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24-09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合作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梅州建艺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建艺建材”)、珠海市建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建艺建材”)因自身业务模式及规模发展需要,拟分别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正方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商贸”)、珠海正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华贸易”)签署《合作协议》,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向正方商贸、正华贸易采购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电解铝、电解铜、混凝土、铝合金型材、玻璃制品、石材等),梅州建艺建材总采购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珠海建艺建材总采购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具体数量与价格以后续实际的订单或协议为准。此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专项审议事项,不列入上市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唐亮先生、郭伟先生、张有文先生、范显锋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24-09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合作协议》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上市公司”或“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梅州建艺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建艺建材”)、珠海市建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建艺建材”)自身业务模式及规模发展需要,拟分别与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正方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商贸”)、珠海正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华贸易”)签署《合作协议》,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向正方商贸、正华贸易采购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电解铝、电解铜、混凝土、铝合金型材、玻璃制品、石材等),梅州建艺建材总采购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珠海建艺建材总采购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具体数量与价格以后续实际的订单或协议为准。此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专项审议事项,不列入上市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唐亮先生、郭伟先生、张有文先生、范显锋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正方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珠海正方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珠海正方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CMK85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莲山巷8号正方云创园二楼217
法定代表人:欧阳康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02日
营业期限:2018年03月02日至无固定期限
2、股东情况
3、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4、关联关系的说明
5、失信被执行情况
经查询,正方商贸经营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二)珠海正华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正华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2MA56J0F78J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8号1栋1层103-051室(集中办公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01日
营业期限:2021年06月0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查询,正华贸易经营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梅州建艺建材与正方商贸、正华贸易拟签署的《合作协议》
甲方一:珠海正方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二:珠海正华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梅州建艺建材商贸有限公司
1、合作事项
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下称“合作期限”)止,甲方向乙方指定的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后销售给乙方,乙方指定上游供应商由乙方在供应商招标入库后确定。交易的货物品种为经三方协商同意合作的品类,具体详见另行签订的单品类购销合同。
2、合作方式
3、定价原则
(1)甲方向乙方通过招标入库等合法合规方式确定的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的价格以及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的价格均以《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及订单约定的价格为准。
甲方、乙方结算价原则上应以公允市场价格为参考且兼顾届时交易的实际情况。
(2)如因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的,本协议项下甲方与乙方采购计划单约定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格金额不变,对应增值税金额按照新税率计算,协议价格总额作对应调整。
4、货款支付
(1)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给予乙方的最高赊销额度(甲方一与甲方二共用)不超过20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下称“赊销额度”),该赊销额度为可循环使用额度,该额度与珠海建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最高赊销额度共同,赊销额度项下,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的《销售合同》项下每单笔业务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与乙方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元整),其中建筑材料(主要是螺纹钢、盘螺、线材等)、电解铝、电解铜、混凝土、铝合金型材、玻璃制品、石材等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00,000,000.00元,其他品类(主要是水电安装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00,000.00元。甲方与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总额度内调配交易品类的额度。
(2)采购业务流程:乙方招标确定上游供应商,乙方通过招标入库等合法合规确定供应商后委托甲方代为采购,上游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交货期限内发货给甲方。
销售业务流程:甲方按照《销售合同》向乙方供应通过上述采购渠道所采购的同一批次货物,并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完成结算;乙方应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在单笔《销售合同》回款期限内分批次或一次性支付全部销售货款。
5、履约风险归责
(1)乙方对其通过招标入库等合法合规方式确定的上游供应商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负责,如乙方通过招标入库等合法合规方式确定的上游供应商非因甲方原因出现逾期供货、不供货、解除合同、拒绝发货或伪造变造发票等行为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向乙方交付货物的,甲方免责,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乙方及乙方通过招标入库等合法合规方式确定的上游供应商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及/或乙方通过招标入库等合法合规方式确定的上游供应商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货款、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一切金钱给付责任。
(4)乙方应对本次合作的业务模式尽最大注意义务谨慎地处理一切对外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如因乙方不当行为给甲方商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及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乙方通过招标入库等合法合规方式确定的上游供应商向甲方开具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等负责,如因发票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生效与终止
(2)三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合作关系,如各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三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7、其他
(1)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及根据该协议甲方与乙方通过招标入库等合法合规方式确定的上游供应商签订的一系列《采购合同》、《销售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甲方、乙方行使其中的部分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依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或购销合同约定可以行使的其他任何权利。
(二)珠海建艺建材与正方商贸、正华贸易拟签署的《合作协议》
乙方:珠海市建艺建材有限公司
(1)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给予乙方的最高赊销额度(甲方一与甲方二共用)不超过20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下称“赊销额度”),该赊销额度为可循环使用额度该额度与珠海建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最高赊销额度共同,赊销额度项下,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的《销售合同》项下每单笔业务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与乙方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元整),其中建筑材料(主要是螺纹钢、盘螺、线材等)、电解铝、电解铜、混凝土、铝合金型材、玻璃制品、石材等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00,000,000.00元,其他品类(主要是水电安装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00,000.00元。甲方与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总额度内调配交易品类的额度。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系根据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最终确定的供应商为正方商贸、正华贸易。根据《合作协议》约定,交易双方结算价原则上应以公允市场价格为参考且兼顾届时交易的实际情况。在后续采购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合作协议》约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市场公允价格预计不存在较大偏差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梅州建艺建材、珠海建艺建材自身业务模式及规模扩张发展的需要,两个控股子公司的贸易类业务对于资金周转效率具有较高要求,正方商贸、正华贸易所提供的销售额度有助于提升梅州建艺建材、珠海建艺建材自身业务规模,提升资金周转效率。
