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南洋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是哪里?
盐城南洋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按审批级别可分为障碍物限制面内、障碍物限制面外至跑道两侧各10km及两端各20km矩形范围内、矩形范围外至机场圆心55km半径的圆形范围三个区域。
其中,障碍物限制面由内水平面、锥形面、进近面、过渡面和起飞爬升面组成,范围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6km、跑道两端各15km的“糖果形”区域,限高极为严格(军民航限高参数略有差别),在此区域内需要放飞“低慢小”升空物时,需提前获得军民航空中交通管制部门许可,即使已经获取电子围栏解禁许可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实施飞行前,也许经过军民航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升空许可,以及经过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备案,具体包含的区域可查看《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南洋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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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是什么意思?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任务是防止航空器与航空器相撞以及在机动区内航空器与障碍物相撞,维护并加速空中交通的有序活动。
Q3·
无人机电子围栏的解禁审批需要哪些材料?
无人机电子围栏的解禁审批需要的材料:
1、无人机飞行申请函;
2、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申请审批表;
4、提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申请或运营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申请或运营单位法人委托书、驾驶员的基本信息和执照情况、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
Q4·
无人机电子围栏的解禁审批需要什么流程?
无人机电子围栏的解禁审批流程:
Q5·
是否所有类型的无人机都要备案登记,对无人机的安全性能是否有要求?如果我要在开发区境内升飞,是否可以在我们亭湖的东城点报备?
第一、根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实名登记,驾驶员必须持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有效“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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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根据《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的通告》和《江苏省公安机关开展低慢小航空器地面管控工作规范》规定,所有飞行活动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是飞行活动审批。在以盐城南洋机场为基准20km*40km和圆心半径55km净空保护区范围内飞行的,应当预先向东部战区空军和民航空中管制部门(南洋国际机场公共区管理部0515-68666100)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其他区域范围内的,应当预先向东部战区空军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目前,仅接受单位提出的飞行申请。
二是飞行活动报备。在依法取得飞行许可后、飞行行为实施前,还应当主动向飞行行为实施地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提供飞行审批、飞行计划、应急处置等材料进行报备,飞行结束后及时报告飞行实施情况,杜绝违法违规飞行。
三是违法违规飞行查处。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升放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的,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