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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2
亿高金业客户协定
注:亿高金业可随时对本协议进行修正或修订,并在其网站上发布修正后协议条款。您同意接受未来修正条款的约束。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签订:
亿高金业有限公司为一家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32章公司条例(前公司条例,现为第622章)成立的场外贵金属交易商。其注册地址为红磡德丰街18-22号海滨广场二期11楼06室(RM1106,11/FTwoHarbourfront18-22TakFungStreet,HungHom,Kowloon,HK):
及客户(指本协议的另一方,其详细资料列于开户申请表)现双方同意如下:
鉴于:
客户欲决定在亿高金业开设交易帐户,以用于(但不只包括)场外式贵金属交易。客户已要求亿高金业为上述之目的为其在亿高金业开立并维持其交易帐户,并执行客户交易指令。
1.1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组具有以下含义:
亿高金业:包括亿高金业有限公司,继承人和承让人。
客户:若客户属个人,则包括客户及其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若客户属独资经营的商号,则包括独资经营者及其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以及其业务的继承人;若客户属合伙经商号,则包括上述所指之客户账户维持期间的商号合伙人、其各自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以及其后任何时候将成为或已成为商号合伙人的任何其它人士、其各自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以及该合伙业务的继承人;若客户是一间公司,则包括该公司及其继承人。
账户:指客户于亿高金业属开立的交易帐户。
亿高金业网络服务:指亿高金业提供的网上交易服务,该服务系统所包含之任何信息及构成该系统之软件。
最初保证金:指客户于发出每一次交易指令时或之前必须向亿高金业存放的作为所有交易抵押的最低款额,该款额可由亿高金业不时酌情(絶对酌情权)予以规定。
书面:除本协议另有明确所指,包括书写、打印、电传信息、电邮、传真、及任何其它清晰可辨的文字或图案复制方式,对亿高金业而言,包括亿高金业在其官方网页发布之内容。维持保证金:指客户存入最初保证金后就每份合约必须维持的最低结余金额。该款额可由亿高金业不时酌情(絶对酌情权)予以规定。
OTC:指场外式交易。
OTC贵金属:指场外式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交易。
密码:指由亿高金业分配给客户并与客户用户名称一并使用以接连服务的客户私人密码。
中介人:指将客户介绍到亿高金业开户的中介人或介绍人,其身份为独立第三方,并非亿高金业的雇员或代理人。
证监会:指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3(1)条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香港法例第24章第3条)成立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条例:指不时修订或更新的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以法例之最新修订版本为准)
1.2各标题只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应妨碍本协议的解释。
1.3本协议使用词语单数与复数形式互指,指代某一性别的词语包括他种性别。
本协议的段落标题是为查考便利而加入,并不限制或影响段落条文的应用与意义。
3.1如客户于亿高金业网站之开户申请表中勾选“我同意本客户协议”,即与签署本客户协议书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亿高金业将不会另行邮寄客户协议书,客户必须亲临亿高金业办事处签署及下载客户协议书之正本。
