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4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税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制定的关税专门法律,关税法保持现行关税税制基本稳定、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完善现行制度和有关政策内容并上升为法律。关税法共7章,包括总则、税目和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特殊情形关税征收、征收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已经2024年9月18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50条。取消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登记制度,增强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政策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明确拟定出口管制政策的考量因素和程序规定。细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许可便利措施及其适用条件、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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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11月15日,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发布2024年第51号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
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强海关税收的征收管理,确保依法征税,保障国家税收,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72号令),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实施,11月29日,海关总署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署令第272号),并对应调整了信息化系统。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3号(关于明确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公布了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的多项监管措施,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主要包括:
一、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二、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
三、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
四、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
11月1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等5部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的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境物品分类原则和计税价格确定原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分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计税价格表》。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9月1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官网发布公告称,为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实现共同发展,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为了规范海关风险管理工作,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风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71号令),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2024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发布2024年第168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办法》,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等33部规章进行修改,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在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赴香港、澳门旅游“一签多行”“一周一行”政策的公告》。
根据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深圳市户籍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赴香港旅游“一签多行”签注,在1年内可不限次数往来香港地区,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11月1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自2024年12月2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主要是从五方面降低了投资门槛。一是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二是放宽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三是增加要约收购这一战略投资方式。四是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对价。五是适当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锁定期要求。
11月29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增设云南省勐康、磨憨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中药材可经由勐康口岸、磨憨口岸(含磨憨铁路口岸)进口。所进口的药材应当符合《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11月25日,财政部发布通知,从今年12月1日至2029年6月7日,安提瓜和巴布达籍的应税船舶按优惠税率缴纳税款。
一、修改报关单表头Type说明前两位,删除自报自缴标记。
二、修改SddTaxHead节点名称为“申报税额表头”。修改SddTaxHead节点下子字节点的“是否必填”。
三、修改SddTaxLists节点名称为“申报税额表体”。修改SddTaxLists节点下子字节点的“是否必填”。
财政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一票货物免征关税额度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继续对关税税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
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近日,印度商工部工业与内贸促进司发布《钢丝或钢绞线、尼龙或钢丝绳及钢丝网(质量控制)令(2024)》。法令规定,下表所列产品必须自生效之日起,符合表中所示印度标准,并经印度标准局(BIS)认证后加贴标准标志,否则不得生产、销售、交易、进口或储存。
2023年5月23日,欧盟发布了通用产品安全法规(EU)2023/988(欧盟GPSR法规)。
根据欧盟GPSR法规,从2024年12月13日起,对于在网上或通过其他远程销售方式针对欧盟消费者的产品,应提供其欧盟制造商或欧盟进口商(或境外公司在欧盟的责任人)的邮寄地址、电子地址、警告和安全信息。
今年9月11日,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表示,俄罗斯应考虑限制铀、钛和镍等战略性原料出口,以反制西方对俄制裁。
近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公告,SFA已审查了经认可的加工企业出口更多加工肉类和蛋类产品的程序,自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修订内容如下:
(1)将从基于产品的审批转变为基于以下方面的框架:商品形式;拟出口加工产品的商品种类。
(2)出口与目前批准的相同形式和商品种类的额外加工产品无需申请。
(3)出于可追溯性目的,目前要求在健康证书中列出单个产品的要求没有变化,但为确保清晰,新加坡要求在出口的每件商品旁注明商品形式(如经过或未经热处理的加工)。
(4)扩大家禽的定义,包括鸡、火鸡、鸭、鹅、鹌鹑、乳鸽、珍珠鸡和野鸡,未修订前仅限于四种最常见的物种——鸡、鸭、鹅和火鸡,SFA的家禽认证标准和兽医进口条件没有变化。
2024年8月20日,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发布公告,修订来自中国的禽肉等制品卫生证书格式,自2024年12月2日实施。
英国商业贸易部(DBT)近日表示,批准英国入会协定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既有成员经济体已达7个,英国入会协定将于今年12月15日在英国与这7个经济体之间生效实施;英国将有权参与决定新成员入会的审核与决策程序。
已批准英国入会协定并完备国内程序的CPTPP成员为日本、新加坡、智利、新西兰、越南、秘鲁和马来西亚。从12月15日起,英国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将适用CPTPP规范。
2024年11月8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定,修改了着色剂法规,提高了认证服务的费用。新的费用包括纯色增加每磅0.10美元,经认证的着色剂和着色剂混合物的重新包装费用也有类似的增加。
根据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FD&C)法,某些着色剂必须经过美国FDA的认证,才能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和某些医疗器械,制造商支付认证服务费用。最终规则将于12月8日生效。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宣布,自2024年11月12日起,将不再接受任何包含模糊描述的美国进口货物数据。如果所申报的货物描述被CBP认定为模糊不清并拒绝接受,FedEx等企业可能会在始发地拒绝接收该货物,或在始发地扣留该货物,直至提供符合要求的完整数据为止。
11月26日,阿根廷发布第438/2024号决议,简化家电的进口手续,从而降低消费者的购买价格。该措施所包含的产品有: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电视机、灯具、洗碗机、电动泵、发动机及电烤箱。
在此之前,进口商和制造商必须接受其产品在国内的检验,目的是确认能效水平;同时,还必须向国家工商业秘书处递交销售申请,这也是进口商必须要向海关递交的必不可少的文件,从而能获得放行。而从现在开始,上述手续均不再成为必要,仅需满足所需条件并递交申报书,就可以在市场上销售。生产商和进口商只需要确保所有产品带有相应的能效标签即可。
2024年11月26日,吉尔吉斯斯坦农业部消息,为保护公众健康,防止低质量和不安全的产品进口到吉尔吉斯共和国境内,吉尔吉斯共和国植物化学、保护和检疫司通报了旨在确保植物检疫安全的加强措施。主要内容为:
(1)加强边境植物检疫控制,包括验证产品的文件和质量证书;
(2)对进口产品进行彻底的实验室测试,以确定是否存在有害生物和农药残留。
11月21日,马士基发布公告称,为确保继续提供全球服务,将于2024年12月6日,对从华东港口出发(包括上海、宁波、厦门、福州和长江地区),运往西哈努克港的干货和冷藏集装箱征收旺季附加费(PSS),金额为500美元。
此外,马士基调整了中国、中国香港、日本、韩国、蒙古至新西兰、斐济岛、法属波利尼西亚的旺季附加费(PSS),生效日期为12月24日,20英尺集装箱为1000美元,40英尺和45英尺集装箱为2000美元。
赫伯罗特发布公告,宣布双子星联盟(马士基和赫伯罗特组建的新海运联盟)将从2024年12月3日起开放所有航线的订舱窗口,比明年2月1日的联盟正式启动提前两个月。
赫伯罗特还表示,将在开放订舱后,为客户提供2月份航程的最新消息。此外,用户可使用赫伯罗特官网的“ServiceFinder”服务,搜索各航线信息,了解2025年东西向海运网络。
2024年11月17日,沙特阿拉伯食药局制订化妆品及原料的进口条件,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
(2)适用范围。所有化妆品、半成品及原料;
(3)清关要求。必须通过Fasah平台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进行清关;清关文件正本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提交内容:制造商名称和原产国,发票号码和日期,产品名称,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合格证书(货物发运前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