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自我排查,自我曝光”专项整治,查找原因,分清责任,认真反思,立行立改,切实跟踪督办,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确保真改实改。
一、党委抓整改落实情况
二、具体问题整改处理情况
(一)重复报销市内交通费问题
2016年至2019年7月,集团共有41名员工在208次出差中重复报销往返机场的大巴车、机场快线费用8966元,截至2019年11月27日,重复报销费用已全部清退。同时,印发《关于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各下属单位执行。
1.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朱绍武履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领导指导制度建设不到位,予以批评教育;
2.集团资产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李玲,主持违规制定《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给予谈话诫勉问责。
3.集团董事胥翠芬,对《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审核把关不严,予以批评教育。
(二)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至2018年集团及8个下属单位超范围发放防暑降温费和冬季取暖费83.65万元,截至2019年11月29日,超范围发放的费用已全部清退完毕。集团副总经理周利民、集团原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主管刘俊,履行职责不到位,没有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员工福利制度,予以批评教育。
三、举一反三抓整改情况
集团党委坚决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化纪委牵头,纪检监察、财务、人力资源、审计、法务、工程建设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深化政治巡察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整改,印发《集团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的问责处理和成果运用。
强化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完善《内控手册》,签订《廉洁勤业责任书》,建立《年度重点岗位人员名单》《内部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登记表》《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登记表》,完善《集团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和《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构建专业化、精细化和动态化管理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云南贵金属集团党委书记朱绍武:
2019年8月以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集团进行常规巡视,并反馈巡视意见。集团党委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组织开展“自我排查,自我曝光”专项整治工作,并向社会公布重复报销市内交通费、超范围发放津补贴两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始于初心,成于坚守。我将认真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贵金属产业实现高质量健康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