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条例》的修订业界人士怎么看,金研院进行了采访。
《条例》是黄金市场的根基,修订《条例》是一个非常浩大、非常繁复的工程,但的确是亟待修订。
全国人大发言人3月4日称近期立法的重点在于抓紧制定修改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急需的法律,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将其尽快纳入国家立法计划,符合这方面的趋势。
198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仍是现行并未废止的国家金银管理法规。其立法依据与目的具有特定历史条件的印记,无法形成适应现实条件的法律裁决依据。
198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哪些放开,哪些不放开,以便更好地规范黄金市场发展。
特别是对携带超过50克黄金及其制品的规定要予以明确。
上海硕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沛: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发布于1983年6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全国性的金银管理法规。其出台的背景是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总路线下,黄金流通领域出现了许多新主体,新现象,需要反映在一部法规中作为管理依据。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条例》的出台有其必要性,且在当时是一部成熟、全面、完善的管理法规,对保障中国黄金市场的恢复和初期发展发挥了很大作用。不过,《条例》中金银统购统配的总体原则及其在具体规定中的体现,仍然是一种明显的计划经济思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深化,《条例》与现实之间的脱节日益明显,乃至逐步成为黄金产业发展的桎梏。这期间,《条例》的修订乃至废止也屡次被提上议事日程,但始终没有实质性动作。
与外界的猜想不同,条例与现实需求的冲突最终并没有因此而化解。相反,从1999年白银市场全面放开以来,实际采取的做法是金银市场化改革突飞猛进,《条例》本身文本则不做相应修改,而是采取出台新的部门、行业规章覆盖,或用国务院决定的方式逐步废止原有条款,实质上使《条例》文本与行业现实“脱钩”。这一做法与《外汇管理条例》颁布以来的多轮修改形成了鲜明对比。
从内部看,黄金市场监管的具体职能已经相当程度上落在了上海黄金交易所,要修改上位法规,牵头协调期货交易所乃至商业银行等更广泛的市场主体参与进来,并明确行政手段的实施主体,其难度可想而知。
综观国际市场,英美等主要国家在黄金市场方面的法律监管是怎样的?我们来一图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