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和市委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课题调研。课题组采取深入基层单位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组织专项统计摸底和离退休干部问卷调查、听取专家和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总结上海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对如何推进此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上海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一)中央提出“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中央高度重视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等具体要求,努力通过从严治党提高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推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践中,每一个党员的表现都会影响到党的威望和形象,离退休干部党员虽然离开了工作岗位,但是他们的思想、言论和行动,也会影响群众对党的看法,所以仍然需要“离休不离党,退休不褪色”。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党员退休以后逐渐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出现党员意识淡漠、组织纪律观念淡化、理想信念动摇等问题,偏离了作为一名党员的最基本要求。为此,必须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通过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深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使广大老同志能够继续维护党的形象,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二)上海新一轮改革面临新的形势、任务
按照中央要求,上海正在进行新一轮改革,其中包括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城乡一体融合协调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等各个方面。新一轮改革有不少内容涉及老同志的切身利益,需要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创新社区治理也是新一轮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但据市委组织部专项调研,目前村(居)班子青黄不接、后继乏人,党员比例也呈现下降趋势,迫切需要居住在社区的年龄相对较轻、社会威望较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干部参与和支持。为此,必须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通过有针对性的工作,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理解和支持改革,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推进上海新一轮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新的挑战
(四)离退休干部群体呈现新的特点
与在职干部相比,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群体呈现新的特点:一是接触社会的广泛性。广大离退休干部退出工作岗位以后,同社会各界特别是与社会其他老龄群体的接触机会更多、联系更加紧密,了解社会的思想动态等真实情况也更为直接、生动。二是需求多样性。当前,离休干部普遍进入“双高期”,需要更多的个性化服务;退休干部层次多、年龄跨度大、思想活跃,希望通过多种形式获取知识技能、增进身心健康,并且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离退休干部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三是居住的分散性。离退休干部离开岗位后,除了定期到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外,更多时候以居住地为主要生活圈。老同志居住相对分散、不易集中的特点,对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必须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通过采取适合老同志特点的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带来新的党建空间
为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体系创新,上海正大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各种社会组织。包括离退休干部在内的广大离退休人群是一个巨大的人力资源宝库。据统计,目前上海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近百万,其中很多年纪相对较轻的退休干部精力比较旺盛,有丰富的学识、精湛的业务技能和继续为社会做贡献的强烈愿望,已经集聚在各类科技、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社会组织之中。新形势下,加强对蓬勃发展的社会组织的管理、引导是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对涉老组织和其他以离退休专业干部为主体的社会组织加强党建引领也是十分必要的。为此,必须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通过拓展新的工作领域,有效强化党对有关社会组织的政治引导,保持其运行的正确方向。
二、上海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现状
(一)上海离退休干部党员和党组织基本情况
目前,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处级以下、区属企业、部分区属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隶到社区,编入到居村党组织,其余退休干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据统计,全市组织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的离退休干部有342939人(离休20118人,占5.9%;退休322821人,占94.1%),其中离退休干部党员有141569人(离休16740人,占11.8%;退休124829人,占88.2%)。
据了解,党员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基本上都编入了所在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据统计,全市现有这类离退休干部党组织5654个,其中,离退休干部党委30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总支)5624个。这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中,离休干部党支部1198个,离退休干部合建党支部710个,退休干部党支部2087个,退休干部与在职干部合建党支部1294个,离退休干部与在职干部合建党支部189个。
(二)上海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发展。
1.探索完善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机制。针对离休干部整体进入“双高期”、参加原单位组织活动难度大的实际,充分利用社区党建资源,推进社区老干部党建工作,满足离休干部参加组织活动的愿望和要求。针对市管退休干部数量不断增加的实际,各区县、大口系统在落实好各项政治待遇的同时,普遍单独成立局级退休干部党支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等单位还制定了加强市管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政策,加强对局级退休干部的组织管理。针对处以下退休干部数量多、分布广的实际,各单位在党员管理上,主要采取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两种模式。集中管理模式,如上海大学,以机关和院系为单位成立的离退休党支部,归由校离退休党委统一管理。分级管理模式,如复旦大学,以机关和院系为单位成立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归由老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院系党委等分别管理。
