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公布了【第21号令】,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作为国家一级行业协会——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CPCA迅速做出反应,立即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并在上海组织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讨论研究“淘汰含氰镀金工艺”的问题,得出结论是【第21号令】无法实施!
因为当时全国约有600亿RMB以上的氰化金钾或氰化亚金钾市场,而发改委指定的替代产品“丙尔金”,仅有3亿RMB的产量,远远不可能满足600亿以上的市场;
因为当时发改委所指定的替代产品“丙尔金”只是一种母液,必须要有完善的添加剂才能进行稳定的镀金。而当时完善的添加剂根本还没有,因此无法真正意义的替代;
因为发改委的【第21号令】严重脱离实际,也是对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2012年底发布的“于2015年底淘汰20%的含氰镀金工艺”文件的一种无视和不尊重。
我们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CPCA及时并多次向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以及发改委进行反映和上书,并直接报告中央。强烈要求国家发改委能根据“特事特办”的原则,尽早发文解决此问题,至少要“暂缓淘汰氰化金钾或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我们的要求得到了工信部、环保部、科技部领导的高度重视。
我们协会CPCA又及时与中国表面工程(电镀)协会、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进行沟通和商榷,促成共同发文向国家部委办反映情况和诉求。
在这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感谢工信部环保节能司、电子基础司和经济运行协调局领导的重视和关心。尤其需要感谢苗圩部长能在百忙中亲自过问此事,并在我们的报告上签署意见、亲自处理此事。
由于我们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CPCA和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中国表面工程(电镀)协会的努力和工信部苗圩部长的亲自过问,2013年9月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暂缓执行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规定的通知》(发改产业[2013]1850号),暂缓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关于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的规定。
暂缓淘汰“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规定的通知”给企业,尤其是在国内投产的大中型企业松了一口气。但一些国外大型企业不知道暂缓淘汰的期限,因此经常向我们CPCA询问。
今年7月13日,国家发改委终于发布了一项让企业安心的文件,即“关于停止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暂缓执行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规定的通知》(发改产业[2013]1850号)同时废止。
至此,事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含氰电镀宣布不淘汰了!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以后也将继续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桥梁的本色,为我们行业的健康、茁壮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废止执行发改委的【第21号文】,是一件大好事;近期,氰化金钾及氰化亚金钾已被公告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严控范围,也是一件大好事;这些都应该是“八项规定改进作风”的成果!这是发改委改进作风的实际行动,我们欢迎!我们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