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非法手段采购大量工业甲醇,再通过社交平台等方式向饭店兜售、运送工业甲醇,冒充“环保油”从中非法获利,11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
案件1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破获周某仙等11人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
2023年5月25日,浦东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累计抓获涉案人员周某仙(女,51岁,浙江衢县人)、陈某锋(男,43岁,河南商城县人)等11人,查获工业甲醇等危险化学品20余吨。经查,周某仙、陈某锋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手段从江苏太仓等地采购大量工业甲醇,储存在浦东区私建的2处仓库内;招揽9名分销人员通过社交平台等方式向饭店兜售、运送工业甲醇,冒充“环保油”从中非法获利。犯罪嫌疑人周某仙、陈某锋等11人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某仙、陈某锋等11人先行拘留,取保7人,决定起诉4人。
案件2
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查处健坤化工有限公司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未进行备案案
2023年4月,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利用安徽省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发现合肥健坤化工有限公司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入库备案不及时(超过5天)的情况,且信息预警6次,该公司仍未采取任何措施。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3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应急管理局查处无证销售危险化学品案
案件4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应急管理局查处苏州市东吴玻璃仪器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违法售卖危险化学品案
2023年2月27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应急管理局收到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举报情况移送函》,反映辖区苏州市东吴玻璃仪器有限公司涉嫌在电商平台违法销售危险化学品。经查,该公司在电商平台注册“东吴工业品”专营店,于2022年3月发布了商品氯化钡(商品编号:10041757258151)的销售信息。氯化钡上架期间,无违法销售记录、无违法所得。氯化钡为《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不在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107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5
湖南省株洲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株洲市星空化玻有限责任公司无证生产危险化学品案
案件6
案件7
浙江省杭州市邮政管理局查处杭州驿峰物流有限公司违法收寄危险化学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