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有色金属废料稀贵金属综合回收项目一期三联炉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永发改招核【2020】29号,招标人为湖南腾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有色金属废料稀贵金属综合回收项目一期三联炉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有色金属废料稀贵金属综合回收项目一期三联炉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项目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柏林工业园区
项目招标内容:9.6平方侧吹氧化炉本体、8.4平方侧吹还原炉本体、8平方富氧烟化炉及铅、渣溜槽工程的设备采购、制作、运输、安装及调试;
项目总工期(交货期):24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23533952.9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其他要求: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六个月(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澄清答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2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行政监督
11.其他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约定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代理合同的约定计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