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3号文《关于核准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2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8.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8,7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31,888,125.0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46,811,874.9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361Z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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