以不甘心到什么程度。我要说,弗洛伦蒂诺这样的人是让人敬畏的,因为,到底是怎样强大的意志和强健的心脏,才能支撑一个人慷慨超脱如此,平和坚韧如此我甚至可以大胆地猜测,哪怕这一世弗洛伦蒂诺没能等到和费尔明娜在一起的那一天,死的时候他也不会有什么遗憾(当然在读者看来这个家伙一辈子就是在为偏执的爱而活着),因为这是一个说过“我对死亡唯一的恐惧,就是没能为爱而死”的人。我们把爱情融于世俗之中,却已经忘记了爱情的本质,这两位的爱情,容不得我等俗人论短长呐。
除此之外,我还悟出了一个道理:任何事情,只要坚持下去,总会有结果的。虽然结果可能会好,也可能很糟糕,但是不坚持的结果只能有一个,即与你的期翼相反的结局。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像是介绍说的那样,马尔克斯试图将世间的一切爱情包括进去。似乎他做到了,我读完后情绪久不能平,我一遍又一遍的咀嚼着小说中那些精彩的部分。我停下来思考了很久,我想我找到了我的爱。
爱情,这个曾经一直令我迷惑和怀疑的东西。我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爱情只不过是荷尔蒙一时的吸引罢了,其实在说的时候在心底里,何尝不渴望得到一份真真正正,切切实实的爱呢只是用否认的方式来掩饰内心的贫瘠而已。
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
这句话像是一把锋利的尖刀,刺穿了爱情它神秘的皮囊,也将人毫不留情的分为了两派。阿里萨在一边,乌尔比诺医生在另外一边。像是乌尔比诺医生内心的诉说:。
他心里明白,自己并不爱她。同她结婚是因为喜欢她的高傲,她的严肃,她的力量,也因为自己的一点儿虚荣心,但当她第一次吻他时,他确定,没有什么障碍能阻止他们建立一份完美的爱情。
他明白他的爱,他认为的爱情,是稳定的婚姻生活,也就是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加起来近乎等同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而费尔明娜懂得爱,却为了一些东西放弃了爱,就像是书中所说。
当初,为了换取一种安全感,她们不仅放弃了自己家庭的姓氏,甚至放弃了自我,可那种安全感不过是她们做姑娘时许多幻想中的一个罢了。
最后在乌尔比诺医生去世之后,她也只不过觉得自己是一个在房子里游走的幽灵罢了。回忆起婚姻生活,满是争执与无奈,在这里面竟然还有幸福。她又是何其幸运,有一个不能更好的丈夫,有阿里萨这样懂得爱情本质的人,一直守候着她,在人生的最后走向了爱的内核。
说着费尔明娜是幸运的,仿佛我怀着羡慕的眼光,渴望她这样的生活一般。不,我不渴望,因为我是更像是阿里萨。一个找到所爱能执着一辈子的人,我贪婪的要带着我的爱与我所爱之人走过一生。爱情,是看穿了一个人的本质而依旧爱他。阿里萨爱费尔明娜的活泼与叛逆,他明白她的虚荣与傲气。他包容着这一切,直到老去他也能看到她身上那吸引他疯狂的东西,骨子里那独一无二的东西,这些东西永远不会被衰老的气息所覆盖。
我总觉得他在看着她的时候,看到的不只是那副皮囊,而是在皮囊之下令他疯狂的灵魂。
坐那想了许久不知道写点什么,今天是个有点特殊的日子,不由得想起之前读过的这一本书。
它讲述的是一个长达半个世纪的爱情故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相识相爱在年轻纯情的岁月,即使费尔明娜父亲的竭力反对也没能拆散他们,但就在一个回眸之间费尔明娜忽然明白了她一直痴爱的仅仅只是自己臆想中的一个爱情幻影,而眼前真实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平庸得让她失望,于是她毅然决然地把这个男人从自己的生命中抹去了。但是痴情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为这个女人朝思暮想沉醉了一生,他静静生活在有她的城市,默默看着她结婚生子风光幸福,痛苦无望地想着爱着,终于等到了她的丈夫死去才去表白......
