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二期用地已办理合宗,所有地块均已摘牌,见附件。
因土地的使用年限(一、二期50年,三期30年)不同的原因调整:我公司摘牌的永兴县柏林工业园:一期(土地编号为2017007#)、二期(土地编号为2018C036#地块、土地编号为20189037#、土地编号为2018C038#地块)与三期用地(土地编号为2021G001#)因土地的使用年限(一、二期50年,三期30年)不同不能进行土地合宗,而原规划设计的6#厂房的位置正好在二期用地与三期用地的红线上,要求对6#厂房规划进行调整;即把6#厂房由原来的1栋调整为2栋,辟开用地红线,名称由原来的6#调整为6#原料仓库及熔炼车间和三期用地的6#附楼,建筑面积由原来的26248.3平方米调整为12584.5平方米和11444.77平方米,计容面积由原来的488526平方米调整为24365平方米和19512.58平方米;此项目调整已于2021年1月完成,且已通过。
一、二期与三期作为合宗后地块及三期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因工艺优化要求及节约成本的原因调整:一期用地范围内的14#作为12#及12#-2厂房配套合并,原14#北面的消防道调整为14#南面。
栋号调整:12#、12#-1及14#合并调整为12#锑车间,14#-1、16#、17#合并调整为14#烟化车间。
合并后12#建筑面积为7021.49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4042.98平方米;14#建筑面积为9061.55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7914.2平方米。
6#原料仓库及熔炼车间面宽幅96米调整为84米,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2584.5平方米调整为12439.47平方米,计容面积由原来的24365平方米调整为23310.51平方米;6#附楼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不变。
调整后一、二地块总用地面积调整为1593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调整为115394.15平方米,计容面积调整为182529.86平方米,建筑系数调整为49.56%,容积率调整为1.15,附属用房面积占比调整为7.93%,附属用房占地比调整为2.17%,装卸车位由原来的15个调整为29个,附属用房车位92个不变。
调整后三期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3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444.77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9512.58平方米,建筑系数为64.78%,容积率为1.47,无附属用房。
其余栋总平面图布局、栋数、建筑高度、路网等均不变。
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10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1、现场公示
项目地块周边
2、媒体公示
永兴县人民政府网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永兴县人民政府网
2、传真可发至0735-5539958,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信件寄往“永兴县永兴大道371号县自然资源局”邮编423300,信封上注明“规划公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