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方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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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编制依据

1.3分类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煤矿、建筑等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治安、刑事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群众性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依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__县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严格按照《__省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执行,是我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预警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县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跨乡镇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乡镇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县政府负责处置的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或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或需要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ⅰ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1.6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县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牵头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制定印发,并报县政府备案。

(4)各乡镇及其基层政权组织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乡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备案。

(5)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县政府是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县政府成立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副县长和人武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以及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安监局、县食药监局、县规划局、县粮食局、县

局、县地震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电力局、县电信局、县邮政局、武警中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渊泉大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柳园大队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应急委员会是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议事和协调机构。主要研究部署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审定、修订本预案;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各专项应急预案;根据需要协商调动辖区驻军、武警部队组成救灾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向市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

2.2办事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是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总值室,下同),为县应急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承担县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2.3专项指挥机构

县政府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设立33个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各类单一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一、自然灾害类

1.设立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地震灾害应急工作。县地震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广电局、县粮食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气象局、县电力局、县电信局、县保护处、小宛农场、县人武部、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设立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县国土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小宛农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3.设立县抗旱防汛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旱灾、暴雨洪水灾害和重点水库、重点区域、重点河流超标准洪水、特大局地暴雨洪水和大范围人饮缺水应急工作。县水务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双塔水管处、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县广电局、县商务局、县国土局、县供销社、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电力局、县电信局、公路段、武警中队、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小宛农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4.设立县农业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全县因重大和特大病虫害、冻害等引发的农业灾害应急工作。县农牧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小宛农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5.设立县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暴雨、冰雹、暴雪、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县气象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电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6.设立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县气象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粮食局、县旅游局、武警中队、县电力局、县电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7.设立县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县林业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保护处、县电信局、县气象局、市森林公安局__县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8.设立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草原火灾应急工作。县农牧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保护处、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9.设立县处置重大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林业重大和特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农牧局、县保护处、县工商局、县邮政局、县气象局、县林果中心、小宛农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0.设立县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草原重大和特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县农牧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保护处、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邮政局、县气象局、小宛农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1.设立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县林业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县农牧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国土局、县新农办、县保护处、县电信局、小宛农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二、事故灾害类

12.设立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县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

门和单位参加。13.设立县公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公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县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渊泉大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柳园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4.设立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矿山(不含煤矿)及工业、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县安监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检察院、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5.设立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县安监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6.设立县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行业等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住建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7.设立县爆炸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爆炸事故应急工作。县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8.设立县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9.设立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0.设立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县质监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1.设立县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工作。县林业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保护处、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2.设立县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对社会开放的场所除外)发生的各类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人武部、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3.设立县通信网络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通讯、信息、广播电视网络等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工信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广电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电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电信运营企业参加。

三、公共卫生类

25.设立鼠疫控制应急指挥部,指挥突发性重大鼠疫疫情控制应急工作。县卫生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农牧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食药监局、县旅游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火车站、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6.设立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县农牧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7.设立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食品(食物)在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经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县卫生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粮食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四、社会安全类

28.设立县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和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及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工作。县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9.设立县重大涉外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涉外事件的应急工作。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民宗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火车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30.设立县重大粮食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粮食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县粮食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

物价局、农发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31.设立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各类重大和特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县教育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委宣传部、县保密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电信局及县内各电信运营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32.设立县突发金融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突发金融事件的应急工作。人行__支行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和各金融单位参加。

33.设立县处置大规模应急指挥部,指挥处置大规模应急工作。县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局、武警中队、县人武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4工作机构

2.5乡镇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6专家组

县应急委员会下设专家组,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建立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直接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城市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建设。

ⅰ级、ⅱ级、ⅲ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见附件2。

3.1预测与预警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预测预警系统,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分析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及时向社会和公众作出预警。

3.1.1预测预警系统

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接警中心设在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依托各乡镇、各部门值班信息报送机制,对全县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统一接警。各乡镇、各部门也要设立突发公共事件接警处警中心。

3.1.2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与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相一致,一般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1.3预警

当突发公共事件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所在地乡镇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报告情况,县政府向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预警;当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县政府立即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强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核实上报的应急信息,重要信息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同时将省、市领导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乡镇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如涉及或影响到我县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应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如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县政府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征求表态口径和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3.2.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3.2.3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在

3.2.5扩大应急

3.2.6应急结束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机构要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3.3.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提出请求,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4信息

信息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会、新闻通报会、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通过市上驻瓜和县内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信息。

4、应急保障

4.1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队伍,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队伍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以乡镇和社会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军队、武警、预备役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财力保障

各乡镇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县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公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物资保障

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主要是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县级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县商务局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县级应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各乡镇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会同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队伍,根据需要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

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4.6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部门和交警大队、收费站、汽车站、火车站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4.7治安维护

县公安部门和武警中队要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市场秩序维护

县商务、工商、价格、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所在地市场秩序维护工作。依法打击、查处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倒卖救灾物资及调拨物资流入市场销售的行为。

4.9人员防护

各乡镇政府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转移或疏散。

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10通信、广播电视保障

县工信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不断增强公用电信网络抗毁能力;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广播电视系统,确保通信、广播电视播出畅通。要明确应急情况下行业内部各自的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指挥调度机构与实施保障企业协同运作。

4.11公共设施

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2科技支撑

县科技、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各类科研教学单位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公共安全科技水平;逐步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分析决策提供支持,同时,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调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材,编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通俗读本。县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协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公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一、北京铁路局高铁概况

自2008年8月1日我国开通第一条高速铁路京津城际以来,在我局管辖范围内先后开通了石太客运专线、京沪客运专线、京广客运专线、津秦客运专线,还将相继开通京津城际延长线、津保铁路。我局管辖高速铁路线路长,地形、设备复杂,运行动车组列车种类多,为安全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置带来很大的挑战。高铁安全事关成千上万旅客的生命和国家巨大资产安全,如何处理好高铁突发事件,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高铁突发性事件安全风险管理

(一)突发性事件与风险、事故的关系

突发性事件与风险、事故的关系如图1所示。

(二)高铁安全风险管理

高铁风险管理是指为了降低风险导致高铁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概率以及减少突发性事件所造成的损失而定制实施的相应对策与措施。高铁风险管理包括四个方面: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控制。