3.2亿高金业只接受持有效身份证明档或有效护照的个人开立交易账号。凭证件号码每人只能开设一个交易账号。如发现同一个投资者在亿高金业同时持有多个账号,亿高金业保留取消该投资者其他账号的权力。
3.3倘若客户需要关闭账户,需填写销户申请表,客户已经平仓的情况下,亿高金业将在收到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4.1客户可根据亿高金业网站上提供之注资方式为客户之交易之帐户存入资金。除非亿高金业核实确认收到客户之注资资金,否则亿高金业将无法为客户办理注资。如客户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进行注资而产生之手续费均由客户本人承担。所有注资均以亿高金业确认收到客户存入资金作准。客户不得因注资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下单指示或平仓指示未能得到亿高金业接受或确认,而追究亿高金业任何责任。
亿高金业只接受客户以本人指定往来银行账户入金。亿高金业有酌情权(絶对酌情权)考虑接受客户委托其直系亲属,或是紧密有关联人士帮其入金,但不会接受客户以其他第三者代客户入金。亿高金业保留调查核实和拒绝客户以第三方户口入款的权利。客户若未能提交亿高金业要求的关系证明和户口证明资料,亿高金业会实时冻结客户账户进行调查,禁止其帐户进行一切交易,并完全有权对客户账户进行以下处理:
4.1.1若客户帐户已进行任何交易,亿高金业将由第三方存款起的所有交易及优惠(包括但不限返佣,赠金)取消。并将所有第三方存款扣除百分之6作为合理营运成本后,将其余额退回入款银行账户;
4.2开户或首次取款前必须向亿高金业提交客户本人之身份证明档或有效护照及银行卡影印本,否则亿高金业不会受理客户之开户或取款申请。为客户资金安全起见,客户必须在开户时绑定客户身份证及以本人真实姓名开立的银行账户才可以进行取款,亦只能透过此绑定银行户口取款。
4.4亿高金业保留对于注资及取款手续费随时调整的权利及有关的所有解释权。
(2)在任何情况下,亿高金业不需核实书面指示的有效性或任何个别情况的签名;
(4)亿高金业有权订定限制客户每次下单的总数及有权限制客户获得或持有的头寸的金额及/或总数。亿高金业将努力按照客户的指示执行其选择接受的订单,客户的下单指示包括平仓指示不一定能够执行或能为亿高金业接受,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执行或接受,亿高金业对未能执行或未接受的下单或平仓指示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5)亿高金业有权拒绝接受任何订单,亿高金业亦不保证客户能随时修改止损或止赚设定,亿高金业亦不负责任何亿高金业不可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事件、行为或不行为造成的损失或损害,这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由于传输或通讯设施故障造成的订单或信息传输的延迟或不准确带来的损失或损害。在交易手续上,因为各种原因,想设定止损或止赚,可能无法执行,而指令仍然依照旧的指示进行,因此而引致的损失,亿高金业概不负责,客户明白及接受,此为使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其中一种需要承受的风险;
5.2由于互联网、连接延误及报价上的误差有时会造成显示在亿高金业交易平台的报价无法准确地反映实时巿价价格。有时成交价格可能与客户下单时在系统平台上看到的价格不一样,客户在此明确接受及同意,所有交易最终价格,以亿高金业的交易系统成交纪录作准。
所有本协议下的交易均受辖于执行交易的第三方机构或其它银行、清算组织、交易所、交易委员会及监管机构的宪章、细则、条例、规定、习惯、用法、裁决和解释,并执行所有适用的法律,如果此后通过的任何法令,或任何政府机构通过的任何条规,对亿高金业产生约束力,影响或冲突到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受到影响的条款将视作被有关法令、条规变更或替代,而其它条款及变更后的条款将继续完全有效。客户承认本协议下的所有交易受辖于前述限制与条件的约束。
8.1如发生下列情形:
(1)客户死亡或司法宣定无行为能力;
(2)客户申请破产,或选派托管人,或客户自动地或被动地进行任何破产或类似的诉讼;
(3)保证金不足,或亿高金业确定任何用于保护客户某个或多个账户的担保品不足以担保该账户,不论当时的市场报价如何;
(4)客户未能向亿高金业提供任何根据本协议要求的信息;