2.探索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针对许多单位退休干部数量接近或超过在职干部的实际,倡导具备条件的单位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委,目前全市有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党委、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30家单位成立了离退休干部党委。有些离退休干部党委与机关党委并列直属单位党委(组)领导,党委书记由老同志担任,班子成员由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作、工会等部门领导和老同志担任。这样,既提高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又解决了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等工作遇到的困难。针对离休干部普遍进入“双高期”、离休干部支部书记后继乏人的实际,各单位积极推进在职干部参与离休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合建党支部工作。据统计,全市有近400名在职干部和1000余名退休干部担任离退休干部合建支部书记、副书记,增强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活力。针对离退休干部居住分散、远离单位、不易集中的实际,许多单位探索在离退休干部党员居住相对集中的社区重新组建党支部的做法。例如,上海电气集团按照居住地重新组建了12个离休干部党支部。社区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纳入社区党建范围,注意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楼组党小组长中,三分之二是离退休干部。
4.探索拓展条块联动,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新路子。针对社区建设的需要,市委组织部和市委老干部局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党员进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积极动员老同志到社区报到,亮明党员身份;要求社区党组织搭建适合老同志参与的公益项目载体,做好组织落实工作。针对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活动的实际需求,一些单位主动与社区签约共建、搭建平台,如:华谊集团与徐汇区枫林街道、长宁区仙霞街道等签订协议,建立华谊老干部就近学习活动点;部分高校与离退休干部居住相对集中社区之间的合作已制度化、常态化;一些街道、乡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党建服务中心)、社区党校等场所向条线离退休干部开放,为他们就近学习、参加文化活动创造了条件。
三、新形势下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新形势下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本市离休干部党建工作,从总体上看,责任部门明确,管理渠道畅通,保障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有效;但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与中央、市委要求相比,与广大退休干部的期盼相比,存在着许多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对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要求不够明确。调查显示,对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多数单位没有单独的或针对性较强的工作计划和具体要求,只是按照在职干部的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包括退休干部党员已经接近或超过在职干部党员人数的单位也是如此。一些大口系统反映,所属局级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中,有的只有“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一句话,有的连这一句话都没有,年终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检查中也没有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项目,这样极易造成基层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工作缺乏针对性、有效性。
2.对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指导不够有力。调查显示,近三分之一的退休干部党员反映,单位领导很少过问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一些单位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所需经费、场地等,主要靠党支部书记去争取。六成以上退休干部党员希望,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支部工作要加强指导、给予支持。目前,各单位负责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所属组织人事部门1425家、老干部工作部门233家、机关党委401家、退管部门152家、其他部门447家。由于部分单位领导对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存在多部门管理现象,造成对这项工作的指导不力,工作推进很不平衡。
3.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推进不够规范。调查显示,相当数量的退休干部党支部存在以下情况:一是组织设置不够合理。50~100人的支部有499个,100~150人的支部有63个,150人以上的支部有32个,还有个别支部人数多达三四百人。二是组织生活不够正常。25%的退休干部党员反映支部组织活动不定期,50%的退休干部党员反映参与支部组织生活不太正常;一位参加座谈会的退休干部党员反映,退休5年了,支部没有通知他去参加组织生活。三是活动内容不够丰富,82.4%的退休干部党员反映,支部活动主要还是“组织学习文件,读报读书,政治理论学习”等传统形式;近20%的退休干部党员反映,支部活动“无主题,老同志之间定期见面叙旧”。上述情况,极易造成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缺乏吸引力、出席率偏低。
4.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效果不够明显。调查显示,在支部活动方面,51%的退休干部党员对组织生活效果不满意,46.3%的希望改进支部组织活动的内容和形式,60%的希望增强支部教育管理、团结凝聚、关心服务老同志的作用。在参与社区发挥作用方面,退休干部党员在社区参与发挥作用只有15.7%,近一半的老同志希望社区能够重视他们并将其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70%的老同志希望社区能够了解他们的特点、特长及意愿,62%的老同志希望社区为他们在社区学习活动创造条件。在退休干部党员管理方面,存在失之于宽的现象,对他们的言行缺乏具体要求和有效监督,对少数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与组织联系”的退休干部党员缺乏处理手段。这些表明,在增强退休干部党支部教育、凝聚、服务、引领作用上,还有很大的差距。
5.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目前,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尚有近2500名、区属企事业单位尚有35000多名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关系按规定应转但尚未转入居住地党组织。据了解,主要是因为很多退休干部党员有较深的单位情结,在社区保障条件不很完善的情况下,对组织关系转到居信地党组织存在思想上的顾虑,担心失去单位党组织的关心照顾,而单位党组织对落实这项工作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畏难情绪。
(二)主要原因分析
