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股东中,中粮天悦地产(苏州)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7、成都天府新区广都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该公司股东中,公司间接持有成都保泽达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成都天府新区广都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8、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
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9、北京正德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股东中,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正德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FANCYMERITLIMITED
FANCYMERITLIMITED(仁豪有限公司)的注册日期为2017年2月24日,注册地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资本8100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曾志钊,主营业务为依法从事商业活动。
该公司股东中,誉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FANCYMERITLIMITED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
1、上海万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万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重庆昆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昆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项目公司重庆悦致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项目公司重庆悦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3-4-12,注册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明月二路469号5幢,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中凯,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家电、百货、交电;房屋租赁;房屋销售等。
重庆昆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是公司项目公司庆金悦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1年4月7日,注册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世纪大道99号A栋,注册资本2,020.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吉仕林,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一般项目: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
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南京正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正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深圳市锦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锦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项目公司南京卓泓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1年11月16日,注册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6501,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华,主营业务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深圳市锦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杭州盛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盛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眉山加州智慧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眉山加州智慧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辽宁保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保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西安国际陆港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西安国际陆港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长沙市望城区置地有限公司
单位:元
长沙市望城区置地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项目公司济南大悦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注册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山东设计创意产业园北区7号楼1-260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英浩,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土地整治服务。
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杭州浙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5、保利(四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保利(四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6、中铁房地产集团西南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西南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中铁房地产集团西南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7、南京新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新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南京新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提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计划安排,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年利率参照市场情况确定,公司将于财务资助实际发生时与上述对象签订具体协议,约定被资助对象应当遵守的条件、资助金额、资助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风险防范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能够保证在建项目的融资需求,确保项目运营的顺利推进,同时提高部分合作项目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沉淀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全面评估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履约能力,并对被资助对象进行监管,财务风险可控,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在建、拟建项目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公司能够对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进行共同控制或产生重大影响,随时了解其财务状况和运营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本次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为合作项目各方股东原则上按照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有助于提高部分合作项目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财务资助行为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需要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已经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提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提案》,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190.98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01.38%(净资产的比重为36.66%)。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证券简称:大悦城公告编号:2022-03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三、向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额度概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悦恒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股东中,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悦恒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持有其49%股权,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股东中,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鹏悦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佛山市淦盈置业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佛山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鹏悦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佛山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佛山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色时枫为公司合营企业中粮高和(天津)并购基金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项目基金)投资的项目公司。我司和天津畅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高和资本旗下企业,下称“高和资本”,其实际控制人为苏鑫,非我司关联方)为项目基金的实际控制人,我司与高和资本代表方在项目基金劣后级中各享有50%权益。
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固安裕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固安裕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
该公司股东中,成都鹏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北京正德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股东中,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股东中,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持有其25%股权,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重庆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华悦锦合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重庆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股东中,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武汉)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北京新润致远房地产有限公司
该公司股东中,北京享晟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新润致远房地产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额度调剂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合营或者联营企业之间进行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向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促进联营或者合营项目生产经营发展,满足项目开发贷款及融资需要。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向联营或者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3,790,732.5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01.22%(占净资产的比重为72.7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977,930.5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58.08%(占净资产的比重为57.1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812,802.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43.15%(占净资产的比重为15.60%)。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证券简称:大悦城公告编号:2022-032
关于2022年度向项目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一、财务资助额度情况概述
1、为解决在建、拟建项目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最高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941,915.64万元),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88,383.13万元)。
2、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