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都是父母心中最重要的软肋,父亲也是奶奶的孩子,相信大家都知道失去亲人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那么父亲去世后,奶奶还活着,我们应该如何分配遗产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父亲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奶奶作为父亲的母亲,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和子女,只要有继承人就平均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一)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才应该不分或少分。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二)不均等分配时可以少分
除了多分少分这种特殊情况,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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