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网一查,发现有不少人都有类似遭遇,“我被诈骗了为什么不能立案”“典型的诈骗,为什么立案就那么难”类的帖子很多,可见小额诈骗维权难不是个别现象。
依据我国刑法和当前城市居民生活水平,诈骗300多元不算“数额较大”,因而构不成犯罪。就算公安机关愿意查办,也只能依据治安处罚法办理,最多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以代售机票为名行骗,诈骗对象一般都是个人,每次骗取的钱款不过几百元,但日积月累,也能获得巨额财富。这类诈骗案的受害人如果报案,一般不大可能联合起来集体报案。这给公安机关是否受理、查办此类案件留下了极大取舍空间。若并案查办,可能破获一个诈骗大案;若只当个案,问问案情、做做笔录,最终不了了之。
从公安机关的职能来讲,无论是作为治安案件还是作为群众举报,受害人所在地和案犯所在地公安机关都不应敷衍了事。小额诈骗案件不仅直接损害群众利益,而且损害法治环境、破坏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如果小案积累成大案,危害更加严重。
其实,此类案件办理起来并不复杂,关键是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能否形成“一盘棋”,立案、办案不分彼此,只讲履行职责、服务社会,不再因受害者与案犯不在同一个地方而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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