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科创板开市,首批25家企业集体上市挂牌。
投资科创第一步,需知规则、业务和风险!
01
一是放开/放宽涨跌幅限制。与主板不同,科创板股票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每日涨跌幅由主板的10%放宽至20%。放宽涨跌幅限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市场充分博弈,尽快形成均衡价格,提高定价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在新股上市初期,股票日内波动可能会较主板显著加大,建议个人投资者审慎参与,切忌盲目跟风。
二是引入价格申报范围限制。科创板此次引入的“价格申报范围限制”,即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比如,某只股票当前最优买入申报价格为10元,则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9.8元;或者当前最优卖出申报价格为10元,则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10.2元。
需要注意的是,因价格变动较快以及行情延迟等原因,部分投资者填报的订单价格可能会因超出上述价格申报范围而出现废单。对于希望尽快成交的投资者,建议使用本方最优或者对手方最优市价订单。
需要注意的是,在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或撤单,但是不会实时揭示行情。停牌结束后,交易所会对现有订单集中撮合。
四是市价订单设置了保护限价。投资者下市价订单时必须同步输入保护限价,否则该笔订单无效。
对市价订单设置限价保护主要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在市场流动性差的情况下,可以防范因市价订单带来的价格大幅波动,也为投资者控制下单成本提供了保护工具;二是有助于券商在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情形下,对市价订单作资金前端控制。
此外,科创板还引入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新增了两类市价订单类型,优化了融券机制,提高了最小报单数量。
02
上交所提示这些风险早知道
上交所发文提到,科创板股票交易具有特殊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充分了解科创板的交易风险事项,确信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
2、关于科创板公司的盈利情况,投资者需注意哪些方面
科创板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等坚持市场化导向,询价、定价、配售等环节由机构投资者主导。科创板新股发行全部采用询价定价方式,询价对象限定在证券公司等七类专业机构投资者,而个人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发行定价。
同时,因科创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难度较大,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科创板制度允许上市公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据此项安排,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
红筹企业在境外注册,可能采用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在信息披露、分红派息等方面可能与境内上市公司存在差异。
此外,红筹企业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以及该等安排下保护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03
上交所呼吁摒弃割韭菜交易方式
上交所称,科创企业往往具有业绩不确定性大、估值难度高等特点,因此,在新股上市初期其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往往较大。
从境外市场来看,新股上市初期也存在较大波动。2019年上半年,纳斯达克新股上市前20日,日涨幅最大达到316.5%,日跌幅最大为52.0%。香港主板新股上市前20日,日涨幅最大为218.6%,日跌幅最大48.0%。
从个股情况来看,比如去年9月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蔚来汽车,发行价为6.26美元,前三个交易日一度上涨至13.80美元,涨幅达120.44%,其后开始大跌并在10个交易日内跌破发行价。
又比如今年5月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瑞幸咖啡,在经历了首日52%的暴涨后一路下跌并在第五个交易日跌破发行价。
科创企业因其科技含量、企业发展模式都与传统企业有所不同,因而投资者在对科创企业进行投资价值判断的时候也应脱离此前单一的“唯市盈率论”,根据企业的不同模式寻找到最适合的价值判断指标,进行多维度审视,做多角度验证,理性投资、进阶投资。同时,我们也呼吁市场机构,摒弃割韭菜的交易方式。基于企业基本面进行判断,理性投资,科学决策。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爱护科创板,落实国家战略、维护改革成果。
04
附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必知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有哪些特别规定
科创板企业业务模式较新、业绩波动可能性较大、不确定性较高,为防止市场过度投机炒作、保障流动性,科创板股票交易设置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诸如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调整单笔申报数量、上市首日开放融资融券业务、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
2、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是否需要开立新的账户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
3、投资者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和大宗交易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4、投资者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价格应符合哪些要求
5、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涨跌幅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提示投资者注意。
6、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不同于沪市主板市场,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
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
投资者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通过提交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
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投资者可以选择提交限价订单或者市价订单参与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如果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通过限价申报买入科创板股票,那么,其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也就是说,投资者可以以等于或者低于买入基准价格102%的价格来提交买入申报。相应的,如果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通过限价申报卖出所持有的科创板股票,那么,其卖出申报价格是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98%的。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仅针对投资者提交的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加以单向限制,对低价买单或者高价卖单不会造成影响。此外,价格申报范围会随着市场动态调整,投资者不用担心交易的连续性问题。
提示投资者,一方面,上述提到的对限价订单设置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仅适用于连续竞价阶段,对于集合竞价阶段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不适用。另一方面,如果投资者的申报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限制,那么,该笔申报将会被交易系统自动拒单。
