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7证券简称:云铝股份公告编号:2023-003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
本预案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2023年公司及所属企业将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企业和其他关联方之间有持续业务往来,构成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081,630.09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在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
公司原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冶金”)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之股份已于2022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本次转让完成后,中国铝业持有公司29.10%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关于董事人选变更的约定,经控股股东中国铝业推荐,并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提名张正基先生、路增进先生、许晶先生、焦云先生、陈廷贵先生、郑婷女士6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云南冶金推荐,并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提名李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对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陈德斌先生、高立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八)《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将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807证券简称:云铝股份公告编号:2023-004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四)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0807证券简称:云铝股份公告编号:2023-008
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原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冶金”)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之股份已于2022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本次转让完成后,中国铝业持有公司29.10%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关于董事人选变更的约定,经控股股东中国铝业推荐,并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提名张正基先生、路增进先生、许晶先生、焦云先生、陈廷贵先生、郑婷女士6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云南冶金推荐,并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提名李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非独立董事之前,原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即将离任的陈德斌先生、高立东先生两位董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此,公司董事会对陈德斌先生、高立东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张正基先生
张正基,男,汉族,1964年6月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张店化工厂环氧丙烷车间副主任、二分厂车间副主任;山东东大化学工业公司环氧丙烷车间主任,山东东大化学工业公司环氧丙烷厂厂长助理,山东东大化学工业公司技术开发处副处长;山东东大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山东铝业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工会主席;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执行董事,中铝大学校务委员会副校长,中铝党校校务委员会副校长。现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正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路增进先生
路增进,男,汉族,1964年3月生,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历任贵州铝厂一碳素厂调度室副调度长,生产技术科副科长,技质科科长,二碳素厂技术科科长,总工程师,碳素厂总工程师;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碳素厂总工程师,技术开发部经理,计划企管部经理,项目工程部经理;清镇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副指挥长;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长;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贵州铝厂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云南文山电解铝项目组副组长;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路增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许晶先生
许晶,男,汉族,1964年8月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包头铝厂工程处技术员;包头铝厂动力分厂煤气车间技术员;包头铝厂动力分厂煤气车间副主任;包头铝厂煤气车间主任;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炭素一公司副经理;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炭素一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党总支书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二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厂长、党总支书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部部长;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生产指挥保障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华云电解一厂厂长;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许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焦云先生
焦云,男,汉族,1967年7月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云南铝厂企管处综合科副科长,电解一分厂副厂长、进出口公司经理;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公司业务五部经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处副处长,市场营销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市场营销部经理,总经济师兼市场营销部经理,总经济师,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云南云铝汇鑫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焦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陈廷贵先生
陈廷贵,男,汉族,1966年1月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历任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冶金建材分院专业设计科研,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冶金建材分院副院长,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项目管理部经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印度工程项目部经理、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国际业务部经理、项目管理部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二处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经理、项目二处经理,中国铝业公司企业管理部高级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高级经理,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主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陈廷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郑婷女士
郑婷,女,汉族,1981年10月生,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处业务主管;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处业务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处业务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处高级业务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资财务处高级业务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资财务处副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财务处副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董事会办公室)会计核算处经理。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郑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李志坚先生
李志坚,男,汉族,1975年9月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会计硕士。历任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云冶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总会计师,云南冶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资本运营管控中心副主任、财会部常务副总经理、财会部总经理,中国铜业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资产处置办公室)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铜业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资产处置办公室)总经理,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铜(上海)铜业有限公司董事。
李志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807证券简称:云铝股份公告编号:2023-006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8号《关于核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云铝股份向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1,367,759股新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7,607,811.9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925,675.12元,其中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00,997,660.67元,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04,928,014.45元,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86号《关于核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21年11月29日,云铝股份向1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9,750,849股新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6.6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5,585,043.06元,其中用于“文山绿色铝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75,585,043.0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00,000,000.00元,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0日,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0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前次使用暂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2020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存放在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中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和“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在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账户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二)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使用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三)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用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文山绿色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用于“文山绿色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1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有效期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含12.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同意公司使用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含12.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监事会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含12.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含12.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监事会的确认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0807证券简称:云铝股份公告编号:2023-005
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一)投保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投保额度: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含增值税)(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二、履行决策程序情况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因此,我们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的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000807证券简称:云铝股份公告编号:2023-007
