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3年1月23日
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目录
前言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党的十八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理念进一步确立,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进一步显现。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我国能源资源需求将呈刚性增长,废弃物产生量将不断增加,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更为迫切。为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资源产出率提高15%的目标,国家编制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对发展循环经济作出战略规划,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表1“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2005年
2010年
2010年比2005年提高(%)
万元/吨标准煤
1
1.24
24
元/立方米
41.9
66.7
59
%
30
35
[5]
40
亿吨
7.70
16.18
110.1
55.8
69
[13.2]
0.84
1.49
77.4
19.3
26.7
[7.4]
-
0.45
0.5
11.1
75.1
85.7
[10.6]
70.6
注:1.能源产出率、水资源产出率按2010年可比价计算。2.主要再生资源包括废金属、废纸、废塑料、报废汽车、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铅酸电池等。(下同)3.主要再生有色金属包括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三种。(下同)4.[]内为提高的百分点。(下同)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规模还有待扩大、发展水平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循环经济理念尚未在全社会得到普及,一些地方和企业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还不到位;循环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规章尚不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等制度尚未全面建立;部分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尚未理顺,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投资、财税、金融等政策有待完善;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机制不健全,技术创新能力亟需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评价制度不健全,循环经济能力建设、服务体系、宣传教育等有待加强。这些矛盾和问题已严重制约循环经济的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
第二节循环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相结合,因地制宜、示范引领、推广普及相结合,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相结合,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推行绿色消费,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主要目标
循环经济发展的中长期目标是:循环型生产方式广泛推行,绿色消费模式普及推广,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资源产出率大幅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十二五”末的目标(近期目标)是:主要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末提高15%,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1.8万亿元。
表2“十二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单位2010年2015年2015年比2010年提高(%)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
能源产出率
水资源产出率
建设用地土地产出率提高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
矿产资源总回收率
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总量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
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占有色金属总产量比重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
秸秆综合利用率
综合利用发电装机容量
注:1.主要资源产出率的资源核算品种包括:3种能源资源(煤炭、石油、天然气),9种矿产资源(铁矿、铜矿、铝土矿、铅矿、锌矿、镍矿,石灰石、磷矿、硫铁矿),木材和工业用粮。2.主要资源产出率、能源产出率、水资源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按2010年可比价计算。3.综合利用发电指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等低热值燃料发电。
第三章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推进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共生耦合,形成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分别比2010年降低21%、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了循环化改造。
第一节煤炭工业
第二节电力工业
第三节钢铁工业
第四节有色金属工业
第五节石油石化工业
第六节化学工业
第七节建材工业
第八节造纸工业
第九节食品工业
第十节纺织工业
第十一节产业园区
第四章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
在农业领域加快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到2015年,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设施渔业养殖废水处理与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第一节种植业
发展节约型种植业。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使用节能型农业机械,推进抽水泵站节能改造,推广普及节能型太阳能蔬菜大棚。推广普及管道输水、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支持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大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科学使用化肥,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不合理化肥施用量。淘汰落后施药机械,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粮食生产全过程机械化,加快粮食烘干、仓储设施建设,减少粮食田间损失和仓储损耗。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利用方式,重点推进秸秆过腹还田、腐熟还田和机械化还田,鼓励利用富含营养成分的花生、豆类等秸秆加工制作饲料,推广应用秸秆栽培食用菌,发展新型秸秆代木、功能型秸秆木塑复合型材,推广秸秆制沼集中供气、固化成型燃料等。推动农田残膜、灌溉器材回收利用。建立政府推动、农户参与、企业实施的农田残膜、灌溉器材回收机制,形成使用、回收、再利用各个环节相互配套的回收利用体系。支持建设农田残膜、灌溉器材回收、初加工网点及深加工利用项目。
