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197,417.64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1%,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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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代码为C32)。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电解铅、白银、黄金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产品的冶炼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解铅、白银、黄金、阴极铜等,公司是国内电解铅和白银生产领域的龙头企业。近些年来,公司积极探索转型升级,发展循环经济,现已成为全国再生铅行业中资质最齐全、最具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开创了再生铅与原生铅相结合的新模式,使铅工业步入了“生产—消费—再生”的循环发展之路,被誉为“再生铅发展的中国样本”。
2021年,随着新冠疫苗接种加速,新冠疫情虽然反复但整体形势不断好转,全球宏观经济复苏进程加快,消费端上,国内外消费同步复苏,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各终端产品消费呈现持续稳定增长。受国内外经济复苏、美联储持续宽松货币政策、美国欧盟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影响,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价格报告期内维持高位震荡态势,铜、锌价格同比大幅上涨,有色金属价格屡创新高,铅价也随之走高,但在中国精铅供应过剩、锂电池替代的影响下,铅价涨幅明显不及其他金属。
2021年,国际黄金现货均价1,798.6美元/盎司,同比增长1.6%,国内黄金现货均价373.7元/克,同比下降3.7%。铅、锌现货均价分别为15,278元/吨、22,579元/吨,同比增长3.4%、22.1%。铜现货均价为68,490元/吨,同比上涨40.5%。2021年,沪银主力年均价在5,215元/千克,同比上涨10.3%。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冶炼及经营,化工原料的销售;贵金属冶炼;金银制品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电解铅、白银、黄金、阴极铜、硫酸等,用途如下表所示:
公司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此外公司重视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建立原生铅与再生铅共生产的循环经济产业模式。公司采用CX集成系统对废铅酸蓄电池进行处理回收,不仅解决了废铅酸蓄电池的环境污染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司对原料需求,把清洁生产、资源及其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发展等融为一体,从而实现绿色高效冶炼。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铅精矿、铜精矿,通过国内、国际市场采购。采购过程中,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价格走势及库存结构,及时调整采购策略,规避原料采购风险。公司外购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是按照产成品市场价格扣减市场加工费的方法确定;产成品市场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伦敦金属交易所市场发布的铅、铜、金、银价来确定。公司成立价格委员会,每周召开价格会议,集体决策判断预测公司产品价格走向及趋势,利用市场价格波动,在保证供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压缩采购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分国内和国外两市场,其主要销售模式为对终端客户直接销售,尽量减少中间环节的销售费用使公司利润最大化。在国内市场上,公司根据客户近3年来的购买数量和购买价格,对客户资源进行细分,并依次区别对待。此外,公司将客户按区域划分,并在区域内将客户按其所生产产品的特性进行市场细分,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的质量、结构层次以及服务质量的要求,根据客户的需求不断调整和变化销售策略。同时,公司注重强强联合,与国内知名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签订长期合同,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市场占有率。因产品质量有保证、服务及时、信誉度高,公司在国内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市场等发布的铅、铜、金、银价适当调整作为出厂价。公司目前铅锭产量居全国第一位,是上海有色网报价的第一采标单位。
国际市场上,公司将国际合作客户层层筛选,进行银行资信调查,保留了大批信誉良好、用量大、有合作潜力的大用户,为公司在国际的销售工作奠定了基础。在价格确定上,公司参照国际惯例,以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和伦敦贵金属协会(LBMA)为定价参照系统,为在国际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做了保值点价,不仅灵活而且保证了国际市场的销售利润。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5公司债券情况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987.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6%。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34.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0.6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45%。2021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增长原因:(1)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创效增收为核心,通过优化原料采购方案,细化每批次矿粉效益测算,利用铜、锌价格上涨和铅锭品牌交割优势,精准调整销售策略,取得良好经济效益;(2)公司节能降耗、指标对标创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司55项创标指标中,53项指标实现历史最优,其中铅综合能耗、尾渣含铜等指标均创行业标杆,直炼厂熔炼系统银回收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0531证券简称:豫光金铅编号:临2022-00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上午8:30在公司3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董事陈荣良先生、独立董事吕文栋先生、郑远民先生、郑登津先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安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书面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8、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9、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2、关于审议2021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是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经核算,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总额为348.48万元。
13、关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基于现时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及公司形势,综合考虑生产经营面临的各种因素对公司的影响,2022年,公司计划完成铅产品45万吨、黄金10,034千克、白银1,408吨、阴极铜13.04万吨,硫酸66.42万吨,销售收入260.84亿元,费用成本支出258.87亿元。
14、关于公司2022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如下:
(1)保值品种:黄金、白银、电解铅、阴极铜、锌、铝。
(2)保值工具: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金、银延期交收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金、银、铅、铜、锌、铝期货及期权合约;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铅、铜期货合约;伦敦贵金属交易所的贵金属远期交易;银行的OTC交易;期权场外、场内交易等。
(3)保值数量:根据公司2022年度原材料采购、在产品占用、产品销售、自营贸易预算情况及预测市场风险程度大小决策,选择相应时机和保值工具,从事相应保值品种的买入保值或卖出保值。买入保值头寸:黄金不超过1,350公斤、白银不超过150吨、铅不超过6万吨、铜不超过2万吨、锌不超过25,000吨;卖出保值头寸:黄金不超过2,700公斤、白银不超过300吨、铅不超过11万吨、铜不超过4万吨、锌不超过4万吨、铝不超过3万吨。
不论任何品种、任何时点,操作的持仓头寸不得超过计划的保值头寸额度。
(5)有效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15、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2022年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本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实际操作总金额超出上述额度,则需要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1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7、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1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的议案
因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供货合同》。公司向锌业公司销售氧化锌、白银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同期向其他与锌业公司相同规模的第三方销售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结算货款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该《供货合同》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19、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议案
因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购货合同》。公司购买锌业公司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其同期相等规模的第三方同样产品的购买价格确定;该《购货合同》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矿粉、铜矿粉)》的议案
21、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24、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5、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报告书》的议案
26、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31证券简称:豫光金铅编号:临2022-01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2年3月29日,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6.27亿元人民币,公司为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亿元人民币。
(二)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0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法定代表人:杨安国
注册资本:43,494.195842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管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源市莲东村北