(5)任何其它亿高金业应当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或变化。
(1)买卖任何为客户持有的贵金属头寸;
(2)取消任何或所有未完成订单,或其它任何以客户名义作出的承诺。
8.2亿高金业采取任何上述行动时不需要以下列为条件:即要求提供保证金或追加保证金,或事先将买卖决定通知客户、客户的个人代表、继承人、委托人或转让人等,且不论涉及的所有权利益是否为客户独有或与他人合有,亿高金业将取消客户所有已开仓的合约,以便建立亿高金业判断认为有益于保护或降低客户已有的头寸差价或所有锁仓之合约。
8.3一经亿高金业要求,客户将在任何时候对其账户的欠款负责,且当其账户被亿高金业或其自己全部或部分平仓之时,在任何时候均对其剩余欠款负责。
客户风险承担
9.1客户明白投资于杠杆或杠杆交易是投机性的,涉及高度风险,只适合能够承担超过其保证金存款损失风险的人士。客户理解由于OTC贵金属交易通常要求的保证金较低,OTC贵金属的价格变动可能带来相当大的损失,该损失可能超过客户的投资和保证金存款。客户保证其愿意且能够在财务上或其它方面承担OTC贵金属交易的风险,客户同意不就因遵循亿高金业或其雇员、代理人或代表人作出的交易推荐或建议,而造成的交易损失追究亿高金业的责任。客户认识到OTC贵金属交易会获得盈利或不受损失是不可能保证。客户承认其未从亿高金业,或其任何代表人,或介绍人,或其它客户与之进行亿高金业交易的实体获得这类保证,并且并非根据任何上述保证来订立本协议。
9.2客户亦明白贵金属买卖涉及潜在的利润与损失,若买卖情况不利,损失有可能超过最初保证金额。贵金属买卖的价位波动受多种全球性的因素所影响。这些因素大多是难以预计的,金银价格的剧烈波动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结算失利的买卖。亿高金业的职员虽然不断注意巿况,但他们并不能亦不会作出任何预测准确性的保证,也不能亦不会保证任何损失不超过某一个金额。因此亿高金业平台在所有计算和报价中添加了差价,我们没有一项金融合约或其他服务(无论支出是否超过权利金的金额)能被认为是完全安全的。
10.1通讯及电力故障
亿高金业将不负责因传输或通讯设施故障、电力短路或任何其它亿高金业所不能控制或预计的原因带来的指令传输的延迟。亿高金业将仅对直接因为亿高金业的严重过失、蓄意过错或欺诈造成的行为负责。由亿高金业按本协议雇用的任何介绍人或其它参与人的过失所引起的损失,亿高金业将不负责。
10.2国际互联网故障
由于亿高金业无法控制信号通讯能力,信号通过互联网和路由的接收视乎客户设备的结构或连接的可靠性,亿高金业不对互联网上交易中出现的通讯故障、失真或延迟负责。
10.3市场风险和网上交易
贵金属交易涉及相当大的风险,并非适合每个人。不论网上交易多么方便或有效率,这并不降低贵金属交易的风险。
10.4密码保护
10.5报价错误
10.6不接纳操作软件下单
10.7个人资料披露
如果客户因个人意愿主动或无意将帐户信息透漏或泄漏至第三方,或委托他人操盘所产生的交易纠纷,亿高金业将对此无任何责任,不予受理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
10.8套戥
互联网、联机延误及报价上的误差有时会造成在亿高金业交易平台上显示的报价无法准确地反映实时市场价格。“套戥”及“切汇”,或因网络联机的延误而利用差价获利的行为,并不能存在于客户直接向庄家进行买卖的场外交易市场中。亿高金业不容许客户在亿高金业的交易平台上进行此等套戥行为。依靠因价格滞后带来的套戥机会所进行的交易有可能会被撤销。亿高金业保留权利对涉及上述交易的帐户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亿高金业可全权酌情(絶对酌情权)决定要求交易员进行干预或核准所有下单以及或终止有关客户的账户。亿高金业可完全自主解决因套戥或操控价格而产生的纠纷。亿高金业保留扣起取款的权利直至以上的问题能够解决。在此陈述的任何行动或决议将不会损害或令亿高金业对客户和其职员放弃拥有的任何权力或赔偿。
10.9价格、订单执行及平台操控
10.10破产风险披露
客户跟亿高金业进行的交易并不是在交易所进行。一旦亿高金业破产,客户向亿高金业追回有关存入资金或在交易赚取的利益,可能不会得到优先偿还权。客户是无抵押债权人并没有优先偿还权,会在公司完成优先偿还债务后和其它债权人按照法庭及/或清盘人的决定下分配而一起获得补偿。
10.11不时修订的权利
亿高金业有权不时修订本协议之条款,亿高金业会将有关的修改或变更在亿高金业的官方网页(www.ygxau.com)上向客户公布,客户有责任定时浏览有关条款之修改并在此同意一经公布即受其约束。
10.12介绍人披露
