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领导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2020年5月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能源局负责同志解读《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关兆泉同志介绍有关情况。以下是文字实录:
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开启深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新篇章。今天,我们召开“九大改革攻坚行动”系列发布会第五场,邀请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关兆泉先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龙先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级干部赵培金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春艳女士,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福栋先生,解读《实施意见》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关兆泉副主任介绍有关情况。
关兆泉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首先,我谨代表山东省发改委,向参加本次发布会的新闻界朋友,表示热烈欢迎!近日,由省委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的《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下面,我就《实施意见》有关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们都知道,近年来,营商环境成为一个热搜词,常常出现在领导讲话中、政策性文件里和新闻报道中。营商环境之所以成为一个热点话题,是因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那样,“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土壤”,涉及到企业从注册、运营、成长到注销全生命过程。土质好不好、肥力足不足,直接影响到企业能否茁壮成长。
但是,客观地讲,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先进省市相比、与企业和基层期盼相比,我省营商环境还存在不小差距和不足。当前,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财政收支十分困难,正如李克强总理强调的那样,通过“放管服”改革来优化营商环境,是政府“少花钱、多办事”,甚至“不花钱、办成事”的最有效手段,对山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关键作用。
二、这是一个激发企业活力、措施具体可操作的文件
按照上述原则,我们反复斟酌、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框架结构,主要包括4部分:第一,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第二,着力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第三,精准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第四,着力打造透明稳定的政策环境,共18条政策措施。前3部分,主要是针对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提出了针对性措施;第四部分,聚焦企业反映突出问题,提出增强政策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严禁执法“一刀切”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等政策举措。
三、这是一个组织保障有力、能够落地见效的文件
今天我介绍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些,谢谢大家!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记者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姜龙
第一,致力于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是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我们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维度保障供应商平等参与我省政府采购活动。一是充分保障事前公平。今年5月底前制定山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禁止事项,严禁采购各方以不合理条件对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是充分保障事中公正。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向未中标供应商告知评审得分及未中标原因,让未中标供应商了解自身的优势和不足,确保事中公平。三是充分保障事后权利。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5月底前制定印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指引,引导供应商依法合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致力于缓解企业资金困难。资金是企业的血液,特别是目前疫情期间,资金短缺更是困扰企业的第一难题。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我们围绕如何让企业少出钱、早拿钱、借到钱,切实解决企业资金困难,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减少企业资金占用。12月底前,完成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不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以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对诚信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或减低缴纳比例,以信用管理替代资金质押。二是预付供应商部分资金。要求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三是及时支付合同款。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成后,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要求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四是助力企业融资。会同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发“政采贷”金融产品,企业可以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所蕴含的政府信用,不需要其它任何抵押,就可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缓解企业的融资难题。
谢谢大家!
大众日报记者
近年来,我省在优化不动产登记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一般登记也压减到5个工作日办结。请问,在《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中,优化财产登记方面还有哪方面的突破,为便民利企提供高效服务
赵培金
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我就这个问题做一简要解答。
二是与水电气暖过户协同办理。以往,群众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后,需分别到水、电、气、暖办理窗口办理过户手续,程序比较复杂。今年,在济南、日照等市探索基础上,全面推行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过户协同办理。在过户申请人自愿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机构“综合受理”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资料和水电气热过户申请,将转移登记结果和申请推送给当地政务服务平台,由达到协同办理条件的水电气热企业线上审核并办理过户。计划2020年底前,16个设区市本级率先实现。
三是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至银行、公积金机构、公证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动产经纪机构。去年,我厅与省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开展便民利企服务合作,全省16市在1209个银行网点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实现“抵押登记不见面”。今年,将推行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至公积金机构、公证机构,群众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由反复跑公积金中心、银行、不动产登记机构,优化为在公积金受托银行一次性收齐贷款申请和不动产抵押贷款申请材料;群众办理经公证的不动产登记,由跑公证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优化为由公证机构一次性收齐公证申请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只跑一次。不动产登记服务还将延伸至信用评价优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单位,在达成不动产交易合同的同时完成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等申请资料即时上传至不动产登记机构。
齐鲁晚报记者
受疫情影响,援企纾困、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请问人社部门有哪些举措
周春艳
为了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省人社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创新模式,精准发力,千方百计稳就业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打出一套抗疫情、保复工、助企业、惠民生的政策措施“组合拳”。
下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立足人社部门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在“四个优化”上下功夫:
一是优化就业服务。举办网络招聘活动,为企业招聘提供便利。全面开放线上失业登记,接入失业登记全国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登记失业、申领失业保险金“全程网办”。
二是优化社保服务。新开办企业登记注册,通过数据共享同步完成社保参保登记;企业注销后,对无欠缴社会保险费的3个工作日内自动完成社保参保登记注销。全面推行企业社保费申报缴纳网上办理,实现企业申报缴纳“零跑腿”。省内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提质增效,办理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三是优化人才服务。深入推进职称服务流程再造,推进“互联网+职称”应用,优化职称在线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备案等功能,让职称申报评审“一网通办”。进一步释放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策“红利”,扩大自主评价企业范围、人员范围和职业(工种)范围。
四是优化劳动关系服务。企业申请办理特殊工时审批,首次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再次审批即时办结,年底前提请省政府将省属企业特殊工时审批逐步下放各市。制定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评价标准,开展“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打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典型。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中关于优化获得电力流程的落实措施有哪些对比之前我省的简化获得电力政策,有什么创新点或突破点
王福栋
一是“获得电力”环节和时长进一步优化。结合实际,将用户电力接入细分为有电力外线工程和无电力外线工程两种情况,对需供电企业建设电力外线工程的,将办电时长进一步压减,10千伏、低压用户办电时长分别从原来的平均45个和20个工作日压减到40个和7个工作日以内,无需供电企业建设电力外线工程的,仍按照10千伏、低压分别不超过11个和3个工作日执行。现场无外线工程、能直接装表接电的小微企业,实现“当日申请,次日接电”。
二是企业办电成本进一步降低。对省级及以上园区和纳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的10千伏企业用户、济南和青岛城市规划区内10千伏企业用户,电网企业的投资界面全部延伸至用户规划红线;对城市规划区内用电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农村地区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电网企业投资至电能表。
三是获得电力便利度进一步提升。完善“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渠道功能,实现网上办电,非居民用户电力接入“最多跑一次”,居民用户办电“零跑腿”。深化政企办电信息共享和电力接入行政审批线上“一链办理”应用,推广居民“零证办电”、企业“一证办电”,电网企业“一窗受理”用户电力接入行政审批申请,进一步提升办电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