此外,科创板股票在开市期间临时停牌,投资者仍然可以提交申报。复牌时,将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2、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科创板限价买入申报的“买入基准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细则》规定,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限价买入申报的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这里提到的“买入基准价格”,是指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最新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
举个例子,投资者小王想买入科创板股票A,如果此时既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也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而股票A的最新成交价为10.00元/股,那么,小王的买入申报就不得高于10.00元×102%=10.20元/股。
提示投资者,在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买入申报,不适用上述规定。
3、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科创板限价卖出申报的“卖出基准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细则》,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限价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卖出基准价格”是指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最新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
举个例子,投资者小王打算卖出所持有的科创板股票A,如果此时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仅有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10.00元/股,那么,小王的卖出申报价格就不得低于10.00×98%=9.80元/股。
同样,在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卖出申报,也不适用上述规定。
4、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应包含哪些信息
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可以通过市价申报的方式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应当包括买入保护限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其中,买入保护限价是投资者能接受的最高买价;卖出保护限价是投资者能接受的最低卖价。
上交所交易系统处理投资者提交的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市价申报时,一方面,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市价申报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都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也就是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另一方面,投资者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市价申报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也就是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低卖价。
1、科创板股票交易在出现哪些情形时,交易所会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盘中异常波动情形之一时,上交所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一是,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当科创板股票出现因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而被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后,股价继续上涨(或下跌),在首次达到或超过60%后,该股票将会因触发上一问答中提及的第(二)项情形而被再次实施10分钟的盘中临时停牌。
三是,对于同一只股票来说,同日最多可能被实施4次盘中临时停牌。如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股价发生剧烈波动,出现了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30%和60%的情形分别被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后,股价转而下跌,在出现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30%和60%的情形也将分别被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3、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是否当竞价交易价格涨跌幅一旦达到或超过30%(或60%),就会触发盘中临时停牌
不一定。提示投资者,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的竞价交易触发盘中临时停牌,需符合《细则》规定的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一定比例的情形。也就是说,触发盘中临时停牌,是盘中交易价格与“当日开盘价格”比较,而不是与“前收盘价”比较。
与此不同的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的涨跌幅价格应是较“前收盘价”上涨或下跌一定幅度。对于上市首日的科创板股票,其前收盘价为科创板股票的发行价格。
这样看,在上市首日,科创板股票交易价格涨跌幅达到或超过30%(或60%),不一定会触发盘中临时停牌。
举个例子:
科创板股票A发行价格为10元/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为12元/股。当首日竞价交易价格涨幅达到30%时,其价格为10*(1+30%)=13元/股。但此时,该股票不会触发盘中临时停牌,当竞价交易价格达到或超过15.6元/股(即较开盘价12元/股上涨30%),才会因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30%而触发临时停牌。
4、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是否可以继续申报
四、如何参与固定盘后价格交易
1、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什么
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开市期间停牌的科创板股票,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停牌当日复牌的,已接受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股票复牌后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交易所交易主机后续不再接受收盘定价申报,当日已接受的收盘定价申报无效。
3、投资者如何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投资者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应当向证券公司提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限价、委托数量等内容。
4、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成交原则是怎样的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收盘定价申报当日有效。
5、关于科创板股票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何特殊规定
证券公司可以按规定借入科创板股票,具体事宜由上交所另行规定。
6、对在科创板上市时尚未盈利和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的股票或存托凭证,上交所是否会作出相应标识
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W”。发行人上市后不再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该特别标识取消。
关于“U”“W”的特别标识在上交所行情信息的产品信息文件中显示,并在上交所网站展示。
7、关于科创板股票和存托凭证的收费事宜,上交所是如何规定的
8、科创板股票是否可作为股票质押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标的证券
(原标题:科创板最全交易手册,这些风险要知道!)
【责任编辑:林思冰】
【内容审核: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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