(2)因为贵金属交易的风险因素很高,只有真正的“风险”资金可以用于这类交易。如果客户并无盈余资金可供损失,客户不应在贵金属市场上交易。
(3)客户理解介绍人或很多出售交易系统的第三者、课程、程序、研究或建议可能不受政府机构监管。
(4)如果客户以前被告知或相信使用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课程、程序、或由介绍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会带来交易盈利,客户在此确认,同意和理解所有贵金属交易,包括通过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程序、或由介绍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进行的交易涉及很大的损失风险。此外,客户在此确认,同意和理解贵金属交易,包括通过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课程、程序、或由介绍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进行的交易并不一定带来盈利,不一定可以避免风险或限制风险。
(5)如果介绍人或其他任何第三者向客户提供贵金属交易的信息或建议,亿高金业绝不对客户使用该信息或建议带来的损失负责。
(8)对于客户已经或将会从介绍人或其他任何非亿高金业雇员外获得的信息或建议,亿高金业不能控制,也不支持或担保其关于贵金属交易的准确性或完备性。
(9)亿高金业不支持或担保介绍人所提供之服务。由于介绍人不是亿高金业的职员或代理人,所以客户有责任在享用其服务前应验证、严格评估该介绍人。
由于互联网之间的信号、其接收或线路、其设备/系统之设定或其连接系统之可靠性,均并非亿高金业会控制范围以内,故亿高金业会将不可能就通过互联网交易时出现的通讯故障、失实或延误而负责。贵金属交易具有相当大的风险,并非适合每个人。不论网上交易如何方便、快捷,亦不可能减低有关交易时所带来的风险。阁下确认贵金属交易的现货价格乃因机构而异,并且于分秒间亦会随时出现变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传送上存在时差,故有时甚至不能根据所公布的价格进行交易。因此,客户同意接受亿高金业不时提供予客户的价格,乃当时所能取得之最佳价格。
订单的确认报告和客户的帐户报表将被视作正确、终结性并对客户具有约束力,除非客户在收到亿高金业平台或其它方式送达报告一日之内立即作出书面反对。作为邮寄交易确认的代替,亿高金业将向客户提供互联网上登入以便随时查阅其账户。客户的书面反对应寄往亿高金业网页上最新提供的办事处地址,地址或会不时有所变更,客户应要求回邮收据。如未反对,则亿高金业或其介绍人在客户收到上述报告之前采取的所有行动将被视作已被批准。客户未收到交易确认并不解除其作出上述反对的义务。客户同意透过电子传输交易确认及账单。所有客户与亿高金业的争议,若涉及客户使用亿高金业提供的交易平台进行的交易,有关的事务数据,以亿高金业的系统数据作准,及作为双方争议使用的唯一的证据,对双方有约束力。
如超过一个自然人作为客户签订本协议,这些自然人同意共同及个别承担本协议的责任。开立联名账户,每一账户持有人必须在身份证明档副本上签署,该签名样本会用作核对之用。若联名账户由超过一位账户持有人持有(下称”联名账户持有人“):
(1)在本协议下的责任及义务将被视为共同和个别全责承担,而任何有关客户之称谓,将应用于每一位联名账户持有人;
(2)确认有权独立就本协议处理帐户,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交易并收取所有有关帐户的信函和文件;
(3)有权代表账户收取或提取款项或存入款项;
(4)执行有关帐户的协议及与亿高金业全权进行交易。亿高金业有权要求账户各方就账户的事宜采取联合行动。亿高金业就有关账户所有未偿债务拥有对各联名账户持有人个人或共同账户的权益的追索及控制权。如果一方或多方共同账户所有人死亡,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亿高金业并出示死亡证明。所有截至通知日的费用将从账户中扣除。每一共同账户所有人假定拥有平等份额。
本协议将持续有效直至终止。客户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只要届时客户不持有未平仓合约,不对亿高金业负有任何债务,且亿高金业收到通知,或任何时候亿高金业向客户传递书面终止通知,由发出通知那日收市时开始生效,条件是如此终止将不影响任何之前签订的交易且不解除任何一方此协定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解除客户引起任何欠款的责任。
