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0-520523-04-05-2587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2024年度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C2标施工监理已由毕节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毕水复〔2023〕147号、毕水复〔2023〕149号、毕水复〔2023〕171号、毕水复〔2023〕176号、毕水复〔2023〕179号、毕水复〔2023〕180号、毕水复〔2023〕181号、毕水复〔2023〕182号、毕水复〔2023〕18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金沙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及内容:
(1)金沙县龙凤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疏浚河道、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方案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河长5.524公里,建设后,保护人口2200人、保护农田100亩。
(2)金沙县龙坝河泥坝段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疏浚河道、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方案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河长6.3公里。建设后,保护人口2105人、保护农田151亩。
(3)金沙县新民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疏浚河道、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方案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河长3.8公里,建设后,保护人口2160人、保护农田214亩。
(4)金沙县柳塘镇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疏浚河道、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方案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河长5.3公里,建设后,保护人口2256人、保护农田539亩。
(5)金沙县翁贡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疏浚河道、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方案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河长6.0公里,建设后,保护人口2068人、保护农田335亩。
(6)金沙县茅岗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疏浚河道、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方案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河长5.8公里。建设后,保护人口2181人、保护农田228亩。
(7)金沙县马路河(安洛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疏浚河道、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方案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河长6.1公里。建设后,保护人口2314人、保护农田265亩。
(8)金沙县安洛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疏浚河道、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方案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河长4.3公里,建设后,保护人口2025人、保护农田156亩。
(9)金沙县禹谟镇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疏浚河道、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方案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河长6.7公里,建设后,保护人口2105人、保护农田231亩。
2.2、建设地点:金沙县新化乡、五龙街道、柳塘镇、安洛乡、禹谟镇、后山镇、岚头镇。
2.3、项目总投资:12803.7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工程建设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质保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次招标范围相适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2电子招标文件费免费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2024年3月7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业务系统,并于当日11时0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本次开标采取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发布。
9.其他注意事项
9.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9.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缴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9.2.3、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基本户为工商银行的,建议到工商银行对应柜台进行转账操作)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
9.3、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担保等方式缴纳的,须符合以下规定:
9.3.1、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
9.3.2、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应在开标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之间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当日11时00分前通过官网查询对其进行真伪验证,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9.4、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可以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信用记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中直接查询,分别在投标人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自动甄别,甄别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9.7、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
刘工(0857-8317294)。
9.8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贵州CA办理:0857-8319852、华测CA办理:0857-8316572。
10.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附近(毕节市政府行政中心旁官邸至中国移动营业厅百里杜鹃路店之间)
11.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毕节市水务局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贵毕大道3号
12.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沙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贵州省金沙县鼓场街道黎明花园东区三楼
联系人:毛勋
电话:13638186960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滨路83号6栋1单元16层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