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二、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前,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或出具担保函为湖北金禄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25,3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5,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或出具担保函为湖北金禄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35,3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5,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2MA492F2H6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安陆市江夏大道特8号
5、法定代表人:李继林
6、注册资本:88,513万元
7、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0、湖北金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工商银行于2024年3月12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
2、债务人(被保证人):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宜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9,088.5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的58.68%;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出具担保函对应的担保总金额(含本次担保)为73,588.5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的43.58%,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的担保,其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35,300.00万元;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38,288.5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