(3)故障:系统故障、设备故障、系统中断或系统失效(不论是客户或是亿高金业或是通讯服务提供商的设备);
(4)延迟:在实施任何指示时发生之延迟、故障或错误;
(5)资料:从客户收到的不正确或不全的指示。
15.1客户承认任何亿高金业或其职员向客户提供的市场推荐和信息并不构成一项购买或出售OTC贵金属合同的邀约或招徕购买或出售OTC贵金属头寸。此类推荐和信息,尽管基于亿高金业认为可靠的数据源,有可能完全基于某职员的个人意见,故这类信息并不完备及未经亿高金业确认;
15.2客户承认亿高金业不就提供给客户的任何信息或交易推荐的准确与完备性作出任何保证,及并不对此负责。客户承认亿高金业及/或其主管、董事、关联机构、关联人、股东或代表有可能持有某些贵金属头寸或有意买卖某贵金属,这类交易也将获得市场推荐,亿高金业或其上述主管、董事、关联机构、关联人、股东或代表的市场头寸可能与客户从亿高金业获得的推荐并不一致。
(1)客户头脑健全、到达法定年龄(香港法定年龄为18岁),具有法律行为能力及懂得阅读简体及繁体中文;
(2)仅客户及/或其联名账户持有人享有对客户账户的利益;
(3)客户目前不受雇于任何交易所、任何交易所持有控制资本的公司、任何交易所的成员或任何在交易所注册的公司、任何银行、信托机构或保险公司,一旦客户接受上述雇用,客户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亿高金业;
(4)所有在此协议开户申请表部份提供的讯息至本日期止均真实、正确和完备。如有更改,客户将迅速通知亿高金业任何讯息变化;
若客户的开户申请表上的资料有任何更改,客户须通知亿高金业有关的更改。如客户因没有向亿高金业通知其更变而其后招致任何损失,亿高金业恕不负责。
20.1客户在此同意,作为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替代,客户的帐户信息与交易确认可经由亿高金业平台提供。
20.2客户将通过亿高金业的平台登入帐户查阅其帐户信息。亿高金业将公布客户的所有账户活动,客户将可以获得每日、每月及年度的账户活动报告,每项已执行的交易的报告及以往客户每一笔交易,在客户的网上帐户公布其帐户信息将被视作递交了交易确认和对账单。任何时候,帐户信息将包括带有票号的交易确认,买卖价格,使用的保证金,可进行保证金交易的数额,盈亏报告,以及所有头寸和未完成下单指令。
客户将支付因亿高金业所提供的服务产生的介绍人费用、佣金和特别服务或其他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溢价和折价,报表费,闲置帐户费,指令取消费,转账费和其他费用),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由银行间机构、银行、合约市场或其他监管或自律组织收取的费用)。亿高金业可能不经通知收取佣金、费用及/或收费。客户同意向亿高金业支付其欠交款项的利息(计算方式如下:以当时亿高金业主要银行优惠利率再加3%计或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选择较低的一项)。
客户同意就政府对所有交易或交易活动产生的利益所征收的税项和费用作出个人负责。客户亦同意到期时直接从客户的户口扣起或扣除这些税项或费用而不须事先作通知。
23.3亿高金业可能在任何时候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清算客户的账户,即使亿高金业不行使该项权利,并不代表其放弃了该权利客户不得依赖「禁反言」的原则。任何亿高金业过去的保证金要求均不妨碍亿高金业不需通知而提高保证金要求。
23.4追缴机制
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保证金追缴机制是为了对冲账户余额低于该帐户存入的资金价值。当目前的净值低于建仓的保证金额的某个比例时,保证金追缴机制将自动关闭亏损最多的头寸。具体比例需参看交易细则。如果出现不利的市场情况,特别是出现价格大幅波动时,由保证金追缴机制平仓的执行价格所带来的损失可能会超过客户的账户余额。客户有义务在无须收到通知的情况下偿还账户内的赤字。
客户同意并承认不论是否使用自动的警告提示,所有客户与亿高金业或其工作人员之间进行的涉及客户账户的交流可能被录音。客户进一步同意在涉及任何客户或亿高金业的纠纷或诉讼中,任何一方可以使用此类录音或誊本作出证据。客户理解并同意亿高金业定期根据其确立的营业程序删除这类录音而不须向客户作出另行通知。
