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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注: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3年5月16日,该日起由原“南方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从2017年2月23日起新增C类份额,C类份额自2017年2月27日起存续。

南方沪深300ETF联接A

南方沪深300ETF联接C

注:本基金从2017年2月23日起新增C类份额,C类份额自2017年2月27日起存续。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1998年3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首批规范的基金管理公司正式成立,成为我国“新基金时代”的起始标志。

2018年1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原股东及新增股东共同认购了本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认购完成后注册资本为36172万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1.1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4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3.7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15%、厦门合泽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2%、厦门合泽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4%、厦门合泽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5%、厦门合泽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2%。目前,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成都、合肥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深圳前海设有子公司——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和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子公司)。

其中,南方东英是境内基金公司获批成立的第一家境外分支机构。

截至本报告期末,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72万亿元,旗下管理317只公募基金,多个全国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专户组合。

公司基金经理薪酬由工资、奖金等构成。工资由基金经理任职的职位职级决定,重点体现员工能力和职位价值导向原则;奖金由员工的绩效贡献决定,重点体现绩效导向与差异化原则。对于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公司对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产生的超额业绩报酬实施对应激励,并依据其管理产品的长期业绩与个人综合贡献情况实施分配。为贯彻激励约束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管理理念,鼓励长期任职,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对基金经理奖金实施递延发放;同时,为加强员工利益与持有人利益相捆绑及一致性,公司对基金经理实施了跟投购基机制,有效引导基金经理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公司每季度对旗下组合进行股票和债券的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12次,是由于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导致。

报告期内,沪深300指数下跌21.63%。期间我们通过自建的指数化交易系统、日内择时交易模型、跟踪误差归因分析系统、ETF现金流精算系统等,将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指标控制在较好水平,并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流程,确保了本基金的安全运作。

我们对本基金报告期内跟踪误差归因分析如下:

(1)大额申购赎回带来的成份股权重偏差,对此我们通过日内择时交易争取跟踪误差最小化;

(2)报告期内指数成份股(包括调出指数成份股)的长期停牌,引起的成份股权重偏离及基金整体仓位的微小偏离;

(3)股指期货和现货之间的基差波动带来的本基金与基准的偏离;

(4)报告期内,我们根据指数定期的成份股调整进行了基金调仓,事前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调仓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引入多方校验机制防范风险发生,从实施结果来看,效果良好,跟踪误差控制在理想范围内。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份额净值为1.6556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84%,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20.58%;本基金C份额净值为1.6376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17%,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20.58%。

今年海内外宏观环境较为复杂,俄乌冲突、美元紧缩,以及本土疫情等,A股和港股市场有较大幅度调整。现阶段,大中华权益市场估值已处于历史底部区域,下行空间收窄,具长期配置价值。沪深300作为A股核心宽基指数,是配置A股市场的重要标的。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将通过严格的投资管理流程、精确的数量化计算、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恪守指数化投资的宗旨,力求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为持有人提供与之相近的收益。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对证券市场的判断及投资风格,借助投资本基金参与市场。

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树立并坚守“全员合规、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创造价值、合规是公司生存基础、合规为先、行稳致远”的合规理念,继续致力于合规与内控机制的完善,严守底线,通过有效过程管控,将合规管理全面深度嵌入流程与业务,积极推动主动合规风控管理,持续加强业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有效保障了旗下基金及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稳健有序运作开展。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积极健全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监察稽核及合规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持续全面推进合规数智化工作在更广范围应用并与合规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努力防范和管理各类风险,切实维护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利益。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会计主体: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注: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南方沪深300ETF联接A份额净值1.6556元,基金份额总额761,797,942.61份;南方沪深300ETF联接C份额净值1.6376元,基金份额总额74,570,038.16份;总份额合计836,367,980.77份。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杨小松_______徐超__________徐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原名为“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127号《关于核准南方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月4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580,626,128.1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05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南方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580,754,997.4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28,869.3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自2017年2月23日起,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根据《关于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更名的公告》,自2019年4月23日起,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名为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基金为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ETF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沪深300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于2013年5月16日前,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其中,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此外,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自2013年5月16日起,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已申购但尚未确认的目标ETF份额可计入在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此外,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X95%+银行活期款利率(税后)X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

