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等协议最后到期日为2024年5月15日并附有增加金额的选择权,据此(受限于若干条件)美高梅中国可将融通金额增至最多39亿港元。
公告指出,该等协议受限于惯常文件条件,而循环信贷融通可自融通协议日期起至最后到期日前满一个月当日(包括该日)提取,惟须待达成先决条件,包括有证据显示现有97.5亿港元的无抵押优先循环信贷融通已悉数提取。
循环信贷融通将按浮动年利率计算利息,以香港银行同业拆息为基准加利差(介乎1.625%至2.75%之间)计算,并将按美高梅杠杆比率厘定。循环信贷融通所得款项将用于美高梅中国的持续营运资金需要及一般公司用途。
经扣除初始买家的折让及公司应付的其他估计发售开支后,该等票据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14.8亿美元。美高梅中国拟将该等票据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偿还其信贷融通下的循环信贷融通及定期贷款融通下的部分未偿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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