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电子产业的飞速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电器电子产品的拥有量和报废量均持续直线攀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已成为我国增长速度最快的固体废弃物之一。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正处于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每年理论报废的家电量达到1-1.2亿台,并且还以平均每年20%的数量持续增长。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回收处理具有较高的环境价值和资源价值,如何将这些“城市矿山”变成“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必要性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是指已经失去使用价值或因使用价值不能满足要求而被丢弃的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以及元器件、零部件或耗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作为一种再生资源具有自身特征和属性:一是社会保有量大、废弃量大;二是污染环境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三是回收成本高,处理难度大;四是社会效益显著,需要政策扶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是典型的集资源性、污染性于一身的固体废物,其成分十分复杂,含有超过700种物质,其中既包括铜、铝、铁、塑料、稀贵金属等具有较高资源利用价值的材料,又包括铅、汞、镉、铬等重金属、消耗臭氧层物质以及多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害且难以处理的物质,如果仅仅简单粗放地拆解,不进行无害化处理,既会导致资源严重的浪费,又造成环境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且随着地球资源的枯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部分拆解产物作为城市矿产资源,其资源化利用也越来越重要。通过再生途径获得资源的成本大大低于直接从矿石、原材料等冶炼加工获取资源的成本,而且节约能源。以锡和镍为例,印刷电路板中的含量甚至超过矿产含量,资源稀缺性和替代性不言而喻。
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当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渠道比较传统,主要依靠个体回收、生产商换购回收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回收等三种方式,回收利用率较低,现状不容乐观。
1、回收渠道不畅,处理方式落后
生产商换购回收在家电“以旧换新”期间起到关键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以旧换新”政策停止实施,回收量大大减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的回收,只能从一些“走街串巷”的废品收购商手中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或者借助再生资源回收站进行回收,无法直接针对社会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有效的回收。据了解,各居民社区基本没有固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点,家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主要渠道是流动商贩上门收购。流动商贩收购后,大都随意露天堆放,场地简陋,未经任何硬化和防渗处理,易造成土壤污染。一些商贩甚至将部分不能翻新成为二手货的废家电,以简单粗放的手工方式,拆解下其中价值较高的铜线或含铜部件等金属后随意丢弃或转卖给集中回收企业。这些作坊式企业(个体户)处理能力有限,工艺和技术落后,一般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原始落后方式提取贵金属,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随意处置抛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危险废物,极大地污染了环境,也造成资源的浪费。
2、政策法规滞后,监管执法难度大
3、宣传教育不够,公众环保意识薄弱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建设和管理
加大政府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建设力度,引导、整合现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渠道,按照多渠道回收的原则,立足历史形成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鼓励、扶持建设具有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集中回收市场,规范个体商贩回收行为,加强二手市场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和网络作用,线上采用手机APP平台,建立网络回收体系,开展电子废物回收,线下在社区推行小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站,由社区统一回收,并及时交至拆解处理企业,实现拆解企业与普通民众的无缝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环节监管,提高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质量,源头控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流入非正规渠道。
2、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3、发挥社会积极力量,加强环保意识教育和宣传
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公益志愿者的重要作用和积极性,鼓励、支持参与环保公益事业工作。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推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化、集中化回收、贮存和处理等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逐步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境责任意识。经常性地开展公益性回收活动,鼓励消费者无偿地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给政府指定的回收机构处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全面促进资源回收再利用工作。
一、加强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必要性
诚如提案所指出的那样,随着我国电子产业的飞速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电器电子产品的拥有量和报废量均持续直线攀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已成为我国增长速度最快的固体废弃物之一。如果仅简单粗放地拆解,不进行无害化处理,既会导致资源严重的浪费,又造成环境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回收处理具有较高的环境价值和资源价值,因此,如何结合我市“绿色发展示范市”定位,提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水平,将这些“城市矿山”变成“金山银山”,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二、我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现状
(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为防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回收利用的过程中再次产生环境污染,对处理企业的资质做了严格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经市生态环境局反馈,目前,我省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共5户,我市暂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企业。
(三)我市辖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含个体户),承担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工作,即通过初级分拣,运往市外有资格处理的企业进行拆解等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二)创新监管模式,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为。建立与产品销售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有效回收和利用。鼓励生产企业通过零售网络组织回收产品,支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专业回收企业和再生企业共建回收网络,规范有关电子产品再生利用企业回收行为。加强对电子产品收集、储存、运输全过程的监管力度。支持规模化、规范化的再生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开展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个体户)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器电子产品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和非法拆除电子产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