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男子买香烟,丢下一沓钱就跑……海南多店铺中招,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光明网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使用假币、冥币
向被害人“购买”香烟
湖南一男子在3个月内
流窜海南多个市县
累计作案20起……
日前,定安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抢夺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
前科累累被告人曾多次被判刑
被告人贺某清1967年出生,湖南人,平常居住在海口市琼山区,此前已多次因犯罪获刑。
起诉书显示,1990年5月20日,贺某清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5年3月23日,因犯盗窃罪被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5年4月22日刑满释放;2015年10月16日,因犯盗窃罪被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2019年3月4日,因犯盗窃罪被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9年9月10日刑满释放;2020年5月27日,因非法持有、使用假币被海口市公安局长流派出所行政拘留15日;2020年10月21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定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真币付款趁机用假币冥币“偷梁换柱”
2020年10月20日16时56分,贺某清到定安县某小区门口批发店声称要购买香烟,向该店经营者陈某某购买7条硬黄芙蓉王香烟、2包硬黄芙蓉王香烟,并支付1760元人民币。
陈某某将60元零钱放在柜台,使用验钞机对17张百元面额人民币进行查验,确定是真钱。随后,被告人贺某清以陈某某算错账为借口,将陈某某手中的1700元人民币拿回。陈某某再次核实账单后表示没有算错,被告人贺某清于是将另一沓“钱”递给陈某某,拿着装好的香烟驾驶摩托车迅速逃离。后经鉴定,被告人贺某清后面支付的一沓“钱”,系15张百元面额纸币,其中3张为假人民币,12张为印有“中国天地银行”的冥币。
经检方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0月20日期间,被告人贺某清多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假币、冥币向被害人购买香烟,拿到香烟后骑摩托车逃跑,累计作案多达20起。
趁人不备他抢夺价值2300元香烟
2020年9月26日5时,被告人贺某清在定安某便利超市以2240元人民币向苏某某购买6条硬盒芙蓉王香烟、2条硬盒中华香烟,苏某某收取被告人贺某清2240元人民币查验是真钱后,被告人贺某清以香烟太贵为借口拿回购买香烟的2240元人民币。
随后,被告人贺某清拿香烟挡住苏某某的眼睛,丢下一沓“钱”拿着香烟迅速离开。苏某某发现柜台上的是假钱,便追赶出去,但被告人贺某清已驾驶摩托车离开。事后苏某某清点,被告人贺某清支付的20张百元面额纸币中,8张为假人民币,12张为印有“中国天地银行”的冥币。苏某某被抢夺的香烟价值2300元人民币。
定安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贺某清多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假币、冥币向被害人购买香烟,骗取他人钱财共计32588元,数额较大,并乘被害人苏某某不备,抢夺财物价值2300元,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抢夺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贺某清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