风险识别是指利用各种方法查找潜在风险及其产生的原因。通过对影响高铁运营安全的各个方面去寻找潜在的风险,避免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或减少其的影响。特别对新开通线路上设备的不稳定性、作业人员的素质、能力和经验、各站旅客的乘降和换乘等方面重点识别。

风险分析包括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析,是否会由风险变化成突发性事件,从而对高铁的生产运营产生影响。

风险评估是通过对识别的风险源进行评估,并以此作为对突发性事件处理的依据。面对突发性事件要摸清想透,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对突发性事件的起因进行分析,对所产生的影响作出预判。

风险控制是指为减少或消灭突发性事件所造成损失的各种措施和方法。通过之前的评估,对突发性事件的关键环节进行卡控,避免突发性事件影响扩大化,对已造成的损害妥善处理,恢复正常的运输秩序。

在高铁的安全风险管理中,风险的识别和排查是预防和正确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基础工作,必须做到坚持不懈、落到实处。

三、高铁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

突发性事件是不可避免的和多种多样的,面对事件的突发性、必然性、多样性,如何及时和正确的处理突发性事件就是工作的难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

高速铁路的目的就是为了安全、快速、便捷的将旅客和旅客的行李运送到目的地,因此最大限度的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不受侵害就是应对高铁突发性事件的第一标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也在我局“三个重中之重”的安全理念得到突出的体现。所以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对旅客的生命财产的保护是第一考虑因素。同时,在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过程中,铁路职工的人身安全同样重要。

(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直以来就是我国铁路的生产管理的指导方针,在高速铁路领域更是如此。提高防范意识,加强风险识别,对可能会引发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因素及时分析,提前估计突发性事件的影响,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到早有准备,防患于未然。只有把突发性事件扼杀在摇篮中,才能尽可能的减少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只有事先做好预防措施,才能最大限度的控制突发性事件减少造成的损失。

(三)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四)统一领导协调配合

高速铁路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不仅关系到铁路内部车机工电辆各个部门,还会涉及到社会上卫生、公安、交通等部门。因此,应对高速铁路突发性事件要实行统一领导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协调配合。

(五)损失最小化

高速铁路的突发性事件关系着旅客的生命财产,会对社会产生巨大影响。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有效的控制事态的发展,减小危害的扩大,避免事件升级是应对突发性事件的重点。

(六)尽快恢复正常运输

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或多或少的都会对正常运输产生影响,然而高速铁路的运输秩序又是精确到秒,任何一个对突发性事件都有可能影响到整条线,甚至整个路网的正常运营。所以,以最快的速度恢复高速铁路的线路通畅和列车的正点安全运行是减少突发性事件影响的重要手段。

四、面对突发性事件的对策

(一)健全监测、预测和预警体系

利用CTC、高铁车载监测装置等设备对大西高铁的运营时刻监测,加强日常对线路设施的检查,及时发现潜伏的风险。建立快速的、完善的风险汇报体系,对每一风险对人负责、对人处理,将突发性事件的源头堵死。

(二)转变思维、提高认识

高速铁路不同于之前的普速铁路,这点在新技规的出台得到体现。面对新事物、新技术、新设备就需要我们转变观念、开拓思路。从思想上有所转变,摒弃原来的思维惯性,提高对高速铁路的认识,剖析突发性事件的发展规律、内在原因,提高责任感。从行动上有所改变,改变工作管理方法,落到实处,尽可能的遏制突发性事件的产生,减少其的危害。

(三)创建全面合理的应急预案

对高铁运运生产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进行全面的预想,针对各种不同的突发性事件,创建与其一一对应的应急预案,做到面对每件突发性事件都有办法去参考、有标准去执行。优化应急预案的各个作业环节,充费思考每个处理步骤的目的和影响,避免增加或缺失作业步骤,造成突发性事件的额外危害。同时,加强救援队伍的建设,做好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抗风险能力。

(四)加快工作人员的培训

加强高速铁路知识的培训,聘请专家、校方教师开设培训班,利用网络、多媒体教学,组织干部职工针对经典事故案例进行学习,接班前由班组带领职工进行安全预想,提升干部职工高速铁路知识专业水平。同时,把提升职工的心理素质作为高速铁路培训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高速铁路中突发性事件发展快速、破坏巨大,高速铁路对于职工又是新技术新设备,遇到突发性事件后的沉着冷静、不忙不乱就是一线职工的基本素质。

(五)深化优质高铁服务理念

(六)加强管理、严格考核

关键词: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

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明确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近年来,我国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率较高,严重危害儿童的身体健康。本文试就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对策略进行探讨。

1我国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临的严峻形势

据文献报道,2006年全国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945起,发病112120人,分别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起数和总人数的70.37%、77.73%,其中传染病突发事件1824起,占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93.78%[2]。南宁市2004年~2011年报告453起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82.56%发生在学校,12.80%发生的托幼机构,学校以呼吸道传染病为主,其次是肠道传染病[3]。天津市2008年~2012年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24起,132起发生在学校,占58.93%,其中传染病事件123起,占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93.18%[4]。陕西省2006年~2013年共报告流感暴发疫情73起,其中各类学校报告71起,占97.26%[5-6]。我国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形势严峻,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公共卫生问题。

2影响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因素

2.1客观因素学校是传染病易感人群聚集的场所,学校空间较为封闭,人口过于密集,学生之间密切接触,为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提供了有利条件。

2.2社会因素

2.2.1学校传染病防控机制不健全,预防措施落不实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组织管理和沟通机制不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晨检制度、因病缺课与登记制度等卫生制度落实情况监督不力,不能早期发现、及时报告和隔离治疗传染病患者;学校受教育"一费制"和群体性接种事故等因素影响,学校对于进行广泛性疫苗接种难度很大,接种率低,无法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学校传染病管理相对而言较差,大部分学校没有校医,未落实晨检制度,不能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首发病例;由于家长、学生等方面原因,导致学校隔离传染源等防控措施落实不严。一些学校教室和学生宿舍通风不良、室内外卫生差,消毒不规范,易造成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的传播,是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发的重要因素。