法定代表人:任文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持有其40%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豫光集团持有本公司29.61%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认为:豫光集团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与其建立互保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互为提供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豫光集团互为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该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有限,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鉴于上述情况,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豫光集团签订互保协议。
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与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该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有限,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鉴于上述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29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71%,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报备文件
3、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4、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531证券简称:豫光金铅编号:临2022-006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394.62万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197,417.64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1%,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现行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是基于对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超过了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0%,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证券代码:600531证券简称:豫光金铅编号:临2022-007
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公司拟支付中勤万信的报酬总额为9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勤万信湖北分所(以下简称“湖北分所”)具体承办。湖北分所前身为湖北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负责人为王永新。湖北分所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7-8号,目前拥有100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24人。
2、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截止2020年末中勤万信共有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总人数466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40人;截止2021年末中勤万信共有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总人数35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82人。
3、中勤万信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为38,80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3,6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652万元,上市公司2021年报审计家数30家。
4、中勤万信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498万元,未发生过使用职业风险金的情况,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
5、中勤万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9年度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3次。
2020年度无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及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倪俊,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为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猛,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裴晶晶,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5年,至今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倪俊、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裴晶晶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本公司进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与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执业谨慎、勤勉尽责,审计结论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具备良好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体现出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531证券简称:豫光金铅编号:临2022-008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因工作调整原因,苗红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苗红强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苗红强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苗红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慧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同意聘任苗雨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0391-6688986
联系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邮编:459000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1、李慧玲:女,1974年生,本科,经济师。现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处长、证券事务代表。
2、苗雨:男,1981年生,本科,经济师。现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
证券代码:600531证券简称:豫光金铅编号:临2022-01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被担保人名称: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公司全资子公司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本次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2年3月29日,公司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为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
2、公司本次为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2年3月29日,公司为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1、公司2020年3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2021年4月1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在上述原有担保的基础上,公司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截至2022年3月29日,公司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
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新加坡地区的贸易平台,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7日,在新加坡地区从事有色金属、贵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业务。截至2022年3月29日,公司没有为其提供过担保。
为支持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展,将其打造成公司在海外拓展业务及收集行业信息的中心,为公司的国际贸易提供包括资源、信息、平台、人才等各方面的支持,成为公司在海外发展的战略支点,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共计新增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在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Kununura地区SorbyHills项目上持有25%权益。目前SorbyHills项目矿山探矿工程基本结束,为满足SorbyHills项目矿山、选厂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3、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04)。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3楼303-K
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2、被担保人名称: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10ANSONROAD#13-13AINTERNATIONALPLAZASINGAPORE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金属和金属矿的销售
豫光国际成立于2021年11月,2021年暂未发生业务。
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3、被担保人名称: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Suite525,1QueensRoadMelbourne,VIC.3004Australia
注册资本:17,096,449澳元
经营范围:投资和贸易
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1、担保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2、担保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期限:三年
公司认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下属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担保事项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我们认为上述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担保事项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