本次交易旨在充分利用各方的优势、实现共赢,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坚持市场化、公平自愿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各项业务均独立于各关联方,与各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各关联方的依赖关系。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事项外,本年度截至2024年8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正方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30.08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合作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后,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24-096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0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持股5%以上股东刘海云先生因承诺放弃表决权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8号建艺集团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披露情况: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关联方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4、特别决议事项:无。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8号建艺集团6楼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传真:0755-83786093
4、会务常设联系人
姓名:吴董宇、黄莺
邮箱:investjy@jyzs.com.cn
5、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注2:如果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89,投票简称:建艺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24-097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为支持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上市公司”或“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上述主体融资事宜顺利进行,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2024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总额度从人民币42.77亿元增至70.77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适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1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愿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建艺建造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为1000万元和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4年10月1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愿为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明绿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为1000万元和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4年10月1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愿为控股子公司中易建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为1000万元和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4年10月1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愿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合迪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为1000万元和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4年10月1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愿为控股子公司珠海建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为1000万元和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4年10月1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愿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为10000万元和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4年10月1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愿为控股子公司广东运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为1000万元和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4年10月1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愿为控股子公司广东智云城建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为1000万元和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被担保方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有控制权,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建艺建造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卫康路199号1栋2楼203单元
3、法定代表人:林少锋
4、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6、股东情况:广东建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8、经查询,广东建艺建造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粤明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卫康路199号1栋4层410
3、法定代表人:张光明
4、注册资本:10080万元人民币
6、股东情况:广东建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广东粤明科技有限公司49%。
8、经查询,广东粤明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易建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定湾四路46号1栋
3、法定代表人:郭志亚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6、股东情况:广东合迪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珠海市浩和投资有限公司28%,丁晓平21%。
8、经查询,中易建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合迪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五路268号813号
3、法定代表人:杨子文
4、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6、股东情况: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8、经查询,广东合迪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珠海建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1号港湾1号科创园24栋C区1层071室(集中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黄雁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股东情况:广东智云城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8、经查询,珠海建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卫康路199号17栋19层1902室-1、1902室-2
3、法定代表人:刘小晖
4、注册资本:30038万元人民币
6、股东情况:建艺集团持股比例80%,广东建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8、经查询,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广东运达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定湾二路55号1#宿舍309-9
4、注册资本:2,700万元人民币
8、经查询,广东运达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广东智云城建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卫康路199号香洲创港中心17栋17层1701室3、法定代表人:黄雁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股东情况: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广东建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汝州市华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珠海市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广东建协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
8、经查询,广东智云城建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707,7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约为人民币127,659.4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38.5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24-098
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588.39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0.25%,涉案金额800万元以上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单个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情况。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附件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注:本表仅列示涉案金额人民币800万元以上未决案件。其他小额诉讼案件共14件,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约为779万元,均为涉案金额800万元以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