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4日拟对松阳县阿贵金属回收材料经营部年收集、储存、转运6万吨固体废物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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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阿贵金属回收材料经营部年收集、储存、转运6万吨固体废物项目
产业集聚区原浙江耶米玛服饰有限公司租赁厂房
松阳县阿贵金属回收材料经营部
项目拟投资100万元,租赁耶米玛服饰有限公司现有车间厂房,建筑面积467㎡,建设年收集、储存、转运6万吨一般工业固废项目(退火皮、砂轮灰)。
通过张贴公示信息和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流”及“污水零直排区”要求建设场区排水排污系统。项目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
废气: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减少粉尘、扬尘产生,确保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厂区道路硬化工作,定期对进厂道路和车间附近进行清扫及洒水抑尘;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相应标准限值
噪声:营运期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行政许可科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98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