2.2.2卫生监督部门对学校传染病措施落实情况监督不力卫生监督部门不能依法履行对学校监督职能,不正当干预疾控部门实施对在校学生健康检查、无法早期发现传染病患者;干预实施疫苗预防接种或应急接种,影响传染病防控措施全面实施。

2.2.3学校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不够深入师生传染病预防意识淡薄尽管我国中小学校都开设了卫生课,但学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低,预防意识淡薄,不能积极配合和参与学校传染病防治,患传染病后不能及时到医院诊治和与健康学生隔离,成为重要传染源,导致传染病在学校传播和流行。

3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策略

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严重危害学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鉴于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性、高度不确定性、影响巨大的特点,预防和应对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条例》有关要求进行规范处置,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边调查,边控制原则;及时实施医疗救助或疫情控制措施,确保学生健康,防止疫情扩散。

3.1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制和长效机制鉴于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发和频发的特点,各级政府应设置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体的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卫生、教育、新闻、财政、公安等多部门协作的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长效机制。

3.2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有效预防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发生学校是传染病易感人群聚集的场所,也是传染病防治的重点人群。从我国近年来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种类看,主要为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流感、水痘等疫苗可预防性呼吸道传染病及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4,6]。因此,可根据不同传染病发病特点采取以下综合性措施。

3.2.1提高疫苗接种率,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预防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据文献报告,在≤18岁人群中,流感疫苗的预防效果为79.22%[7]。实践证明,对易感人群接种流感疫苗、流行性腮腺炎疫苗、风疹疫苗、水痘疫苗、乙肝疫苗等是预防相应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其接种率至少要达到95%以上[8],才能形成牢固的免疫屏障,有效降低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在学校接种疫苗,提高群体特异性免疫水平,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目前流感疫苗、腮腺炎疫苗、风疹疫苗、乙肝疫苗等疫苗均为自愿接种的自费疫苗。建议政府在政策上、财力上给学校疫苗接种工作给予倾斜性支持,提高疫苗接种率,确保预防效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可预防性传染病发生和流行。

3.2.2加强疫情监测,早期发现和隔离治疗首例传染病患者。学校严格落实晨检和定期体检等疫情监测制度、早期发现、报告和隔离治疗首例传染病患者,防止传染源在健康学生中传播。

3.2.3严格实施消毒、杀虫、灭鼠,切断传播途径。针对传染病种类及生物学特性,对学生宿舍、教室、环境实施严格消毒,搞好环境卫生,做好学校杀虫、灭鼠,有效阻断传染病在学校传播。

3.3加大学校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力度,确保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对象应包括学生、老师、家长,以学校为中心向家庭辐射,将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卫生课的重要内容,也可采取专题报告、宣传栏、宣传单等方式,不断提高学生、老师及家长传染病预防意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参考文献:

[1]曹康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释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3.

[2]王陇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23-24.

[3]林健燕,郭泽强,甘文烨,等.南宁市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特征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12,39(23):6104-6105.

[4]陈茜,解晓华,丁建清,等.天津市2008-2012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14,41(15):2700-2702.

[5]徐勇,颜博秋.我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状与管理对策[J].中国学校卫生,2013,34(5):513-515.

[6]马萍,王敬军,张义,等.陕西省2006-2013年流感暴发疫情流行特征影响因素[J].中国公共卫生,2015,31(1):17-18.

1法律法规依据

自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5年又通过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随着《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2建立快速反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3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具有不可预见性和快速性,应急预案是事前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方案,平时制定有详尽的应急方案,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才不至于乱阵脚。所以,要根据本地的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中毒、环境污染等因素制定适合自己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而不是照搬国家、省和其他市、州的应急预案,并且在应急处置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4加强人才、知识的储备,切实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市疾控中心的专业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在传染病防治中,对肝炎、菌痢等常见病,由于目前控制较好,但不能停留在常规工作上,要有创新、要有突破;对本市较少发生或或罕见的传染病,如鼠疫、炭疽、禽流感等,缺乏实践经历和经验,认识不足,应对能力有限;对一些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如乙脑、狂犬病、艾滋病等,缺乏行之有效的干预措施,如何应对还有许多需要探讨的地方。个别专业存在人才缺失,在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现场处置能力还很薄弱,监测项目不多,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落后,大多仅停留在一般项目的检测,谈不上突发事件现场的快速检验检测能力,不能及时预测、预警,难以应对突发事件。

4.1应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人才和知识的储备,纵观市疾控中心现有人员结构,能够承担起各个领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任的专业人员的确有限,中心每年应有计划的接纳高学历人才,应采取送出去(送出去进修),请进来(请上级专家讲课)等多种方式培养人才,制定专业知识自学,学术讲座计划,使中心每一个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才不至于造成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局面。

关键词:社会管理科学化;突发事件;应对

总书记曾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发表《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讲话,特别指出,要“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1]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发事件,亟需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角度出发,理思路,找对策,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对的效能,着力提升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一、整合多元社会管理主体应对突发事件,协作配合,共同发力

在现代风险社会下,社会阶层分化,利益团体增多,利益诉求各异,社会结构日益扁平化,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社会成员的公民意识逐步成熟。当今时代,社会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主要有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其中政府是核心主体,社会组织是重要主体,公众是基本主体。[2]作为现代政府,绝不能再继续运用“大一统”思维,其治国理念不能再是铁板一块,一竿子捅到底;作为现代政府,绝不能再继续扮演“全能政府”、“万能政府”,其理政行为不能再是事大事小,政府全包。同样,应对突发事件,政府不是唯一主体和全部角色,而应厘清角色定位,在充分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需要整合多元社会管理主体,引导和动员多种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的发挥重要作用。

新时期,伴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进步,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多种权益存在的合法性得以确认。当今时代,社会组织发展迅速,社会成员越发成熟和理性,出于维护公共秩序及各自切身利益需要,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日渐提高。由于突发事件的发生,势必或大或小地影响到相应社会组织及社会成员的安全感,使他们方方面面的权益不同程度的受损,因此相当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勇于、乐于参与到社会的平安和谐建设。政府应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在突发事件应对中,鼓励和吸纳尽可能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把民间智慧集聚起来,更利于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化解。