本市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存在以上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纳起来,最关键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1.对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缺乏系统研究和具体要求。目前,全市老党员数量已接近党员总数的40%,他们的生活方式、思维角度、个性显现和约束力度与在职干部有很大差异,相应地,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教育方法、活动形式和管理方式与在职干部党支部也会有很大差别。虽然部分基层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对退休干部党建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市、区县(大口党委)两级层面看,对如何按照中央、市委要求,针对退休干部的特点,在党建工作上加强分类指导上,缺乏系统研究和具体要求。对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应该如何抓、抓什么,退休干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应该如何创建,标准、内容是什么,没有出台过专门的文件,提出过指导性意见。因此,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工作缺乏依据,对各级党委抓退休干部党建缺乏具体要求。这是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水平不高、问题不少的主要原因。
2.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责任主体不够明确、运作机制不够合理。
2006年,中组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6〕12号)中明确,“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把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配合党委组织部门认真抓好抓实。”由于工作职责等原因,本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离休干部党建工作,而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就出现了多头管理、多部门负责、缺乏沟通、指导不力、渠道不畅等现象。没有专门部门负责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研究、指导、检查、督促,没有形成合力的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机制,成为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水平不高、问题不少的关键原因。
四、外地探索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一些省份和国家部委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探索。从我们对山东、山西、宁夏、重庆等地区学习考察的情况看,其做法和经验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形成了老干部工作部门负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思想共识
这些地区的党委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通过对老干部工作形势任务、离退休干部队伍构成和特点等的分析,充分认识到抓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下,由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指导和负责实施”是一种必然的选择。目前,中央部委老干部工作部门普遍挂牌“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山东、山西、宁夏、四川、重庆等省、区、市,由老干部工作部门负责离退休干部党建的工作都在逐步展开。
(二)构建了合理的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体系和机制
这些地区均采取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的形式来构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体系。在机构设置上,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作为省、地(市)、县(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老干部局两个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在工作职能上,在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下,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主要负责本地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在成员构成上,一般由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长兼任党工委书记,增配一名负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其他成员有的地方(比如重庆九龙坡区)由老干部局领导班子成员兼任;有的地方(比如山东潍坊)由财政、民政、人保等部门分管领导兼任。党工委定期召开会议,协调研究工作。
(三)明确了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基本方式
考虑到离退休干部数量众多、分布较广,这些地区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均采取“单位党组织负责,党工委指导”的工作方式,即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主要通过提出工作要求、培训支部骨干、召开工作例会、检查工作进展、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宣传典型、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具体指导和推进本地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开展;同时,对在社区组织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也予以重视,加强研究和指导。
(四)提出了关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保障的具体要求
为保障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正常运转,重庆、宁夏、山西、山东、云南等地相继出台文件,对经费、场地、人员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或提出指导性意见。在经费保障上,明确每年由财政下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由组织部门从党费中拨付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根据离退休干部支部数量或离退休干部党员数量,按照一定的标准,由财政拨付支部活动补助经费;明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通讯交通费用的补助幅度。在工作力量保障上,各地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有的适当调整老干部工作部门内部处室设置和职能,有的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在活动场所保障上,一方面,对老干部活动中心(室)、老干部(老年)大学进行能力挖潜;另一方面,采取新建、扩建、调整、租用等方式给予保障。
五、加强新形势下本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明确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
实践证明,无论是按照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使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能够继续维护党的形象,在老龄化加剧趋势下使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广大社会老人中起到核心骨干作用,还是在上海新一轮改革中使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更好地理解、支持改革,都需要通过离退休干部党建来组织、推动和落实。