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全年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销售产品和商品,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等交易。根据公司运营需要,2023年公司及所属企业将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及其控股的企业和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构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4,081,630.09万元(不含税),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约为人民币1,943,592.52万元,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约为人民币699,455.13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约为人民币1,335,119.39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约为人民币15,304.42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约为人民币88,158.63万元。2022年1-11月公司及下属企业与中铝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和其他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529,408.49万元(不含税),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为人民币1,726,002.85万元,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为人民币583,314.98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为人民币1,161,196.9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为人民币8,503.09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为人民币50,390.67万元。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方董事张正基先生、路增进先生、高立东先生、许晶先生、焦云先生、郑婷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对此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焦云先生须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2.因公司关联法人数量众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交易类第10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公司预计与中铝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和其他关联方的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其与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并中铝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的交易金额进行列示。
3.2022年1-11月实际发生交易额等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2022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2022年1-11月实际发生交易额等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晋华
注册资本:10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煤炭、建筑材料、电子设备、空调设备、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木材、钢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汽车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53号南楼1202室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截止2022年6月30日,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838,098.3万元,净资产226,992.8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8,655,794.5万元,净利润65,964.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家骍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10层1002单元房间1
3.截止2022年6月30日,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总资产481,905.2万元,净资产118,725.6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2,367,221.3万元,净利润7,249.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王庄布依族苗族乡政府办公楼
3.截止2022年6月30日,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75,093.9万元,净资产277,906.8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214,754.2万元,净利润29,106.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四)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行强
注册资本:14,677.8万元人民币
住所:赤壁市发展大道316号
3.截止2022年6月30日,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总资产79,460.9万元,净资产24,703.5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62,153万元,净利润5,10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五)浙江中铝汽车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平新
注册资本:14,5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轻量化车身、汽车总成、汽车零部件、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子模块、计算机硬件;生产制造:轻量化车身、汽车总成、汽车零部件、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子模块、计算机硬件;批发、零售:轻量化车身、汽车总成、汽车零部件、金属材料(除贵重金属)、通信设备(除国家专控)、电子产品、电子模块、计算机硬件。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经济开发区新登新区一号路东侧新登镇松溪村藻山88号第10幢
与本公司同受中铝集团实际控制。
3.截止2022年6月30日,浙江中铝汽车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6,251.05万元,净资产8,922.85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10,204.99万元,净利润104.1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中铝汽车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六)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威立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清涧街道龙门大道北段10号
3.截止2022年6月30日,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03,148万元,净资产189,995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93,746万元,净利润15,36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七)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国华
注册资本:173,190.1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铝及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高温合金以及铝基复合材料等金属材料产品、制品、部件的生产和销售;来料加工;有色金属材料制造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有色金属行业开发业务咨询;有色金属商品贸易及物流仓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项目)。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0号康田西锦荟3栋4号楼
3.截止2022年6月30日,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353,360.85万元,净资产1,326,310.93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2,151,619.79万元,净利润61,745.2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八)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涛
注册资本:64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777号A10幢17层
3.截止2022年6月30日,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1,944,050.6万元,净资产23,188.4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970,369.8万元,净利润55,127.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九)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学民
注册资本:7,29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镇燃气供应(根据住建局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开展具体经营);城镇燃气及燃气产品的销售;燃气器具的销售;燃气技术咨询及技术培训、技术开发;燃气设备、材料的销售、检测及维修服务;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对外燃气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
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开路3号昆明科技创新园2F19-7室
3.截止2022年6月30日,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28,038.74万元,净资产7,567.79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14,172.16万元,净利润4.8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德斌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购销、电力贸易;配电网规划、建设、运营、维修、改造、设计、咨询服务;电力和新能源投资。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地勤楼3011室
3.截止2022年6月30日,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1,032.36万元,净资产18,238.35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351,314.65万元,净利润4.1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一)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韦波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有色金属材料及矿产品,稀贵金属,机电设备及备品备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办公室自动化和通讯设备(不含移动通讯设备),制冷空调设备,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建筑装饰材料,电子产品,化工原材料(不含危险品),轻工材料,汽车配件;煤炭批发(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高科技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黄岐北环东路88号
3.截止2022年6月30日,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43,730.1万元,净资产11,571.1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2,278,351.5万元,净利润5,07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二)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东
注册资本:7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焙阳极炭块、碳纤维、碳复合材料及炭素制品;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工业园花山片区天生桥北侧
公司联营企业。
3.截止2022年6月30日,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379,471.73万元,净资产79,153.11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193,192.58万元,净利润17,425.3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三)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6,429.116814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1219号
3.截止2022年6月30日,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83,435.6万元,净资产146,294.1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580,354.3万元,净利润4,962.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四)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洪建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48号
3.截止2022年6月30日,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总资产63,618.32万元,净资产1,664.04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16,391.24万元,净利润1,799.5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均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和执行,在一定程度控制了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本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董事须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预案已获云铝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预案时已回避表决。
2.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中介机构意见
云铝股份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云铝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0807证券简称:云铝股份公告编号:2023-009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6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3。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50502
(六)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7
2.投票简称:云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7名(如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附件2: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提案1-3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提案4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