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上报上饶县振申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铜冶炼尾渣提取金、银等稀贵金属关键补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请示》(饶县发改综字[2011]101号)和《上饶县振申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铜冶炼尾渣提取金、银等稀贵金属关键补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收悉,经委托上饶市兴发节能评审中心对《能评报告》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要求,上饶市兴发节能评审中心出具了评审意见。经我委审查研究,原则同意《上饶县振申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铜冶炼尾渣提取金、银等稀贵金属关键补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浮选车间、精矿池车间、净液车间、金银提炼车间、仓库、综合楼、机修车间、宿舍楼、污水处理站及其他配套设施,购置相应的生产设备。项目总用地面积5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840平方米;年处理50000吨阳极泥、阳极炉炉渣和风管泥,年产铜精矿5384吨(含铜23%左右)、黄金0.1783吨、白银0.325吨和废渣41666吨;项目总投资为8386.7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7709.8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676.87万元。
2、项目用能方案及数量见。
项目能源消耗量表
能源种类
单位
年耗量
折标煤系数
折标煤
(吨,当量值)
比例
(%)
电力
万度
505.63
1.229吨标煤/万度
621.42
19.79
水
万吨
25.19
0.857吨标煤/万吨
21.59
0.69
煤
吨
2020
0.7143吨标煤/吨
1442.89
45.94
柴油
724
1.457吨标煤/吨
1054.87
33.59
合计
3140.77
100
项目年主要经济和能耗指标(当量值)
指标
数量
项目工业总产值
万元/年
11100
项目工业增加值
2875
项目综合能耗
吨标煤/年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阳极泥提取金、银工艺
吨标煤/吨
3036
渣浮选工艺
0.3
单位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
吨标煤/万元
0.283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1.092
二、项目用能合规性分析
本项目是铜冶炼尾渣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该项目年综合能耗3140.77吨标准煤,其中年用电量505.63万度,折621.42吨标准煤;年用水量为25.19万吨,折21.59吨标准煤;年用原煤2020吨,折1442.89吨标准煤,年用柴油724吨,折1054.87吨标准煤。项目用能总量及用能品种符合上饶市和上饶县能源发展规划要求。
三、项目建设方案节能分析
1、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节能分析。本项目拟建在江西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县茶亭工业园区,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建设总体规划,该处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项目所在地上饶县电、水、煤、油资源充足,能保证项目所需能源供给和消费。项目总平面布置基本符合节能设计标准,采用原材料进场、储存、备料、加工、包装、成品出厂的线性流程,布局紧凑,缩短了供物和供能的距离,减少了管网长度,达到了物流、能流的便捷、合理、高效。下阶段进一步优化总平面布置方案,以便更有利于方便作业,提高生产效率,达到节能目的。
4、主要耗能设备及辅助生产和附属设施节能分析。本项目的主要耗能设备是焙烧炉、反应釜、电解槽、粉碎机、筛分机、磨矿机、搅拌槽、浮选机等,辅助生产设备主要是锅炉,附属生产设施主要有机修、变电所、仓库、宿舍、综合楼等。《能评报告》确定了主要耗能设备及辅助生产和附属设施的能耗指标,该项目主要工艺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设备选型没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设备选型优选节能设备,基本符合节能要求。
四、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分析
本项目年能耗总量3140.77吨标准煤,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3036(金、银工艺)和0.3(渣浮选工艺)吨标准煤/吨,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为0.283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为1.092吨标准煤/万元。通过对照国内同类先进企业能耗参数,本项目各种能耗指标值均为较低,说明本项目工艺技术属于国内先进水平。
五、节能措施分析
1、节能技术措施。《能评报告》提出的节能技术措施基本可行,基本符合合理用能的要求。
2、节能管理措施。项目的节能管理措施基本可行,下步建设应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到位。
六、问题与建议
能源管理机构还有待于强化,能源管理的检查和评价制度还不够完善,能源管理人员和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还需要通过节能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建议项目投产之前要把这些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建议项目施工过程中和项目建成运行中尽可能做到能源的综合利用(包括能源的循环使用、重复使用和分级使用)、余热的回收利用,做到开源节流同举,节能降耗并重。
七、其它
如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耗总量10%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向我委提出节能验收申请,以便进行项目竣工节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与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一并作为项目审批、验收的依据。两年内取得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本审查意见的有效期顺延并与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续,并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