(二)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协作机制
各区县、大口党委原则上参照市里的做法,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建立协调机制,理顺管理关系,畅通管理渠道。街道、乡镇应将居住在社区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纳入社区党建工作范畴,加强对他们的组织引导,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
(三)构建管理顺畅的离退休干部党建新的工作体系建立横向联动、纵向贯通、渠道顺畅、指导有力的工作体系,是做好新形势下上海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基础。按照上述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划分的设想,建议适当调整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机构设置和工作量。具体为:
根据承担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任务要求,市委老干部局通过内部调整,加强有关处室的工作力量;区县党委要对老干部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作适当调整;大口党委要适当增加老干部工作部门的力量配备,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参照外地成功做法,积极推进工作创新,由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和有关区县共同协商,选取2~3个区县作为试点单位,依托老干部局成立离退休干部党工委,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在机构设置上,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与区委老干部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在工作职能上,在组织部门的牵头抓总下,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主要负责本地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在成员构成上,党工委书记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时增配一名专门负责党工委工作的副书记(副处级)。具体方案由试点区县提出,报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对试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待取得明显成效后,再报经市委同意逐步予以推广。
(四)探索适合离退休干部特点的党建方式方法
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针对老同志的特点改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的方式方法,是做好新形势下上海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重点。下一步工作中,应着重研究加强以下五个方面:
在党组织设置上,对于离休干部党员,继续推进离退休干部合建党支部、在职党员参与离休干部党支部工作;倡导在离休干部居住地就近组建党支部或社区老干部学习小组,方便老同志就近参加组织活动。对于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退休干部党员,一方面,要按照《党章》规定,在退休干部党员人数满足要求时,单独成立退休干部党支部。各单位要合理控制支部规模,人数较多、条件具备的可成立离退休干部党委(党总支);要创新组织设置方式,积极探索依托“退管块区”、“居民区(楼组)”等设立退休干部党支部,方便老同志就近参加组织生活。另一方面,各街道、乡镇要按照“一个党组织主管,参加多个党组织活动”的要求,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退休干部党员,采取建立社区老干部学习小组、楼组党小组,以及地缘、趣缘、业缘老干部临时党支部等多种形式,把他们吸纳到社区党组织活动范围内。此外,在老同志比较集中的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各类协会、养老院、养老公寓等,以及社区文化活动组队中,探索建立退休干部党员学习活动小组等,归口上级挂靠单位或社区党组织管理,发挥他们的核心骨干作用。
在组织活动上,要按照中央、市委的总体要求,结合老同志的实际,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内容、要求、方法的研究,不断推进具有上海特色的离退休干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要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老同志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增强组织活动的针对性。要丰富组织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探索通过组织活动与老年文化建设、老年教育相结合以及建立网上学习阵地等方式,不断增强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在党员教育管理上,要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通过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引导老同志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要通过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员评议制度等形式,按照中央《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对离退休干部中的“三不”党员和言行失范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乃至组织处理。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到社区报到,在社区做到“淡化干部身份、增强党员意识”,积极参加“争当六大员”活动,发挥正能量。
在骨干队伍建设上,要选配部分组织能力强、民主作风好、群众威信高、党性观念强、身体条件好、有奉献精神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尤其是离退休领导干部党员,担任支部书记或委员;为便于开展工作,对支部书记、副书记应有适当的年龄限制。要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各单位应采取支部书记例会、支部班子成员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提升支部骨干队伍的能力素质。
在工作推进上,各级党组织要把离退休干部党建作为单位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分管领导,指定责任部门负责组织指导,与在职干部党建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各级党组织要及时研究解决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了解掌握离退休干部党建的工作进展情况,责任部门要为支部建设和开展正常活动提供有利条件。同时,责任部门既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又要负责对下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的工作指导,还要围绕资源整合和工作融合,加强与本单位组织、机关党委、退管等部门的协调。
(五)拓展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空间