于2022年1月1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2,688,690.12元、16,435,961.40元、5,065,115.85元、1,756,775.19元和772,293.27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2,689,105.82元、16,441,525.85元、5,065,151.65元、0.00元和772,293.27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1,512,704,278.17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1,514,455,037.41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12,200,000.00元、602,789.38元、1,970,151.14元、54,455.96元、10,891.15元、49,163.21元、-3,516.40元、2,373.93元和3,697.82元。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其他负债-应付利息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12,202,373.93元、602,789.38元、1,970,151.14元、54,455.96元、10,891.15元、49,163.21元、-3,516.40元、0.00元和3,697.82元。

i)于2021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2022年1月1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本基金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注:基金投资均为本基金持有的目标ETF的份额,按估值日目标ETF的份额净值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可采用股票组合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买卖的方式进行目标ETF份额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注:上述交易费用(如有)包含股票买卖产生的交易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注:上述交易费用(如有)包含基金买卖或申赎产生的交易费用。

注:上述交易费用(如有)包含债券买卖产生的交易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债券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债券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A类份额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5%;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资产。

2.本基金的转换费由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不低于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注:本年度基金成交金额中,包括基金申购赎回72,060,104.00元,基金二级市场买卖金额53,797,568.80元(上年度:基金成交金额均为基金申购赎回金额,无基金二级市场买卖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支付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零)的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X0.50%/当年天数。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零)的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X0.10%/当年天数。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X0.40%/当年天数。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投资本基金适用的认(申)购/赎回费率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注:本基金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的银行存款,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于本年度末,本基金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成本总额为人民币1,250,636,368.73元,估值总额为人民币1,312,603,200.67元,占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94.89%(上年度末:成本总额为人民币1,060,563,091.97元,估值总额为人民币1,406,637,522.87元,占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92.28%)。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800,589.55元,截至2023年1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信用等级评估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内部债券信用评级主要考察发行人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以及信用产品的条款和担保人的情况等。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根据信用产品的内部评级,通过单只信用产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及占发行量的比例进行控制,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本年度末,本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上年度末:同)。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投资股指期货,以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于本年度末,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有3,800,589.55元将在一个月以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此外,如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于本年度末,本基金无流动性受限资产。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于本年度末,本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经确认的当日净赎回金额。

同时,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债券投资等。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本基金通过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正常情况下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ETF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目标ETF;除流动性管理所需以外,本基金对于目标ETF以外的证券投资倾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注:1.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为本基金投资的目标ETF份额。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于本年度末,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上年度末:同)。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和目标ETF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注: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合计数=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单位:份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22年5月27日,周易先生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主营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审计事务所无变化,目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10年,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人民币80,000.00元。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A:选择标准

1、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

2、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门研究报告;

3、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基金操作的保密要求;

4、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B:选择流程公司研究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席位:

1、服务的主动性。主要针对证券公司承接调研课题的态度、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以及就有关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讲座;

2、研究报告的质量。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所提供研究报告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3、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提供资讯的时效性、及时性以及提供资讯的渠道是否便利、提供的资讯是否充足全面。

C: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新增交易单元:

退租交易单元: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存在持有基金份额超过2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特定赎回比例及市场条件下,若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将会导致流动性风险和基金净值波动风险。

注: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资和份额折算。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文件;

2、《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3、《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报告期内在选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6、《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原文。

