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78证券简称:江化微编号:2021-057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078证券简称:江化微公告编号:2021-058
关于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签订借款合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向银行借款,有利于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对公司业务的快速开展起推动作用。
一、本次借款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借款合同,本次借款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协议为期12个月,自贷款实际发放日起算,具体以借款借据(或招行无锡分行系统)记载的为准。
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835946953D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6-107、6-108
法定代表人:余晓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借款人(甲方):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3、贷款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4、贷款期限:为期12个月,自贷款实际发放日起算,具体以借款借据(或乙方系统)记载的为准;
5、贷款用途:此项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只能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6、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固定利率;
(2)发放人民币贷款的,以定价日前1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利率,减15个基本点(BPs)。
四、本次签订借款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借款,有利于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对公司业务的快速开展起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