上述担保事项完成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95,000万元,占本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3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截至2022年3月29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46.93万元,占本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3、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531证券简称:豫光金铅编号:临2022-005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上午10:30在公司31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197,417.64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1%,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公司拟支付中勤万信的报酬总额为9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7、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张中州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股东单位充分协商,公司监事会决定推荐陈伟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8、关于审议2021年监事薪酬及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经核算,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2021年度薪酬总额为28.06万元。
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是为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总体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12、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签订《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购货合同(铅矿粉、铜矿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挥了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正常的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13、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600531证券简称:豫光金铅编号:临2022-009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15号),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36,931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204,490,30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3,677,295.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52,111,350.74元后,余额人民币1,481,565,944.26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60,224.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605,720.10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1158号)。
2、2021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45.56万元,主要是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100.03万元;永久性补充资金1,045.52万元。2021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9,620.43万元,其中: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1,343.91万元,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5,861.66万元,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7,515.39万元,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一期)项目85,532.96万元,偿还银行贷款46,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320.99万元;2021年4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045.52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659.8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7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中原银行济源分行、交通银行济源分行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郑东新区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元: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三、2021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公司原募投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拟建设8条车用改性专用料生产线和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已建成8条车用改性专用料生产线并已正常运营,剩余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尚未投入建设。根据公司的市场调研,目前车用制品注塑行业存在产品销路较窄、更新换代快、新客户很难参与汽车厂、蓄电池厂新品开发跟进等市场不确定因素,继续投资建设剩余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将很难达到预期收益,增加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的建设,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2,284.17万元及利息收入(共计2,320.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在铅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决定变更原募投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5,059.91万元(考虑募集资金利息因素,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一期)”的投资建设。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531证券简称:豫光金铅编号:临2022-012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造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由五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2、预计金额调整审议情况:因市场形势变化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将公司与豫光锌业、甘肃宝徽在2021年度销售氧化锌系列产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10,000万元调整为25,000万元、由0万元调整为12,000万元;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豫光锌业、甘肃宝徽在2021年度采购锌锭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60,000万元调整为100,000万元、由15,000万元调整为45,0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将公司与豫光锌业在2021年度的采购铅渣、铜渣、银浮选渣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29,200万元调整为40,200万元。
3、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市场价格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近年来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住所等。
1、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住所:济源市莲东村北
2、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3,494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管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3、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征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货运代理、货运信息配载)。
住所:济源市五龙口镇莲东村北
4、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拥军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中段
5、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建立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500号3栋1单元8楼817号
6、豫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利强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务中心A1楼607室
7、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狄伟礼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精深加工区
8、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海志
住所:河南省济源市北海办事处济渎路商务内街西12-2号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母公司,持有公司29.61%的股权。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豫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锌、铜、金、银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锌价、铜价、金价、银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锌、铜、金、银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2、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用以市场价为计价依据,该计价原则为指导性、参考性原则,每次交易双方均应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协议中应根据市场形势及实际情况详细约定计价标准、数量、交货地点、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其中的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3、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互供电量双方相互计量,以供电方计量装置为准,价格按《河南省电网直供峰谷分时电价表》尖、峰、平、谷各时段电量及单价计算。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能源及产品销售,同时充分利用公司有色金属营销网络优势,实现公司综合经营效益的最大化。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没有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证券代码:600531证券简称:豫光金铅公告编号:2022-013
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310会议室(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4月22日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四)通讯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459000传真:0391-6688986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