二、统分各类社会管理客体应对突发事件,宜统则统,宜分则分

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又是社会管理的客体。当社会组织面向社会生活、社会事务时是社会管理的主体,而当社会组织面向国家机构时则是社会管理的客体。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进入突发事件管理视域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日益多元和复杂。在突发事件的应对中,一方面会不同程度地构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害,另一方面也会耗费大量的精力和资源,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心病终须心药治,解铃还须系铃人,研究与分析突发事件既要从整体的角度分析,又要从个体的视角研究不同的突发事件。有的突发事件宜采用统的对策,有的则需要采取分的措施。

运用统分结合的思维应对突发事件,具体有以下几点。一是综合治理应对个体突发事件。即对个体突发事件进行多策并举,联动处置,综合治理的方法。辩证认识突发事件的影响。一方面突发事件的发生肯定会对社会造成或大或小的损失;另一方面它可以使社会不满得到不同程度的宣泄和释放,避免了社会负面情绪的过度累积引发社会动荡。二是个别处理应对群体突发事件。即针对群体突发事件的不同情况,采取分权、分治、分类处置的方法。应对某些群体突发事件,不能蜂拥而上,而应抓住要害、重点管理,分化瓦解,避免“动作多大”引发新的问题。三是个体对个体。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因某个孤立的个体事件而起,化解和应对时,应切中要害、个别对待。应对主体、方法和对象不宜扩大,避免事件负杂化。总之,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三、综合多种社会管理方式应对突发事件,机智灵活,有序有效

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法,不可能一刀切。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一是研究各类突发事件,分析前因后果。自然领域有风灾、雪灾、地震、海啸等,社会领域有食品安全问题、重大动物疫情、危险化学品事故、煤矿生产安全等。有针对性地预防、救援和善后,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由于领域、行业的不同,突发事件的发生、演变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规律,因此,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法也理所应当地各具特点和特色。二是研究多种社会管理方法,掌握其特点规律。各种社会管理方法,也都有各自的目标目的、适用范围、运作流程等。因此,需要分析和研究各类社会管理方法,并适时演练和操作,以避免突发事件发生时“好看而不好用”。三是研究总结既往突发事件应对的经验和教训。前车之鉴,后车之辙。我们正直风险社会,突发事件多发。需要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分析预案好坏,研究救援过程,评估损失大小,总结经验教训,以在日后类似突发事件应对中扬长避短。总之,在突发事件应当中,应坚持标本兼治、专群结合、因案施策、适时演练、及时总结、评估问责等等,才可能受到良好的应对效果。

关键词:加油工突发事件应急策略

一、前言

1.我们一般将出乎意料之外突然发生的、具有很大破坏性的事件称为突发事件。对于加油站来说,加油站经营过程中未预料其发生且未做准备的,要求迅速做出决策的紧急事件及灾害事故就是加油站突发事件。若是这些事件处理不当就可能导致重大伤亡、财产损失或扰乱社会生活的一些极端事件的发生。

2.突发事件的分类。

准确识别突发事件是一个优秀的加油站员工必须具备的素质,我们要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特点,进行归纳总结,对突发事件进行明确的分类,这样才能够很好的识别和防止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产生的起因可分为:技术上的突发事件,主要体现在技术上的错误,缺陷导致的危害;自然上的突发事件,主要是自然外界环境突发性影响,如气候的变更、地震等;政治上的突发事件主要有政治系统、战争及公共事业政策等。

二、加油站员工突发事件的应急策略

1.明确应急救援任务

控制危险源、阻止事故灾难扩大是应急救援最重要的任务,加油站储存有大量易燃油料和易燃气体。火灾爆炸事故具有发生可能性大、危害程度高的特点,是最易发生的事故,其次有可燃气体液体泄漏、地震破坏、洪水淹溺、电气伤害、车辆伤害等事故和灾难。根据事故灾难发生的原因,有效地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灾难扩大蔓延。主要措施有:切断油泄漏源、断开电源、扑灭火源、移离卸油车或加油车辆至安全地带、疏散人员等。

减少加油站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对事故灾难的现场要进行及时清理净化,以防止二次火灾事故和次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例如:加油工火灾扑灭后,要及时清理残余油品,吹散可燃和有毒气体、处置危险的建筑物、清理已损坏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等。

事故灾难发生后要及时查明人员伤亡情况,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结算事故灾难造成的财产损失也是应急救援的任务之一。

2.建立应急管理系统

2.1应急管理系统的组成

预警系统、识别系统、实施系统以及评估系统四部分就是我们应急管理系统的组成。首先,我们要贯彻预防为主的观念,不断预测、监测和预控潜在的突发事件,争取将危险扼杀在摇篮里,从而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识别系统是当我们遇到无明显预兆的突发事件以及预控失败无法避免的项目突发事件时要启动的系统,这样有助于准确分析突发事件的类型以及类别,进而可以有针对性的调动系统资源来拟定处理方案,并对方案的可实施性进行评估,从而选定安全可靠地方案。实施选定方案的过程中,在严格按照实施系统标准和要求之余也要注意事态的变化,并根据事态的变化对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对突发事件进行总结评价,不断完善系统资源,提高项目突发事件预防能力和突发事件管理水平就是整个评估系统的宗旨所在。

2.2应急预警系统的建立及措施

所谓的建立应急预警系统就是从危机源出发,预防和处理危机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通常我们把可能导致突发事件最终出现的事件称之为危机源。他有可能是人的主观行为造成的,也有可能是自然发生的。比如高空作业脚手架存在质量问题或搭设不符合要求、在加油站油罐区吸烟、突然性自然灾害等部可能导致加油站经营过程产生困难,从而都属于危机源。应急预防必须从这一阶段就开始,加强对人为危机源的防止、发现和处理,加强对各种非人为危机源的预测。

2.3应急管理组织的实施对策

三、防止突发事件发生的两点建议

目前国内加油站事故发生率比较高,故建议:

1.就目前情况来看,安全评价导则的制定一定要独立于其它事件之外,这样才能够真正意义上的实现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统一指导。

只有从多个角度出发,将不同的措施。

2.完善的安全评价报告审查制度是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的前提,只有严格的审查制度才能够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尽快建立安全评价报告审查制度是工作的重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落实每一项安装和安全检查措施,并及时记录以备检查。未单独制定安全评价导则,则应补充完善《导则》,按照《规范》(GB50156-2002)的规定要求,完善现场检查表的设计,特别是涉及安全管理条款,与《规范》中强制性条款要求相一致。对新旧加油站可以分别对待,特别是新建加油站要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安全评价,对以前建的加油站能整改的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综合起来,才能够实现我们针对加油站突发事件的预防与解决。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Abstract:Theconstructionindustryisofhighrisk,accident-prone,constructionsiteemergencymanagementsituationisgrim.Thisarticleelaboratedemergencymanagementprincipleinourcountrybuildingconstructionsiteemergencyresponsesituationaswellastheconstructionsite,andpointsouttheshortcomingsandimprovementmeasuresoftheconstructionsiteemergencyresponse.

Keywords:Constructionsite;Unexpectedevents;Emergencymanagement

本文认为,应急管理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减少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负面影响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活动。应急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提高对突发事件发生的预见能力和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就是针对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其管理主体是施工企业现场项目部。

一、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的应对现状

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而主客观原因的存在使它的发生不能完全避免,人们只能在预防的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去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涉及到应对组织、应对过程、应对的保障因素以及规范应对行为的法律法规,人们在长期的工程实践中也积累了很多突发事件应对的经验,下面将从法律、应对组织、应对过程三个方面分析我国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对的现状。

1.1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的现状

1.1.1.有关法律分析的现状

1.2突发事件应对组织的现状

1.2.1突发事件应对组织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同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编号为GB/T50326-2006)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国的工程实践也是先组建项目部,再具体进行工程项目的实施。因此,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是施工企业的项目部,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也应是项目部,即项目部是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对的行为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后,项目部所属的施工企业、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社会救援组织以及政府主管部门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到事件的应对中来。当突发事件的社会影响达到一定程度时,政府主管部门要充当指挥协调的角色,具体指挥施工现场各组织机构的应对行为。

1.3突发事件应对过程的现状

1.3.1建筑施工现场的应对过程

在目前建筑业突发事件应对的情况下,主要强调的还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为更好地体现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对现状,这里主要阐述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过程。

(1)准备阶段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应对与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规定,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调查与恢复对事故发生原因、损失等进行调查,评估应对过程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尽快恢复工程项目正常施工。从前述分析可知,当前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的应对基本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应对流程进行。

二、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的原则

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面临的往往是非常紧迫的情形,需要应急管理人员迅速做出决策,同时还涉及到各方利益平衡的问题。一般地,人们要求在立法的层面上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突发事件的不可预知性和不确定性使得法律层面也无法解决主体间利益冲突和资源占用的问题,因此需要制定一些应急管理原则以实现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维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目的。

2.1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原则

2.2生命安全第一位原则

突发事件可能带来的危害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其中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应急管理应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保护和保障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2.4应急优先原则

2.5项目目标原则

对施工企业而言,最重要的是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从这一角度来说,突发事件造成的最大危害在于工程项目实体遭到破坏,损害项目目标的实现。因此,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重视员工心理的缓解和引导,理顺各方关系,尽早恢复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

三、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的不足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和规范、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在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对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不管是突发事件发生次数还是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都呈逐年递减的趋势,而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也大大改善了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对形势。但是,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和我国的特殊国情,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对的形势还是非常的严峻,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

3.1应急管理意识不强

人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保护对象,也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主体,施工现场人员的应急管理意识直接决定应急管理的效果。应急管理意识不强是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对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应急管理意识不强,对于一些法律法规强制性的内容都是被动应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所以应急管理的首要工作是提高员工的应急管理意识,从行为意识的高度要求员工,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

3.2应急机制亟待完善

3.3应急预案管理有待改进

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工作实施的指导性文件,是应急行动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应急预案编制本身涉及到与政府、企业总体应急预案的衔接配合工作。这些都是应急预案管理需要包含的,也是我国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

3.4应急决策和指挥协调有待改进

针对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如何进行科学合理的应急行动决策是一项非常重要也非常困难的工作。在现有信息化管理应用水平下,完全依靠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决策是不现实的,而完全依靠个人经验进行拍脑袋决策也不切实际。在这种情形下,就需要结合现有的科学技术水平寻求最合理的应急决策方法。应急行动的指挥协调牵涉到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方方面面,对应急行动的有序开展有重要影响如何改善现有的应急指挥协调的情况,在突发事件应对中更好地进行指挥协调,需要对施工现场应急管理各层面指挥协调的进行研究。

3.5应急恢复不被重视

通过应急恢复工作,可以使施工现场恢复到正常施工状态以保证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应急恢复也是保持应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总结经验教训的过程,对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改进有重要意义。目前,我们对应急恢复的重视还不够,应急恢复涉及的工作也不明确,需要在这方面做更多的工作以改善现有状况。

四、完善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的措施

4.1建筑施工现场应急教育的宣传和普及力度

人是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人的能力决定了突发事件应对的最终结果,而应急教育是人树立应急意识、增加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途径,这充分地体现了应急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新形势下,如何实现人员的应急教育,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应急教育培训制度和运转机制,使得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都能参与其中,是关系到应急管理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4.2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监控

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监控是施工现场应急准备阶段的重要工作,包含监测和预警两方面的内容,监控对象包括危险源、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应对过程。应急监控是对现场危险源的处置方式之一,在危险源辨识、评价完成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后便可以开展相应的工作。

随着建设项目的日益复杂化、规模化,应急管理面临的情形也更加复杂和严峻,对施工现场的实时监控就显得尤为必要。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应急监控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应急监控的实现也逐步向智能化和信息化发展。应急监控可以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获取突发事件信息、提高应急组织的反应速度,是提升应急组织综合反应能力的重要保证,在工程实践中必不可少。