第二节林业
加强林竹加工业节能降耗。大力发展木材精深加工,严格控制木材粗加工项目。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动木材、竹材加工设备节能改造。推动林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利用采伐、造材、加工等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柴生产板材、培养食用菌等,鼓励对食用菌培养基进行再利用。推动利用竹业“三剩物”生产竹碳、活性碳、精制醋粉等产品以及进行延伸加工利用。构建林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柴—板材,林业加工—木屑—食用菌—培养基—饲料、肥料,竹业—“三剩物”—竹炭、活性炭,竹业—“三剩物”—醋液—醋粉—药品、保健品,竹业—竹屑—型材,林竹—制浆—造纸等产业链。
第三节畜牧业
推进畜禽养殖清洁生产。推进适度规模养殖,鼓励养殖与种植相结合,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推广畜禽清洁养殖、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设施化处理技术。支持深加工集成养殖模式,发展饲料生产、畜禽养殖、畜禽产品加工及深加工一体化养殖业。发展畜禽圈舍、沼气池、厕所、日光温室“四位一体”生态农业。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利用畜禽粪便发展农村户用和集中供气沼气工程,鼓励利用畜禽粪便、秸秆、有机生活垃圾等多种原料发展超大型沼气工程。推广堆肥处理、工厂化生产有机肥、好氧发酵农田直接施用技术,促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动畜禽加工副产物和废弃物利用。鼓励利用畜禽血液、脏器、骨组织、皮毛绒、蛋壳等生产医药、保健品、生活用品等,提高畜禽加工附加值。支持开展屠宰废水循环利用。构建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畜禽粪便—沼气—发电,畜禽粪便—沼气—沼渣、沼液—无害化处理—肥料、农药—农林作物,畜禽加工—副产物—生化制品等产业链。
第四节渔业
推行设施渔业清洁生产。开展渔航更新改造,发展设施渔业及浅海立体生态养殖。推广使用优质良种和安全高效配合饲料,集成标准化饲养、疫病防控、安全用药等关键技术,发展循环水节水养殖。科学确定养殖容量,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实现养殖水域空间资源合理利用。鼓励利用稻田、盐碱地、采矿塌陷区发展水产养殖。延伸渔业循环产业链。促进水产养殖业与种植业有效对接,实现鱼、粮、果、菜协同发展。鼓励利用鱼类、虾蟹、贝藻以及水产加工副产物,生产氨基酸、调味品、保健品等产品。推进老旧渔船及网具材料的综合利用。
第五节工农业复合
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生物质能产业、农林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高效有机肥产业、休闲农业等产业循环链接,形成无废高效的跨企业、跨农户循环经济联合体,构建粮、菜、畜、林、加工、物流、旅游一体化和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大力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典型模式,重点培育推广畜(禽)—沼—果(菜、林、果)复合型模式、农林牧渔复合型模式、上农下渔模式、工农业复合型模式等,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第五章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
加快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推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促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服务业在引导人们树立绿色循环低碳理念,转变消费模式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一节旅游业
推进旅游业开发、管理、消费各环节绿色化,积极构建循环型旅游服务体系。推进旅游景区建设和管理绿色化。加强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合理确定景区游客容量。设施建设要采用节能环保产品,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配套建设污水再生利用、雨水收集、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支持旅游景区使用节能环保交通工具,开发绿色旅游产品,科学设置垃圾分类回收装置,推进废弃物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引导低碳旅游和绿色消费。大力倡导低碳旅游出行方式,在旅游景区加强生态科普宣传教育,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引导游客分类投放废弃物,自觉保护景区环境。
第二节通信服务业
推进绿色基站建设。鼓励采用分布式基站网络结构。通过载波智能功效、智能调整等手段降低设备能耗。推广以自然冷热源和蓄电池温控为基础的空调升温启动技术,合理采用风光互补、分布式冷却系统以及电池组在线维护管理,实施传统基站节能改造。合理设计供电方案,推广应用绿色电源。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加快老旧设备退网,鼓励建设云计算、仓储式及集装箱式数据机房,推动广泛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加大节能改造力度,提高数据中心和机房的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回收废旧通信产品。推动通信运营商回收基站中的废旧铅酸电池。依托通信运营商服务网点,探索采用押金制等方式建立废旧手机、电池、充电器等通信产品的回收体系,提高回收率。推进手机充电器、电池标准化工作。到2015年,通信基站能耗比2010年降低25%,通信基站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率达90%以上。
第三节零售批发业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计、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推动现有商用建筑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并对采暖、制冷、通风、照明、冷藏等系统进行节能改造,采用自动控制扶梯等节能设备和技术。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运用物联网技术强化资源整合和供应链全程优化。推进废弃物回收利用。鼓励零售批发企业对废弃包装物、废弃食品、垃圾等进行分类回收。鼓励批发零售企业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旧商品。严格执行“限塑令”,禁止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落实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政策。推动绿色消费。充分发挥零售批发业连接生产和消费环节的桥梁作用,支持零售批发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等,向消费者推介绿色产品,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带动绿色产品生产。积极培育租赁业、旧货业发展,促进产品再利用。到2015年,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百货店、专业店等零售业万元营业额能耗显著下降。
