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案例。2012年重庆农商行职员与外勾结合谋骗储户存款案,主犯以高利息诱使他人到指定银行存款,再伪造存款方印章,勾结银行工作人员使用伪造转账支票、违规办理一卡一折等方式把存款“挪用”出来,以此偷梁换柱之伎俩,骗取存款方共计8040万元。被告人彭春、余群红,因利用其银行柜员的职务便利,违规转出储户存款,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并收受财物,均犯挪用资金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获有期徒刑七年、十四年。其余六名被告人被判二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二、员工行为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从基层柜员到机关领导,每一职务都有机会利用自己的职务优势侵占客户的资金。如上述案例所示,柜员利用操作制度的空隙,违规将储户的资金打入自己或者亲戚的账户。又例如某行四川宜宾支行原客户经理高勇受贿一案中,客户经理高勇虚假发放7户小企业简式贷款帮助某集团公司解决资金困难并从中谋利。银行员工的这些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或者帮助他人侵占客户资金的行为给银行带来了许多严重的风险案件,不仅给客户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还给银行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舆论风险。
(二)严重违规。面对激烈的同业竞争,为了提高自己的营销业绩,有些银行员工无原则地迁就客户来满足自己的营销需求,往往就会铤而走险,抱着侥幸心理来违规为客户办理业务,从而留住客户。例如某行浙江瑞安支行城区分理处的原大堂经理申某,将客户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营销手段,违规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并在账户间划转大额资金,利用自己的业务知识违反制度为客户规避反洗钱监管,最终被警方发现,并给瑞安支行带去了人民银行的罚款和一系列处分。
(三)知而不告。员工违规行为最常见的一种应该就是知而不告,大多数人都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想法或者是因为扭曲的“义气”,对别人的违规操作进行隐瞒。例如某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国际业务部原经理吴某、李某挪用公款一案中,吴某是李某进行的恩师,所以在吴某挪用公款时,因为“恩师情义”李某知而不告并帮助其进行隐瞒,对“感恩”理解错位的李某,在恩师和大义之间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不仅丧失了帮助“恩师”迷途知返的最佳时期,也葬送了自己的光明前程。
(四)自身综合素质不过关。这里的自身综合素质包括了银行员工的业务知识、对制度的理解和自身的综合素养。不熟知业务知识可能会造成员工对某些业务处理方法的理解偏差,从而引发风险;不熟知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可能会导致员工超出自身权限范围违反制度为客户办理业务,引发操作风险,这就极其容易引起金融风险案件的发生;自身综合素养不过关可能会导致员工不能正确地对待和处理外界的各种诱惑,极易受人唆使,不能明辨是非,给自己和所在金融机构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引发风险案件的发生。
三、员工行为风险分析
(二)员工自身原因。1.交友不慎。一些员工因为客户资源的原因会认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并和他们成为朋友。这样的朋友往往相互了解不深,对他的人品和习性不清楚,但是因为是自己的客户对他的要求也不能拒绝。或者是熟识了许多年的朋友因为一些原因资金紧张,让你利用职务之便帮他渡过难关之类,有些员工认为客户不能得罪,老朋友更不能拒绝,因此误入歧途。2.自身生活。自身生活习惯包括业余爱好也是员工行为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风险案件发生的原因是员工因为炒股、赌博、参与非法集资等活动导致倾家荡产,为了弥补欠下的巨额债务,只能通过违法手段来补上窟窿,从而引发金融机构风险事件的发生。3.自身素质和思想观。引发风险案件的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员工自身的意志不够坚定,思想觉悟不够高。一般来说,帮助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对方都会以高额的好处费作为诱饵,如果员工自身意志不够坚定,往往会发生动摇,极其容易被引诱走上弯路,就会非常容易受到他人的影响,看到别人违规做了一些事情却没有被发现,自己就会产生投机心理,丧失自己主观判断的能力,加入到违法犯罪的行列中去。
(三)员工风险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危害。第一,严重影响了银行的财务状况,给银行带来利润损失。从众多案例来看,很多风险事件的涉案金额是十分巨大的,远远超出了涉案人员赔偿能力的范围,能追回来的涉案资金也是有限的,很多还会给银行带来外部监管的巨额罚款,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对银行的利润和盈利能力产生巨大影响。第二,在社会上影响广泛,给银行带来社会舆情风险。一些恶性案件除了给自身银行带来负面的影响之外,严重的还会对整个银行业产生影响。在第三方平台发展迅猛的今天,银行业的发展本来就比较缓慢困难重重,这时候如果再有比较负面的社会评价,那在市场竞争上,银行业势必会处于一个比较劣势的地位。
四、防范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可以从银行金融机构和员工自身这两个方面来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