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锦州华钢金属粉末加工有限公司
所在地: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乡前白村182号
债权总额:943.44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4年11月5日)
受北京成方汇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我司开展对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产锦州华钢金属粉末加工有限公司项目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债权本金余额合计450万元,截至2024年11月5日,利息合计493.44万元,债权总额943.44万元(利息计算以司法认定为准),贷款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朱恩武、崔丽名下位于古塔区锦华街75-601号房屋及土地。
债务企业概况
抵质押物概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朱恩武、崔丽名下位于锦州市古塔区锦华街75-601号、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锦房权证01字第00401520号)和面积568.4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锦古国用(2013)第000090号)。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租赁。
诉讼情况
该项目处于执行阶段。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抵押物价值较高,地理位置较好,用途广泛,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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