THE END
1.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网站金融市场专区频道个人热点问答栏目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业务知识问答https://www.icbc.com.cn/icbc/%E9%87%91%E8%9E%8D%E5%B8%82%E5%9C%BA%E4%B8%93%E5%8C%BA/%E7%83%AD%E7%82%B9%E9%97%AE%E7%AD%94/%E4%B8%AA%E4%BA%BA%E7%83%AD%E7%82%B9%E9%97%AE%E7%AD%94/%E4%B8%AD%E5%9B%BD%E5%B7%A5%E5%95%86%E9%93%B6%E8%A1%8C%E8%B4%A6%E6%88%B7%E8%B4%B5%E9%87%91%E5%B1%9E%E4%B8%9A%E5%8A%A1%E7%9F%A5%E8%AF%86%E9%97%AE%E7%AD%94.htm
2.工商银行贵金属交易规则看完它你就知道了其它理财类财经工商银行贵金属交易规则【1】最小交易单位 人民币账户贵金属1克起购;美元账户贵金属0.01盎司起购。 【2】双向交易 投资者可以进行先买入后卖出、先卖出后买入操作。 【3】T+0交易方式 投资者可以当天买入贵金属,再当天卖出贵金属,交易相对来说比较灵活。 【4】交易成交结算 客户在实时、挂单交易成交后,中国工商https://business.liaohewang.com/show-5950.html
3.中国工商银行代理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交易规则代理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以下简称“代理交易业务”)交易渠道为柜面、电子银行及其他渠道。个人客户根据不同交易渠道实际提供的功能情况,可进行建立代理关系、开户、委托、撤单、查询、交收等操作。中国工商银行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调整所提供的交易渠道及渠道相关功能。个人客户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渠道的管理规则,并https://m.360docs.net/doc/805177093.html
4.工行:对贵金属产品介绍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工行:对贵金属产品介绍、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4月20日,工行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将对《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产品介绍》和《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包括但不限于:账户贵金属产品的风险级别调整为第5级(R5),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要求调整为进取型(C5)等。自2021年5月23日起,风险承受能力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2104201892225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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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行“账户贵金属”的委托交易包括获利委托止损委托双向委托工行“账户贵金属”的委托交易包括获利委托、止损委托、双向委托,最长委托时间可达()小时。 A. 48 B. 24 C. 120 D. 12 题目标签:委托交易贵金属止损委托如何将EXCEL生成题库手机刷题 相关题库:工商银行大堂引导员考试题库 > 手机使用 分享 反馈 收藏 举报 https://www.shuashuati.com/ti/8b4d22e1070243ff91dd162767aee5fa.html
7.工商银行:8月15日起暂停账户黄金账户白银业务开仓交易7月15日,工商银行在官网发布《关于暂停账户黄金、账户白银业务开仓交易的通告》称,为顺应市场形势变化,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规则》等相关约定,自北京时间2022年8月15日8:00起,我行将暂停账户黄金、账户白银业务开仓交易,客户已设置且未成交的开仓挂单将自动失效,持仓客户https://j.eastday.com/m/1657884581041662
8.工行账户贵金属业务交易时间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的交易时间介绍如下:1、电子银行交易时间:周一早上07:00-周六凌晨04:00。2、营业网点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各营业网点的实际营业时间。一般为9:00-下午5:00。如遇国际市场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等情况,工行暂停交易。https://cadforex.com/licai/27757.html
9.工行贵金属一天可以交易几次?其他理财知识问答我爱卡卡友 2020-10-29 工行贵金属一天可以交易无数次,没有次数限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是工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采取只计份额、不提取实物贵金属的方式,以人民币或美元买卖贵金属份额的投资交易产品。账户贵金属交易品种包括账户黄金、账户白银、账户铂金和钯金。 0 0 进入理财讨论区 https://www.51credit.com/wenda/856432.html
10.工行账户贵金属产品介绍交易规则知识问答(提炼版)同时,中国工商银行解冻并扣减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贵金属数量。 同一交易币种下,当客户卖出开仓某一品种账户贵金属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乘以卖出该品种账户贵金属数量所得金额大于该品种账户贵金属当前银行卖出价乘以卖出该品种账户贵金属数量所得金额时,该品种账户贵金属为账面盈利;反之,该品种账户贵金属为账面亏损。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0206/21/18974897_533094529.shtml
11.多家银行暂停黄金等贵金属交易客户相应业务原有持仓的卖出、空头平仓及暂停交易前的有效委托挂单不受影响。而再往前几天的7月15日,工商银行已经在官网发布《关于暂停账户黄金、账户白银业务开仓交易的通告》称,为顺应市场形势变化,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规则》等相关约定,自北京时间2022年8月15日8:00http://www.njdaily.cn/news/2022/0810/4692513282988431779.html
12.防范市场风险多家银行收紧贵金属业务5月10日中国农业银行官网发布公告称,为控制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该行将于2021年5月15日起,关闭网上银行、掌上银行渠道账户贵金属业务产品适合度评估及新版业务协议、交易规则确认流程。 今年以来,已有多家银行通过调整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准入标准、提高交易起点等方式收紧贵金属业务。分析人士称,近期部分银行收紧贵金属https://m.gmw.cn/2021-05/12/content_13022878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