4.3制定建筑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工作实施的指导性文件,是应急行动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设工程应急预案体系由政府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施工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三级预案构成。

关键词:突发性事件;警察行政执法;铁路警察

一、突发事件对铁路警察行政执法的影响

列车的运载量大,速度快,运行列车遭遇突发事件,救援难度大,一旦发生,其后果将无法估量。突发事件直接冲击铁路运行秩序,严重威胁到铁路警察行政执法的目标。铁路警察积极应对铁路突发性事件,致力于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维护列车的运行安全,意味着更繁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担当,也要求具备更高的警务素养和执法能力。可见,在应对突发性事件中,铁路警察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压力更大。充分认识突发事件的重大危害性和不可预测性,增强其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是铁路警察无法回避的重大现实课题。

二、突发事件中铁路警察行政执法的困境

(一)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造成铁路警察行政执法规范的缺失

(二)警务保障的不足造成铁路警察行政执法能力不足

铁路是现代运输的主要载体,点多、线长、面广,总体上呈网状分布,并与社会各种空间区域广泛接触,其环境复杂性、区段独特性、空间移动性,给警务保障带来重大压力。这一特点突显在行进的列车当中,列车流动性大、信息获取难,列车乘警人数少,警械配备不齐全,在应对铁路突发性事件的过程中,无法及时得到支援,给铁路警察的行政执法造成了较大困境,特别是当事故发生在偏远地区时,铁路警察在一定时期内处于孤立状态,因部分应急措施难以施展,救助或维护秩序的能力被最大压缩,极易激发新的恶性,加剧社会治安的不稳定性。

(三)警务合作不够使铁路警察长期缺乏战力支持

区域间、警种间协作的不足,使铁路警察长期处于个体作战的窘迫局面。一直以来,我们致力于建立联动预警系统机制,针对突发性事件,匪警、火警、交警等多个警种全面积极应对,以最高效的方式处置突发事件。但现实中,部门间联系不够、协作少,缺少必要的联动预警方案和演练,使铁路警察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行政执法过程中,长期处于“以单打一、一枝独秀”的不利局面,长此以往,铁路警察的执法威信将受到销蚀,最终加剧铁路警察行政执法的困境。

(四)警务素质不高使铁路警察行政执法障碍重重

社会发展转型期,铁路站车突发性事件频发,对铁路警察的警务素质提出了较大挑战。铁路站车上发生的案件呈现流动性强、侵财案多发、信息化特点增强等景况,严重扰乱铁路站车秩序、影响铁路运输稳定、危及铁路运输行车安全。列车一般实行一车两警制,铁路警察警务工作呈现出警组值乘、跨区域作战、流动性大、远离公安机关、在铁路站与车执行公务时空间狭小、人员拥挤、与犯罪分子近身接触的鲜明特点。新型突发事件层出不穷、执法难度不断提升,对铁路警察的警务能力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铁路车站派出所民警和列车乘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高低、实战技能强弱影响铁路公安的整体执法能力。扭转警务能力素质与铁路发展不同步的问题,积极应对铁路突发事件带来的不良后果和影响,是铁路警察面临的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三、突发性事件中铁路警察行政执法的出路

铁路警察要立足于现实的危机、困境和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有重点地规划、制定出应对方针,突破现实的危机和不良境遇,提升对铁路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能力,实现执法目标。

(一)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司法保障

(二)提升警务素养,提升战斗力

强化警务技能的培训,使铁路警察成为需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综合素质拔尖的综合队伍。要立足于铁路的特殊环境条件,针对拦车断道、冲击铁路、围攻上访、扬言要挟拦截列车等线路上的特殊突发性事件,展开积极有效的演练,做到事前苗头能察觉,事情发生能制止,事后能妥善处置;面对危情不慌乱,敢打敢拼有底气、能干能上技能高;遇事处置能力强,方法措施得当;应对大众传媒能力强,掌握舆论动向、引导舆论方向、及时平息负面舆情。

(三)建立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体系,增强铁路警察的应变能力

应急管理体制应该是事先预防、事中高效反应、事后合理评估有机统一,该应急机制要求思维方式上追根溯源、标本兼治;总结反思上要坚持以人为本、举一反三、高效能动。当突发事件无可避免地发生后,铁路警察要积极应变,做好善后事宜,确保不留隐患,并及时公布信息,做到信息透明化,做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体制,增强铁路警察主体行政执法的应变能力,对于维护好、保障好铁路的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四)加强区域间协调合作,提升警民同心的责任意识,推动铁路警察执法环境的友好化

建立长效联动机制,解决好目前严重存在的“不联不动、联而不动、联而慢动、联而乱动”的问题,使区域间、警种间长短互补、优势互助,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寓非常态于常态”,提高预警意识,促进铁路警察行政执法能力的提升。同时,要充分认识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辖区内群众的法制教育和爱路、爱车、爱货教育,树立“人民铁路人民管”的主人翁思想,使每个民众都成为铁路安全建设的维护者,自觉主动做铁道安全的守护人,促使铁路警察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行政执法更高效、合法、便民。

(五)强化信息技术支持,提升铁路突发性事件应变能力

随着社会信息化、信息数字化的发展,汹涌的网络民意表达极易引发网民将泄愤转移到现实社会中,造成突发性事件;或是现实不良事件引发网络热评,进一步导致突发性事件恶化。尤其是近年来,旅客与铁路警察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频发,并通过网络得以蔓延发酵,造成恶劣影响。因此,我们要切实强化铁路警察对网络舆情的掌控能力,增加信息收集,及时甄别网络民意真伪,制定应对措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积极应对突发性事件,是铁路警察走出现实困境的重要手段。

(六)借鉴外国应对铁路突发性事件的有效经验,健全防范机制

结合对应急工作实际的思考,笔者认为:在“两个体系”建设的方法上要坚持结构性调整,将目前的政府和企业的各自为政转变为协调统一的整体;要坚持科技进步和创新与传统应急技术相结合,积极利用科技成果,开展技术创新,提高应急技术水平;要把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平台建设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支撑;要把应急资源合理配置,区域应急资源综合共享,实现应急资源的优化利用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