第四节餐饮住宿业
推进餐饮住宿业绿色化。推动餐饮住宿业对照明、空调、锅炉系统进行节能改造,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无磷高效洗涤剂,分类排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餐厨废弃物。鼓励大型住宿餐饮企业建设具有集中加工、采购、贮存和配送功能的厨房。倡导绿色服务。倡导减少使用一次性木筷、快餐盒以及客房一次性牙刷、剃须刀等用品。鼓励企业开设绿色客房并给予消费者相应优惠。鼓励餐饮企业实行分餐制,按照营养均衡的要求,适量配餐,提供科学合理的菜单及不同规格的盛具。到2015年,餐饮住宿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明显降低,一次性用品使用率大幅降低。
第五节物流业
提高物流运行效率。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促进多种运输方式合理分工运行,削减总行驶量。强化产地物流功能,实行“减量化”运输。支持建立以城市为中心的公共配送体系,优化城市配送网络,鼓励统一配送和共同配送。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可多次利用的周转包装,支持托盘共用系统建设,实现包装物的梯级利用,加强对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再生处理。加快绿色仓储建设。合理规划和优化仓库布局,采用现代化储存保养技术,降低各类仓储损耗。完善仓储设施节能环保标准。规范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储保管。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和其他清洁能源。支持建设绿色生态型物流园区。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低碳、循环、高效的绿色物流体系,物流设施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车辆空驶率稳步降低。
第六章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
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发展再制造,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和绿色交通行动,推行绿色消费,实施大循环战略,加快建设循环型社会。
第一节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鼓励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建设、改造回收站点,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专业分拣中心,逐步建设一批分拣技术先进、环保处理设施完备、劳动保护措施健全的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在社区及家庭推行垃圾分类排放。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建立高水分有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循环利用。加强重点再生资源回收。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做好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纸等传统再生资源的回收,提高回收率。创新回收方式,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废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轮胎、包装物、废旧纺织品的回收,推动废铅酸电池、废镉镍电池、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废弃农药包装物等有害废物的回收。到2015年,构建起先进完整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70%。
第二节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发展
推动废旧机电产品、电线电缆、通信设备、汽车、家电、手机、铅酸电池、塑料、橡胶、玻璃等再生资源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到2015年,主要再生资源利用总量达到2.66亿吨,产值达到1.2万亿元,就业人员1800万人。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发展,进行园区化管理。加快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鼓励通过兼并、重组、联营等方式,加快行业整合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推动再生资源分选、拆解、破碎、加工利用技术和装备升级。支持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延长产业链,加快形成覆盖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完整产业链,着力加强深度加工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报废船舶等的拆解及利用水平。做好执法部门罚没产品的回收利用工作。推进再生资源清洁安全利用。严格执行环保、安全、卫生、质量标准,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建设完善的环保设施,规范再生资源拆解、利用行为,避免二次污染,确保生产环节清洁安全和再生利用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节发展再制造
建立旧件逆向回收体系。支持建立以汽车4S店、特约维修站点为主渠道,回收拆解企业为补充的汽车零部件回收体系。规范建立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企业和区域性再制造旧件回收物流集散中心。积极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回收计算机服务器、硒鼓、墨盒等易回收产品。开展消费者交回旧件并以置换价购买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的工作,扩大再制造旧件回收规模。抓好重点产品再制造。重点推进机动车零部件、机床、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农用机械、冶金轧辊、复印机、计算机服务器以及墨盒、硒鼓等的再制造,探索航空发动机、汽轮机再制造,继续推进废旧轮胎翻新。推动再制造产业化发展。支持建设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再制造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改造。建立再制造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和销售体系,促进再制造产品生产与售后服务一体化。鼓励专业化再制造服务公司为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专项服务。建立再制造旧件回收、产品营销、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到2015年,实现年再制造发动机80万台,变速箱、起动机、发电机等800万件,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农用机械等20万台套,再制造产业年产值达500亿元左右。