爱情就是一场霍乱,相思病具有和霍乱相同的症状。年轻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遭遇费尔明娜的拒绝后痛不欲生,他离开过,但舍不下还是回到了有费尔明娜的城市;他沉沦过,游走在一个又一个女人之间。他说自己“心房比婊子旅店里的房间更多”,但那些心房的墙壁轻易就酥塌,因为他心房深处装着的只有“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几十年如一日。他把自己的爱情一分为二: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以下。他把心灵的爱永远供奉在灵魂里,却肆意亵渎着自己的肉体。
而智慧如费尔明娜,她在适当的时候放下了那个为她疯狂的普通男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转而很理智地选择了有地位有学识有前途有品味的乌尔比诺医生作为自己的丈夫……毕竟,婚姻是现实的。这个选择犹如林徽因放下徐志摩选择梁思成一样正确,正如乌尔比诺医生说的:对于一对恩爱的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虽然在费尔明娜看来,丈夫向她提供竟然仅限于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但终究不是爱情。---------也许吧,但是没有这些那爱情也是水中花镜中月。其实那种轰轰烈烈翻天覆地的爱情最好不给它结果的好,让它成为朱砂痣和白月光更完美!
故事的最后,年迈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在他们的暮年爱情里,而小姑娘阿美利卡·维库尼亚闻讯选择了自杀,如果说她是年轻费尔明娜的影子,那么她的死影射了年老费尔明娜的新生。只是他们之间的黄昏恋好像一样没有存活的世俗空间,所以他们的爱情之舟也只能在河上一直走,一直走……我们不仅要问:这难道就是阿里萨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所收获的“永生永世”吗不知为什么,总感觉年老色衰的费尔明娜的爱是源于孤独和感动,始终觉得她配不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但是如果故事的最后她还是一味拒绝又让读者会觉得那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太残酷。
罢了!小说即是故事,故事只是故事。如果说爱情真是一场霍乱,它要么亡,要么愈,它绝不会拖延一生。正如日本作家渡边淳一说的“绝对的爱是存在的,但它只是极为短暂的东西而不是永世不变的。倘若期盼永世不变的绝对爱,那么只有在爱的巅峰时刻自己化为永恒。”当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次次深夜猎情的时候,当费尔明娜披上嫁衣的时候,他们爱情的霍乱已经转愈了。最后的最后,当他们的爱情修成正果,我们有理由相信,终究这爱情的霍乱也会免疫。
既要轰轰烈烈的爱情,也要相守的婚姻。
“爱情”和“婚姻”是每个人都避不开的话题,可是很多时候,爱情和婚姻似乎被割裂开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医生的婚姻是完美的,阿里萨的爱情是痛苦但却轰轰烈烈的。
不知道是不是你和我一样,总觉得若是阿里萨和医生是一个人,分为一个男子的恋爱期和婚姻时期,轰轰烈烈地爱一场,两个人归于平淡之后是相守一生该是多好。
但这世间这样的似乎太少。
医生的的确确是一个完美的人生伴侣——有地位、有责任、顾家、体面、优雅,是万千女子都想要嫁予的人。所以,费尔明娜也选择嫁给了他,过得也算是幸福的一生,即使晚年的医生有过出轨,即使这让人羡慕的夫妻二人也有过冷战。
阿里萨是极端的,爱情的挫败让他心理变态,做了一系列变态行为,令人厌恶甚至作呕。但他其实又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因为爱得太执着,所以他受到的伤害也更加沉重、更加刻骨铭心——他需要有地方宣泄自己的情绪,他想要从失败的爱情中抽离出来,却最终发现只能越陷越深、所以干脆沉沦。
医生去世之后,阿里萨一如既往地爱着已是暮年的费尔明娜,他们选择远行,“既然都是为了爱,那么也就没有什么不合理不合法的”。
于是,“一瞬间,两人都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这两只苍老的手都不是他们在互相触碰之前所想象的样子。但片刻过后,它们就变成他们想象中的样子”;“他想亲吻她的面颊。她却躲开了,用沙哑而温柔的声音拒绝了他。”
“已经不行了,”她对他说,“我闻起来尽是老太婆的味道”;“这是人发酵后的气味”。
当船返航要到家的时候,“她很清醒地意识到,这并非茴香酒产生的作用,而是对马上就要到家的恐惧。”
于是,他下令船重新折返,并且是“一生一世”,因为“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故事的最后就这样停止了,没有写他们结婚与否。他们的爱情似乎只能在海上漂泊,永远不能着陆。
爱情是这世间最奢侈的物品,并不是人人都能得到。弱者更是永远无法进入爱情的国度。
爱情本应该是婚姻的开始,可很多时候婚姻却成了爱情的开端。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爱情和婚姻应该是可以同时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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