总的来说,就是需要妥善处理好应急工作体制机制、预案建设、管理方式、支撑体系、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十大关系”。

在应急机制方面,要解决好常态与非常态,预防预警与应对处置的关系,实现应急工作关口前移。要协调处理好常态与非常态的关系。这二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正常情况多了,非正常现象就会减少。如果企业生产正常平稳,非正常的事故或故障就会减少或杜绝,否则就相反。这是一个大多数人都明白,但始终都没有很好对待的问题。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这需要从突发事件发生的规律上来认识。由于突发事件存在偶然性、不可预见性等特点,从而使一些只顾眼前、急功近利的人,抱着碰运气的心理来对待非常态,这是当前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很多单位多年来也认真进行应急准备,但由于一直没有发生突发事件,从而容易引起思想上的麻痹,最终也会影响这些单位对应急工作的态度。俗话说“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这是对应急工作平战结合的很好诠释,只有平时加强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才能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正确熟练地进行处置,从而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不利影响。平时下的功夫,在战时才能得到真正的应用和检验。

常态与非常态还表现为一般和特殊的关系,常态下的工作相对简单,而非常态下的工作的相对复杂。常态是日常工作的积累,非常态是对积累的运用和发挥,需要更科学、更细致、更全面地去对待。

要协调处理好预防预警与应对处置的关系。预防预警和应对处置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是应急工作的不同阶段。预防和预警相当于应急工作的前期,或者说是应急工作的基础,而应对处置则是应急工作的过程和结果,两者在一定程度上是因果关系。

预防为应对处置提供准备,预警是应对处置的前兆和开始。实际上,预防、预警是应急工作的向前延伸,将应急工作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应对转移。

预防和预警是应对处置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如果预防和预警工作到位并发挥作用,相当多的突发事件就可能不会发生或是在萌芽状态就会被发现和解决,由此而减少了后期应对处置的工作量,也减轻了后期应对处置的难度。而后期的应对处置也是对前期预防和预警工作的检验,如果预防和预警工作做得好,应对处置就会比较顺利和成功。

现在为什么有些突发事件应对不理想,其根源就是预防和预警工作不到位或是缺失,导致没有思想准备,匆忙应对,处置失当,最后造成重大损失,产生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预防预警体系是“两个体系”建设的基础。

要解决好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和应急设施方面的统筹和资源共享要协调处理好政府应急力量与企业应急队伍的关系。目前应急抢险力量的主体是政府专业队伍、军队和武警等。这些队伍善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作为企业专业抢险队伍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完全也可以作为一种动员力量,去承担各种应急任务。特别是一些涉及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抢险,企业抢险队伍往往有着专业的应急抢险设备和装备,抢险效率会更高。有时由于抢险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欠缺,会造成无谓的损失。例如汶川地

震和玉树地震抢险,有些力量赤手空拳没有专业设备,干着急无从下手。还有前不久四川道孚草原火灾,有的抢险力量没有防护设备就去灭火结果造成严重损失。因此,建议各级政府要很好地调查本区域各种抢险队伍的情况,统筹协调区域内的应急抢险队伍。对于生产方面的突发事件,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专用设备的企业抢险队伍可参加第一线的抢险,政府的队伍作为二线支持,军队作为第三线负责社会治安和一般性抢险辅助工作。在这里,政府的作用是协调组织专业和非专业应急队伍的协同演练,提高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

要协调处理好应急物资企业化与社会统筹共享的关系目前国内各行业的应急资源储备,基本是以各单位自我封闭式管理的方式运行,企业之间、行业之间缺乏全面的协作和联动。从企业层面看,因为突发事件存在不可预见性,企业到底应该储存哪些应急物资,储备多少应急资源,这已经成为困扰企业应急工作多年的难题。如果应急物资储存很多,长期不用,会造成资产闲置和浪费,而且很多应急物资具有一定的使用寿命,每年因为失效带来的经济损失也十分巨大。如果应急物资储存少了,一旦发生规模较大的突发事件,储备的应急物资又不能满足应对需要,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化。另外,有些应急物资价格昂贵,但使用率很低,如果只依靠每个企业自己储存配备确实存在很大困难。从社会应急的成本来看,同一地区不同企业各自独立封闭式的应急物资储备,会导致大量的应急物资重复配置,形成巨大浪费,而有些关键的应急资源有时还往往不能配备到位,会影响或制约着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实际上,同区域不同企业的应急资源需求具有很大的互补性,需要当地政府统一进行区域规划和统筹协调,实现应急资源区域共享机制,这样既可以满足应急资源的使用,还可以节省每个具体单位的经济负担。

要协调处理好预防应对普通灾害和重大灾害的关系目前,国家关于防灾的标准规范是按照应对一般和较大级灾害来设计的,如果发生重大和巨大灾害,按照目前标准规范规定的设备设施和应急手段是很难满足要求的。因为发生重大灾害的几率很小,发生巨灾的几率更小,所以,如果每个企业不计成本都按预防重大灾害来设防,经济上难以承受,也会造成很大的资源闲置或浪费。但是,由于生产社会化的集中程度升高,巨灾形成的后果往往难以承受,因此政府、企业还必须慎重考虑巨灾防范的问题。

为加强应对巨灾能力,需要重点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起更大范畴的联合应急机制,提高联合应对能力。比如,目前一些沿海地区开发建设了许多大型油品储罐区,每个区域中都有多个企业各自建设的罐区,每个企业的罐区建设预防一般或较大事故的污染防控设施还是可行的。但如果要求这个区域内每个企业的罐区都建设预防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的防控设施,显然是不现实,原因有:土地资源有限,会给每个企业带来十分沉重的经济负担,会造成资源浪费。建议可在区域内统筹建设一个巨灾污染防控设施,由本区域各企业共同出资建设,政府安排一个运营单位对这个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运营维护,包括建立应急启动和灾后恢复等工作机制,让其在区域内充分发挥作用。这样既解决了满足应对巨灾的防控要求,也为所在区域的单位减轻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方面,要加强预案的演练,切实发挥预案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指导作用

