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新港三期智慧调度中心及配套道路堆场工程施工(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20230920009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长江蕲春水道右岸、黄石市阳新县韦源口棋盘洲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黄石新港三期工程共建设8个10000吨级泊位,后方陆域用地面积约603亩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为71,575,425.66元(含税,含暂列金额500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5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黄石新港三期智慧调度中心及配套道路堆场工程施工,本项目主体大楼总建筑面积为16182.38㎡,11层,建筑高度47.55米,其配套道路堆场用地面积约8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主体建筑工程;2.主体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等工程,不含通信工程);3.主体装饰装修工程(含1-2层,8-11层精装修);4.主体幕墙工程;5..室外道路堆场工程(含道路堆场、景观、综合管线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其他:因招标公告模板框架及字数限制。针对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描述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近5年(自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承建过合同金额7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或工程项目建筑总面积1.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1)具有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类及以上技术职称;(3)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4)近5年(自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在1个建筑总面积1.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深圳市属国企阳光采购平台、黄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