第四节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第五节构建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六节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建立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建立规范的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餐厨废弃物定点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逐步建立家庭厨余垃圾收运体系。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鼓励利用餐厨废弃物生产沼气、生物柴油、工业油脂、有机肥等。加快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不断优化技术工艺路线,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推动对城市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实行许可或备案制。加大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严厉打击用“地沟油”等餐厨废弃物生产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到2015年,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废弃物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3万吨/日。
第七节推行绿色消费
树立绿色消费理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和践行文明、节约、绿色、低碳、循环的消费理念,引导节约消费、适度消费,反对铺张浪费。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摒弃讲排场、摆阔气、奢侈浪费的陋习,提高全社会节能、节水、节材、节粮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省地住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自备购物袋,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强化法规标准建设,限制企业对商品进行过度包装,引导消费者抵制过度包装商品。倡导绿色、环保、简约、实用的装修理念,抵制奢华、过度装修住宅。鼓励外出就餐适度点餐、餐后打包,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用餐从简操办。倡导生态旅游,杜绝随意丢弃垃圾,自觉进行垃圾分类。鼓励网上购物、视频会议、无纸化办公,珍爱野生动植物。政府机构带头节约。政府机关要在节能、节水、节纸、节粮等方面率先垂范,切实建设节约型政府。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中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的比重。政府机关食堂完善用餐收费制度,健全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避免政府机关食堂、公务接待用餐浪费。
第八节实施大循环战略
第七章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
通过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实现技术突破和管理创新,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
第一节实施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
第二节创建百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
选择100个左右城市(县),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示范城市(县)要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率先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资源产出率提高幅度超出全国平均水平,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探索实现转型发展的道路。
第三节培育千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
第八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完善经济政策
第二节健全法规和标准
第三节加强管理监督
第四节强化技术和服务支撑
第五节建立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
完善循环经济统计制度。健全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核算方法,建立统计核算制度和数据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做好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开展区域层面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发布国家层面资源产出率指标。建立循环经济评价体系。制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把资源产出率作为评价循环经济发展成效的综合性指标。研究制定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园区、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建立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成效评价机制,对发展循环经济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加强循环经济统计基础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有人员负责循环经济统计,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推动企业健全计量器具,完善统计台账,提高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节强化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第七节积极开展交流合作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政府在循环经济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研究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鼓励从海外引进循环经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将循环经济作为中国对外援助培训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种国际交流平台,宣传循环经济理念和模式。建设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积极开展两岸三地交流与合作。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在循环经济领域的交流,开展人才、技术、项目的深度合作,不断拓展合作内容,创新合作方式,共同推动绿色发展。
第八节加强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国务院办公厅运行维护单位: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