居住在社区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数量众多,他们党性观念强、工作经验丰富、专业技能好、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加强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是区域化大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街道、乡镇党(工)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做好新形势下上海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要进一步落实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的工作。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及以下、区属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关系按规定应转入居住地的人数尚有近3.7万人。建议市委组织部指导督促有关区县、市委工作党委,进一步抓好《关于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干部党员退休后党的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试行)》精神的落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同时,要求街道、乡镇进一步创造条件,认真做好接转工作。
要全面准确地掌握居住在本区域内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情况。建议市委组织部继续做好组织关系的保留在原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具体由各单位落实,报到联系单增设回执联,居民区党组织签收后由本人交回原单位。今后干部党员退休后,原则上在3个月内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街道、乡镇党(工)委要逐步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员信息库,动态掌握居住在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基本情况、兴趣特长和发挥作用愿望。
要积极探索离退休干部党员参与基层政权建设的模式和方法。要规范并落实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把他们及时编入居住地党支部或党小组。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进入居委会担任兼职委员、党小组长、楼组长,进入业委会担任委员,进入社区党员代表议事会、群众性自治组织及志愿者团队、文化活动团队等发挥积极作用。要不断开发适合他们的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工作载体,组织引导他们更好地为社区党建、政策法规宣讲、文明新风倡导、社区环境治理、矛盾纠纷调解、平安小区建设等增添正能量。社区党组织要主动向他们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并力所能及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增进他们对社区的归属感、责任感。
要积极探索离退休干部党员引领老龄群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方法途径。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依托党支部和其他离退休干部组织,力所能及地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根据自身特长和优势,自主进入老年志愿者组织、老年社会团体和其他老年活动团队,通过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老龄群体既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积极探索“条块联动”的途径和方法。做好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单位与社区的协调联系、共同推进十分重要。社区要与原单位加强联系,反馈老同志在社区的活动情况,特别是对那些表现突出、群众赞扬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社区要及时向原单位反映。原单位应采用上门了解、发送情况反馈表等形式,向社区了解老同志的情况,并将此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支撑保障体系
建立配套的工作制度,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活动场所等支持,是做好新形势下上海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保障。从对山东、山西、宁夏、重庆等地学习考察的情况看,他们都出台了文件,对离退休干部党建的支部基本活动经费、支部书记交通通讯补贴经费、责任部门工作专项经费以及场地、人员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或提出指导性意见。参照这些地区的经验,从上海实际出发,我们建议:
在工作经费上,要按照沪委办发〔2011〕47号文件关于“通过纳入财政经常性项目等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的规定,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纳入各单位财政经常性项目,通过采取专项列支等办法,切实保障责任部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具体数额和列支渠道由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提出方案,与财政局协商后,报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企事业单位可参照党政机关执行。建议组织部门采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上缴党费全额返还的方式,为离退休干部党建提供经费支持。街道、乡镇可采取把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发挥作用工作列入项目化管理范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各区县在安排年度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时,应将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有关经费纳入统筹考虑。
在工作力量上,各单位要根据离休干部党员人数,合理配备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者;街道、乡镇党(工)委要从区域内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出发,加强力量配备。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者作为党建专业人才,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者整体培训和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积极推进岗位交流。
在活动场所上,有条件的区县、委办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室),要把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提供活动场所支持纳入工作内容。各有关单位可采取挖潜的方式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提供活动场所;条件不具备的,也可通过单位与社区联手或社会化方式租用、借用社会(社区)的场地设施加以解决。街道、乡镇可整合党员服务中心(党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为居住在本区域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提供所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居民区,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居民区老干部(老年)活动室提供场地支持。
在配套政策上,应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单位和街道、乡镇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和年终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同时,加强工作研究,适时出台本市《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组织设置、活动方式、资源保障、责任核实和检查考核等予以明确,以制度化、规范化形式,为本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