仅当客户填写由亿高金业提供的开户申请表及同意本协议,并由亿高金业确认及批核后,本协议方可被视作已为亿高金业所接受或成为客户与亿高金业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客户理解、确认并同意亿高金业会不时修订本协议之条款,亿高金业会把这些修改或变更在亿高金业网站来通知客户。客户须定时浏览有关条款之修改并在此同意受此约束。
亿高金业私隐政策是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保护客户权益,便利客户开设和维持贵金属户口,提供融资和金融顾问服务。亿高金业忠诚地为客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作出保密的监控。除了得到法例批准及/或香港法庭下令亿高金业作出披露,亿高金业绝对不会把任何非公开性的数据提供予任何个别人仕。当客户在亿高金业开立或维持一个交易帐户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只会作公司的内部商业用途,例如评估客户在财务上的需要,处理客户的交易以及其它要求,提供有关产品与服务,提供一般交易上的服务及按监管程序需要确认客户身份。亿高金业需要客户提供以便运作的数据报括但不限于:
(1)有关亿高金业的帐户申请表格以及其它表格上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例如姓名、地址、出生日期、身份证明文件或护照号码、职业、资产以及收入数据等;
(2)有关客户和亿高金业以及其附属公司的事务数据;
(3)有关客户调查报告公司的资料;
(4)有关核实客户身份的资料,例如政府文件,护照或驾驶执照。
如客户直接及/或间接地作出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诉或举报亿高金业的业务经营)而引致任何在香港或外地的第三者(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法人团体、公营机构或银行)停止及/或拒绝及/或暂缓对亿高金业作出服务因而令亿高金业遭所损失,客户必须就有关损失向亿高金业作出赔偿。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争执或索偿、违约终止或协议无效等均唯一适用香港法律,且应通过仲裁解决。以在提交仲裁通知时有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及/或依照香港调解仲裁中心的本地仲裁规则进行,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指定一名仲裁员进行(客户不得对被指派的仲裁员有任何异议),指定仲裁地点是位于香港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语言为中文。本协议以亿高金业所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解释。任何由该仲裁作出的裁决将为最终裁决并具有约束力,任何拥有司法管辖权的土地及/或外地法院均可依法执行。
37.仲裁协议
任何客户与亿高金业之间有关客户的争端,将根据客户协议第36条的仲裁方式解决。任何由该仲裁作出的裁决将为最终裁决并具有约束力,任何拥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均可依法执行。通过同意本仲裁协议,客户(a)放弃了在法院起诉的权利;(b)同意在任何根据本协议由客户或亿高金业提交仲裁的指控与反指控中受到仲裁的约束。客户不选择受本仲裁协议条款约束并不妨碍客户在亿高金业开立账户。
38.管辖法律及司法管辖权
如亿高金业对客户提出诉讼,香港的法院将为唯一的「便利公堂」客户不得以他/她的通常居住地不处于香港为由,提出于香港没有司法管辖权的地区内提出诉讼。
本人会对最终所发出的指令承担所有的责任;
本人乃准备收取交易之商业/经济利益和/或承担商业/经济风险的人。
本人认知及确认:
(2)本人同意受亿高金业客户协议书之条款及条件约束并明白及确认亿高金业可不时修订该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本人确认,亿高金业有限公司并不提供任何有关投资、税务或法律的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