要协调处理好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与桌面模拟演练的关系,应急预案只有通过实际演练才能检验其针对性和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指导作用科学性。应急预案的演练主要包括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实战演练的一般对象是具体的处置措施;而桌面演练多半是协调、配合和指挥等内容。

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成本很高,特别是一些危险化学品因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风险很大,稍有不慎就会弄假成真,造成严重的后果。很多企业虽然按照国家要求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是由于一些生产高度专业化与工艺比较复杂等原因,使得组织实战演练的难度很大、成本很高,从而导致部分预案一直没有实战演练过,也无法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建议今后应急演练以实战演练和桌面模拟演练相互结合,比如:生产现场的初期应急处置以实战演练为主,事发后的应急协调指挥决策等环节以桌面模拟演练为主;实现上下结合,互为补充。

在应急支撑体系建设方面,要拓宽思路,积极应用新技术,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和保障措施要协调处理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与应急平台建设的关系。应急管理体系是应急工作的基础,而应急平台是应急管体系的展现方式,两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应急管理体系为应急平台提供了丰富的展示内容,应急平台通过展示,可以及时发现应急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不足。应急平台所展示的内容有赖于应急管理体系强有力的具体支持和保障,应急平台又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发展所做的大量工作成果以有形的方式展示出来,为应急工作服务。应急管理体系主要体现在纸面上,只有平面的效果;而应急平台将应急管理体系的内容转变成直观的影像和图像,产生了立体的效果,展示起来更生动。

随着各级政府应急平台的不断完善和丰富,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国家各部门、各行业的应急平台能够实现上下贯通,形成运行流畅、资源丰富、功能强大的应急工作承载体。十二五期间,要把应急平台建设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和提升,充分发挥其应急管理支持、资源支持、信息支持、专家支持等方面的重要功能,为应急管理和应急决策支持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要协调处理好常规通信与应急通信的关系。常规通信和应急通信的关系是互为补充的。日常通信满足大容量的平时通讯需要,应急通信满足因灾害导致常规通信中断、常规通信没有覆盖的边远地区、突发事件造成常规通信受阻等情况下的通讯需求。

目前已经得到成功应用的卫星通信设施,既可以实现现场视频的传输需要,还能实现声音通话的需要,而且能提供图文传真和电子邮件传输。卫星通信的另外一个突出优势是基本不受天气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可以实现全区域、全天候的通信。突发事件发生时,一旦常规通信系统瘫痪,则立即启用卫星通信系统,即可切实发挥其在应急情况下的重要保障作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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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级别管辖特殊问题的处理法律常识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级别管辖特殊问题的处理”。不同的法律纠纷都有相关的法院进行处理,我们在申请诉讼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院管辖来申请诉讼,这样才会顺利的处理法律纠纷。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律霸网进行专业的咨询。https://wap.lawpa.cn/changshi/741246.html
3.中国特色应急管理制度体系构建:现实基础存在问题与发展策略以大部制形式建立的应急管理部对于应急管理多部门职能进行了整合,其行政地位和行政资源具有较大提升,但是在法律地位上,它的重要性与其对应的法律级别与数量并不相称,应急管理仍然是最高以部门单行法的形式存在,其职能内容没有体现在宪法当中。第二,法治化主体内容不完善。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法律http://chinaps.cass.cn/cgzs/202203/t20220301_5396197.shtml
4.关于《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解读法律级别提升为行政法规,约束力也得到提高 《条例》为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相较部门规章的《暂行管理办法》,法律级别有了大幅提升,同时约束力也相应提高。 建立目的为“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资金融通,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防范风险”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文件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也强调服务实体经济、https://www.longyang.gov.cn/info/16895/6285739.htm
5.律师分几种等级1、三级律师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律师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律师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次还需要注意律师职称的晋升需要首先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就目前来看,律师的职业生涯发展还是需要晋升职称的,因此,律师一定要尽早规划准备自己的晋升,对于职称级别,同样是级别越高,要求也就越高,与其他行业职称没什么两样https://www.66law.cn/laws/2450889.aspx
6.法官和律师,谁的级别高法官和律师是两个工作性质不同的工作岗位,难于区分谁的级别高。 法官是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判定事非,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的利益。 律师是以法律为依据,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维护法律的公正性,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法官和律师,谁的级别高 相比之下,法官会比律师更好。法官是国家公务员,是国家不可缺少https://edu.iask.sina.com.cn/jy/fTlUrY67E1.html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当于什么级别的职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没有级别,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申请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https://www.bkw.cn/gjsfks/ask/8561465.html
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公司诉讼业务操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公司诉讼法律服务实务https://www.xunlv.cn/laws/9876
9.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一)王成律师2、当事人的协议管辖违反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的规定,选择我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不符合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办理。有关案件已经由有关人民法院受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168531.html
10.法务类任职资格等级标准.pdf二)法务类各级别的关键能力特征定义 级别 关键能力特征定义 精通法务某专业领域,在该领域内有丰富的专业经验,熟悉法务其他专业领域,熟悉集团整 体或某个独立上市主体产业的整体运营 在法务某核心专业领域内,主导策划、建立并维护全球法律资源(例如律师库、政府职能部 门关系等) 五级 能够主导策划解决集团/某个独立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2/0608/7126164150004130.shtm
1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什么级别最高法院院长级别是副国家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地方上,与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等领导职位高低相当;在上级,与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等领导职位高低相当。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副国家级,其下设机构如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一庭、执行庭庭长等庭长是副部或正厅(局)级。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https://www.fljg.com/baike/545104.html
12.法务总监是什么级别法务总监在许多公司中具有高级别的职位,通常直接向公司首席执行官或总裁报告,并且在公司的整体战略和运营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法务总监的级别通常取决于公司的规模、业务复杂性和法律事务的规模。 1. 在大中型企业中,法务总监通常是一个高级管理职位,与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等高级职位处于同一级别。法务总监负责监督和管https://www.jianli.com/article/gdrklm.html
13.专利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最高人民法院《专利法解释》第二条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关于专利纠纷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 (一)我国法律关于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一般规定 1.级别管辖的概念及划分标准http://www.law-lib.com/flsz/sz_view.asp?no=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