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票投资收益。
6.4.7.13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基金投资收益。
6.4.7.14债券投资收益
6.4.7.14.1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6.4.7.14.2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6.4.7.14.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5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5.1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6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6.4.7.17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利收益。
6.4.7.1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4.7.19其他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公其他收入。
6.4.7.20交易费用
6.4.7.21其他费用
6.4.8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6.4.8.1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6.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6.4.9关联方关系
6.4.9.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9.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10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10.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10.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10.1.3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10.1.4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10.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产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10.2关联方报酬
6.4.10.2.1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10.2.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10.2.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本基金A类与B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6.4.10.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10.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金元顺安金元宝A类
份额单位:份
金元顺安金元宝B类
6.4.10.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有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A类基金。
6.4.10.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止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7,245.18元(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10,121.16元),2019年06月30日止无结算备付金余额(2018年06月30日止:无结算备付金余额)。
6.4.10.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10.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11利润分配情况——货币市场基金
6.4.12期末(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的证券。
6.4.12.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12.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银行间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387,999,248.00元,于2019年7月1日到期。
6.4.12.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6.4.13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6.4.13.1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6.4.13.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均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银行,申购交易均通过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另外,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根据本基金的信用风险控制要求,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不低于以下标准:
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2、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2)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本基金持有短期融资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予以全部减持。
6.4.13.2.1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未评级债券包括国债、同业存单、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超短期融资券。
6.4.13.2.2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6.4.13.2.3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6.4.13.2.4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未评级债券包括国债、同业存单、中央银行票据及政策性金融债。
6.4.13.2.5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6.4.13.2.6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6.4.13.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6.4.13.3.1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份额持有人集中度、调整平均剩余期限和平均剩余存续期、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确保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所持有的大部分证券为剩余期限较短、信誉良好的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及政策性金融债,均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本基金所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限在六个月以内,因此,本期末本基金的资产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并同时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件。
6.4.13.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6.4.13.4.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摊余成本计价,并通过“影子定价”机制使按摊余成本确认的基金资产净值能近似反映基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此本基金的运作仍然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度缺口进行监控。
6.4.13.4.1.1利率风险敞口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交易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6.4.13.4.1.2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上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为交易而持有的债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将对基金净值产生的影响。
6.4.13.4.2外汇风险
本基金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外汇风险。
6.4.13.4.3其他价格风险
本基金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系市场价格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和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回购产品,且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因此无重大市场价格风险。
6.4.13.4.3.1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6.4.14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6.4.14.1公允价值
6.4.14.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6.4.14.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4.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8,222,070,000.82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8年06月30日,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3,447,215,834.73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6.4.14.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6.4.14.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本期末和上年度末均未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6.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6.4.1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6.4.14.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08月21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7.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7.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7.3.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7.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7.6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7.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7.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7.9.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8.2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03月02日公告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并于2019年03月02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03月16日公告,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
(3)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05月18日公告,聘任邝晓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4)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06月11日公告《金元顺安沣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周博洋先生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06月19日公告増聘孙权先生担任金元顺安沣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核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1)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能够出具高质量的各种研究报告。研究及投资建议质量较高、报告出具及时、能及时地交流和对需求做出反应,有较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2)公司资信状况较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3)公司经营规范,能满足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需求。
(2)选择流程。
公司投研和市场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根据选择标准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2、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止,本基金无新租或退租交易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